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

外文名: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administrative case appeal and review of the retrial notify work division of labor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
  • 外文名: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administrative case appeal and review of the retrial notify work division of labor
  • 特點:、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 位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行政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經立案庭審查,符合立卷複查條件的,立案後統一由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負責複查和再審;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的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由立案庭負責。當事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訴或申請再審,符合立卷複查條件的,立案後由審判監督庭負責複查和再審。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尚未辦結的案件仍由原審判業務部門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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