李天一打人事件

李天一打人事件

現名李冠豐,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1996年4月出生於北京音樂世家,母親夢鴿也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第三國小、人民大學附中、美國Shattuck-St. Mary's School(沙特克聖瑪麗學院)冰球學校。2011年9月14日下午,李雙江對其子李天一打人事件做出處理回應後,事件中受傷夫婦與李、蘇二人家長會面,雙方達成和解。2012年9月19日,李天一被解除教養,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基本介紹

事件介紹,警方通報,相關信息,

事件介紹

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一對業主夫妻在開車剛要拐入小區南門時,遭到後面一輛無照寶馬和一輛牌照為晉O00888的奧迪司機毆打。夫妻頭部被打流血。兩打人者欲逃離被控制。 事發後,此事在網上引起關注。經核實,寶馬司機年齡15歲,無駕照,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
有知情人稱:“15歲的孩子還不能考取駕照,如果寶馬真是他的,那即使他沒囂張地打人,至少也違反交通法了。怎么居然沒人管呢?”網友們紛紛發出質疑。
事發現場西山華府小區南門外這條路僅有一條車道寬。小區保全介紹說:“由於別克要進小區停車,車向小區內轉去。沒打轉向燈,後面兩車本來跟飆車一樣快,不得不減速下來,於是車主下來數落別克車主,幾句話之後,兩個車主開始被暴打。當時有居民圍觀,我們保全也勸架了,但是攔不住。”
小區南門的保全稱:“兩名年輕車主開始追著彭先生打,楊女士則在一旁不住地哀求。當時,他們車裡的孩子哭得特別大聲”。多名小區業主證實,兩名車主在打人的時候,邊打邊喊“誰敢打110!”目擊者稱:“兩名年輕車主對夫婦二人的毆打持續了3分鐘左右,鮮血從夫妻二人的頭上淌到了臉上。事後共縫了11針。
打人的時候,有保全要報警,其中一個打人的車主喊了一句“誰敢打110!”,而保全回憶,並沒有喊“我爸是公安”。 見到已有人報警,且別克車上的兩位小區居民已被打傷,寶馬司機開著車,打算繼續向東開走,但發現東頭兒是死胡同,於是掉頭回來。
此時,一輛豐田吉普停在了幾輛車的後面,一個打人車主下車,勸豐田讓路,但豐田車主不理他們。二人打算步行離開現場,並讓奧迪車裡一位身著某中學校服的小女孩步行離開。
“他們準備駕車逃走,我們當然不能讓他們逃掉,在場當時有40多名業主,大家將兩車圍住,並撥打110,還有的業主開車擋住了兩車去路。”一名業主說。
“奧迪車準備倒車逃離,但後面有車擋住,奧迪車主對業主說,‘給你2000塊錢,讓讓路’,卻遭到業主拒絕”目擊者劉先生說。
小區保全負責人指示四位保全攔住此二人。“四個人追他們,把他們逼到了一處草叢裡,兩個人躲在裡面,直到警察來了,他們知道跑不了了,只能出來。”束手就擒後,警方來到車旁查看,從裡面取出一把“槍”,“那不是真槍,連仿真都算不上,一看就是玩具。”保全用手比劃,這把“槍”大約有一尺長。
有業內人士向搜狐爆料,李雙江的兒子因為沒有滿16歲,不能判刑,拘留時間沒超過15個小時,已經被放出來了。而另外一個打人者因為年齡大一些,還得在拘留所,“他們頂多被判個故意傷人罪,罰點錢就行了,他們也不缺錢”。該爆料者還說,李天一是北京二外的學生,曾經有人在二外見過車和車牌號。

警方通報

北京電視台特別關注欄目中午12點53分報導,海淀警方今日發來最新訊息稱,打人的蘇某和李某已經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拘。此前,媒體稱李某為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
報導稱2011年9月6日21時許,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稱,在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有人被打,接警後,分局民警立即前往處置,並將打人者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蘇某,男,1993年7月出生,本市人,某校高三學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本市人,學生,對他人進行毆打並損壞他人機動車的犯罪事實,蘇某、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另經民警工作查明,案發時,蘇某駕駛的奧迪車懸掛車牌號碼系山西省某司法機關一車輛所有,案發時,該車及該車牌均在山西,可以認定的是,蘇某車牌號系偽造,從李某駕駛車輛起獲的槍狀物,經鑑定為塑膠玩具槍。
北京市公安機關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北京是首善之區,更需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律的尊嚴,任何人違法犯罪均要追究責任。(來源:搜狐微博

相關信息

李天一,現名李冠豐,祖籍山東省,1996年4月出生於北京音樂世家,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母親夢鴿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讀北京著名學校:中國人民大學附中。
“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原名李天一)因涉嫌輪姦已被刑事拘留”。下午,海淀警方向記者證實了“李某”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記者昨晚通過多方確認,“李某”即李雙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編輯爆料
李雙江之子涉嫌輪姦
“北京來電: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輪姦刑事拘留了一名叫‘李冠豐’的年輕男子。名字雖然改了,但還是有人認出來他真正是誰。”昨天11點零4分,實名認證為“香港《南華早報》網站編輯”的網友“王豐-SCMP”在其微博中爆出這一訊息。由於其在微博結尾處附上了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的資料連結,也引得網友紛紛推測微博中提及的“李冠豐”便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
2011年,15歲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勞動教養一年,2012年9月剛剛被解除勞教,僅僅半年後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節較之上次更為惡劣,因此網友在轉發之餘也紛紛感慨“這孩子坑爹”。
警方確認
涉案5人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記者確認稱:2月19日,海淀分局接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遭輪姦。接警後,海淀分局立即開展工作,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5人抓獲,該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記者隨後致電警方,但對方表示案件正在辦理中,暫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而記者從知情人處確認,李某即李雙江之子。另據記者了解,2012年“李天一”被解除勞動教養後,其父親李雙江便為其改名為“李冠豐”。
昨天下午,記者多次撥打李雙江、夢鴿夫婦的手機電話,接通後均無人接聽。
律師說法
或將面臨十年刑責
據此前警方通報的情況,李雙江之子“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其被抓獲時未滿17歲。
記者也就李雙江之子即將承擔的責任諮詢了律師。
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于飛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兩人以上輪姦的”屬於強姦罪的加重情形,可能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於律師同時表示,法律同時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於律師告訴記者,由於警方通報的情況中無法看出“李某”在強姦行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斷其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由於其此前已有勞動教養的記錄,而且剛剛解除勞動教養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這也屬於量刑中會考慮的情節”。
“即使其在輪姦行為中只起到協助作用,預計刑罰也不會低於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體實施了強姦行為,即使其作為未成年人能夠從輕減輕處罰,最終刑罰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於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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