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紀律

會計紀律是會計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準則。主要包括: (1)依照規定設定賬簿,包括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其中除明細賬外不得使用活賬頁。(2)要清晰、及時、如實地記賬、算賬、結賬,並編制有關會計報表。(3)會計與出納工作應嚴格分開,不得由一人兼管或代管。 (4)在會計核算中,要採取權責發生制和永續盤存制,並按規定待攤、預提和計算折舊等費用。

(5)嚴格履行會計憑證的編制、傳遞、審核、整理、匯總程式和方法,並按月裝訂成冊和妥善保管。 (6)按照會計制度、成本計算規程和財產管理制度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以保持其正確性、一致性、連續性。 (7)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交接手續,編造移交清冊,並會同監交人共同簽證; (8)有關賬、證、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按會計年度,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無故或藉故銷毀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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