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璉(明朝中期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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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璉(1542年11月26日—?),字文卿,號瑾吾,江西臨江府新淦縣(今江西新乾)人,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明朝中後期官員,張居正的黨羽。

基本介紹

  • 本名:朱璉
  • 字:文卿
  • 號:瑾吾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臨江府新淦縣(今江西新乾)
  • 出生日期:1542年11月26日
  • 官職:雲南副使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日(1542年11月26日),朱璉出生於江西臨江府新淦縣(今江西新乾)。
隆慶五年(1571年),朱璉考中進士,授崇安(今福建武夷山)縣令。
萬曆五年七月十日(1577年7月24日),朱璉試任廣西道御史。
萬曆七年六月二十四日(1579年7月17日),在張居正的授意下,朱璉彈劾山東分守東充道左參議查志立不稱職,於是查志立被革職。八月二十二日(9月12日),明神宗命朱璉巡按湖廣。
萬曆八年四月十六日(1580年4月29日),修顯陵工成,朱璉獲得優厚的賞賜。
萬曆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581年12月16日),明神宗以朱璉提調北直隸學政。
萬曆十年九月十七日(1582年10月3日),考察天下提學官,敘用朱璉。十二月二十日(1583年1月13日),升任雲南副使。
萬曆十一年三月五日(1583年4月26日),朱璉以母親多病而致仕。
萬曆十二年二月十四日(1584年3月25日),河南道御史王九儀彈劾朱璉為張居正的黨羽,且為馮保的義子,認游七為義兄。明神宗下令將朱璉罷黜為民。
萬曆十三年十一月九日(1585年12月29日),提學副使王希元因曾經朱璉擔任崇安(今福建武夷山)縣令,被福建都御史沈人種奏劾。

歷史評價

王九儀:夫璉甘附居正之黨,認義子於馮保,呼契兄於游七,自度不容,具疏乞休,誠縉紳所不齒。

人際關係

曾祖父:朱德顯。
祖父:朱廷翰。
父親:朱士彥。
母親:張氏。
妻子:李氏。
側室:盧氏、徐氏、周氏。
義父:馮保,明朝權宦。
義兄:游七。
兄長:朱仁卿,以字行,新淦邑庠生。
長女:朱氏,嫁參政楊標之子楊士讓。
次女:朱多弟,嫁黃某之子。
長子:朱天爵,新淦附學生。
次子:朱天民,萬曆十年(1582年)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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