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

普法宣傳是普及法律常識宣傳的簡稱。是我國在全體公民中進行大規模普及法律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旨在使全體公民增強法制觀念,知法守法,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這是我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社會義主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項活動在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85年11月5日批轉中共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向全體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劃》後在全國普遍開展起來,由黨委的宣傳部門和法務部門主管,得到公檢法、工青婦、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工業、農業、交通、財貿等各部門通力合作。普法宣傳的對象是工人、農(牧漁)民、知識分子、幹部、學生、軍人、其他勞動者和城鎮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對象一是各級幹部,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二是青少年。普法宣傳的要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繼承法、兵役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為“十法一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各地區、各部門還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對象的需要,選擇有關法律常識進行宣傳。1988年11月,中宣部、法務部、國家經委聯合召開的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提出,經濟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完成國家規定的“十法一例”宣傳教育任務後,要及時轉入普及宣傳經濟法規上來,並針對深化改革、加強經濟管理需要和企業實際,提出了經濟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學習經濟法規內容,概括為“十法六例”(見“十法六例”),使普法宣傳逐步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對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起了重要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