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求桂

朱求桂

朱求桂,男,安徽鳳陽人,生卒年不詳。是第十任、十一代晉王明太祖朱元璋十一世孫,晉穆王朱敏淳庶一子,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襲封晉王,於崇禎三年(1630年)十一月薨逝,謚“裕”,五年八月下葬。墓在今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蘇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求桂
  • 出生地:安徽鳳陽
  • 性別:男
  • 朝代:明
個人生平,備註,

個人生平

明朝始封晉王為恭王朱棡,明太祖第三子。穆王卒於神宗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求桂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三年喪滿後襲封。《明史》關於他“不知所終”、“陷於賊”的記載並不準確。1955年11月,山西省文管會在原榆次縣蘇村(今榆次區烏金山鎮蘇村)清理了一座三室並連的明代大,從志得知,主為晉王求桂。據志記載,朱求桂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嗣王位後,食祿十七年,於崇禎三年(1630年)十一月薨逝,謚“裕王”,五年八月下葬。可見,朱求桂並非末代晉王,他已在明亡前十餘年死去,如禮殯葬。
明末被李自成俘獲的晉王不是求桂,而是求桂之子審烜。《晉裕王志》記載,朱審烜於裕王死前不久的崇禎三年八月被封為晉世子,則末代晉王當是此人。朱審烜被李自成帶到北京,但沒有隨李軍敗走,而是在清兵入關後投降了清朝。張怡《謏聞續筆》記載,清順治元年(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五月,攝政王多爾袞占領北京後曾令明“德、晉二王左右並座”。《清世祖實錄》中有更明確的關於晉王審烜入清的記載:順治元年(1644年)八月,攝政王多爾袞賜“晉王朱審煊及妃嬪范氏等銀兩有差”;九月,“攝政和碩睿親王賞故明晉王朱審煊貂褂一領,貂蟒袍一襲”;次年五月,“賜故明晉王朱審烜銀一千兩,郡王、公主各五百兩”;數日後,又“給故明晉王朱審烜家口月糧”[2]。《清實錄》在順治元年內將朱審烜之“烜”寫作“煊”,實系一人。
關於朱審烜的最終結局,《清世祖實錄》中未見,清初談遷國榷》云:“戊子四月己丑,晉王審烜、周王紹□、德王□□同遇害,是日大風。”[3]戊子即清順治五年(1648年)。早在順治三年(1646年),由於種種原因,清廷對故明宗藩的政策由籠絡變為嚴酷迫害[4],朱審烜當然也就不可能再長久地維持優裕的生活了。
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農民軍攻占太原,求桂降。後被農民軍攜入北京,不知所終。

備註

根據在榆次發掘的《朱求桂壙志》,《明史》所載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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