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敦復

晏敦復(1120-1191,一作1071-1141、一作1075-1145),字景初,撫州臨川文港沙河(今屬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人。南宋詩人、大臣,宰相晏殊曾孫,詞人晏幾道的侄孫。

基本介紹

  • 本名:晏敦復
  • 字號:景初
  • 所處時代:南宋
  • 出生地:撫州臨川文港沙河
  • 出生時間:北宋宣和二年(1120)
  • 去世時間:南宋紹熙二年(1191)
人物簡介,《宋史·晏敦復傳》,

人物簡介

官至吏部尚書江淮等路經制使。不屈於秦檜等人權勢,反對議和。 晏敦復是為北宋宰相、著名詞人晏殊曾孫。少學於程頤,頤奇之。徽宗大觀三年(1109)進士(清同治《臨川縣誌》卷三六)。為御史台檢法官。紹興初,大臣薦,召試館職,不就。高宗紹興二年(1132),特命為祠部員外郎,遷吏部,以守法忤宰相呂頤浩,謫知貴溪縣,旋改通判臨江軍。四年,召為吏部員外郎,左司諫,權給事中,為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五年,為吏部侍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五)。
晏敦復為人剛直敢言。曾彈劾準西宣撫使劉光世強換淮西民田;揭露右丞相汪伯彥之子汪召嗣無德無才,反對派他擔任江西鹽司轉運使)和袁州知州。其靜默如不能言,立朝論事無所避。渡江後,居右省兩月,奏宜節約用度及奸臣之子不可重用等24事,高宗夸其“鯁峭敢言,可謂無忝爾祖矣”。
紹興八年(1138),金遣使來朝議和,要南宋君臣拜接金熙宗的詔書。晏敦復認為這是奇恥大辱,上疏堅決反對。秦檜力贊屈已和議之說,派人暗中拉攏,許以高官厚祿:“公能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復橫眉冷對,曰:“吾終不為身計誤國家,況吾薑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言。”(後“薑桂敦復”的典故編入啟蒙書籍《龍文鞭影》中)以示決不阿附秦檜。他與另外兩位江西人胡銓、曾開極力反對,其合力制檜的事在當時頗有影響,此後遂見忌於檜。
秦檜拜相後,敦復獨有憂色地說:“奸人相矣。”當時敦復為吏部尚書兼江、淮等路經制使,檜常不以禮對待他。不久,敦復請外調,於紹興九年(1139)以寶文閣直學士貶知衢州,提舉亳州明道宮,為民做了許多好事,後人立祠祀之。閒居數年,於十五年(1141)卒,年七十一。
敦復才思敏捷,詩文多已散佚,僅《宋詩紀事》存詩1首,《歷代名臣奏議》存奏議2篇。《宋史》卷三八一有傳。世稱“撫州八晏”(晏殊、晏幾道、晏穎、晏富、晏京、晏嵩、晏照、晏方)。
陸游《老學庵筆記》曾載:晏敦復作一士大夫墓誌,以示朱敦儒(字希真)。朱曰:“甚妙。但似欠四字,然不敢以告。”晏苦問之,朱指“有文集十卷”字下曰:“此處欠。”又問:“欠何字?”曰:“當增‘不行於世’四字。”晏遂增“藏於家”三字,實用希真意也。《宋史》卷三八一有傳。

《宋史·晏敦復傳》

晏敦復字景初,丞相殊之曾孫。少學於程頤,頤奇之。第進士,為御史台檢法官。紹興初,大臣薦,召試館職,不就。特命祠部郎官,遷吏部,以守法忤呂頤浩,出知貴溪縣。會有為敦復直其事者,改通判臨江軍,召為吏部郎官、左司諫、權給事中,為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請以淮東私田易淮西田,帝許之。敦復言:“光世帥一道,未聞為朝廷措置毫髮,乃先易私畝。比者岳飛屬官以私事乾朝廷,飛請加罪,中外稱美,謂有古賢將風。光世自處必不在飛下,乞以臣言示光世,且令經理淮南,收撫百姓,以為定都建康計,中興有期,何患私計之未便。”權吏部侍郎兼詳定一司敕令。
渡江後,庶事草創,凡四選格法多所裁定。敦復素剛嚴,居吏部,請謁不行,銓綜平允,除給事中。冬至節,旨下禮部,取度牒四百充賜予。敦復奏:“兵興費廣,凡可助用度者尤當惜,矧兩宮在遠,陛下當此令節,欲奉一觴為萬歲壽不可得,有司乃欲舉平時例行慶賜乎?”遂寢。有卒失宣帖,得中旨給據,太醫吳球得旨免試,敦復奏:“一卒之微,乃至上瀆聖聰,醫官免試,皆壞成法。自崇寧、大觀以來,奸人欺罔,臨事取旨,謂之‘暗嬴指揮’,紀綱敗壞,馴致危亂,正蹈前弊,不可長也。”汪伯彥子召嗣除江西監司,敦復論:“伯彥奸庸誤國,其子素無才望,難任澄清。”改知袁州。又奏:“召嗣既不可為監司,亦不可為守臣。”居右省兩月,論駁凡二十四事,議者憚之。復為吏部侍郎
彗星見,詔求直言。敦復奏:“昔康澄以‘賢士藏匿,四民遷業,上下相徇,廉恥道消,毀譽亂真,直言不聞’為深可畏。臣嘗即其言考已然之事,多本於左右近習及奸邪以巧佞轉移人主之意。其惡直醜正,則能使賢士藏匿;其造為事端,則能使四民遷業;其委曲彌縫,則能使上下相徇;其假寵竊權,簧鼓流俗,則能使廉恥道消;其誣人功罪,則能使毀譽亂真;其壅蔽聰明,則能使直言不聞。臣願防微杜漸,以助應天之實。”又論:“比來百司不肯任責,瑣屑皆取決朝省,事有不當,上煩天聽者,例多取旨。由是宰執所治煩雜,不減有司,天子聽覽,每及細務,非所以為政。願詳其大,略其細。”
八年,金遣使來要以難行之禮,詔侍從,台諫條奏所宜。敦復言:“金兩遣使,直許講和,非畏我而然,安知其非誘我也。且謂之屈己,則一事既屈,必以他事來屈我。今所遣使以詔諭為名,儻欲陛下易服拜受,又欲分廷抗禮,還可從乎?苟從其一二,則此後可以號令我,小有違異,即成釁端,社稷存亡,皆在其掌握矣。”時秦檜方力贊屈己之說,外議群起,計雖定而未敢行。勾龍如淵說檜,宜擇人為台官,使擊去異論,則事遂矣。於是如淵、施廷臣、莫將皆據要地,人皆駭愕。敦復同尚書張燾上疏言:“前日如淵以附會和議得中丞,今施廷臣又以此躋橫榻,眾論沸騰,方且切齒,莫將又以此擢右史。夫如淵、廷臣庸人,但知觀望,將則奸人也,陛下奈何與此輩斷國論乎?乞加斥逐,杜群枉門,力為自治自強之策。”既又與燾等同班入對,爭之。檜使所親諭敦復曰:“公能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復曰:“吾終不為身計誤國家,況吾薑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言。”檜卒不能屈。
胡銓昭州臨安遣人械送貶所。敦復往見守臣張澄曰:“銓論宰相,天下共知,祖宗時以言事被謫,為開封者必不如是。”澄愧謝,為追還。始檜拜相,制下,朝士相賀,敦復獨有憂色曰:“奸人相矣。”張致遠、魏矼聞之,皆以其言為過。至是竄銓,敦復謂人曰:“頃言秦之奸,諸君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爾,他日何所不至耶?”
權吏部尚書兼江、淮等路經制使。故事,侍從過宰相閣,既退,宰相必送數步。敦復見檜未嘗送,每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尋請外,以寶文閣直學士衢州,提舉亳州明道宮。閒居數年卒,年七十一。
敦復靜默如不能言,立朝論事無所避。帝嘗謂之曰:“卿鯁峭敢言,可謂無忝爾祖矣。”
譯文
胡銓被貶到昭州,臨安派人讓他載上刑具押送到昭州去。敦復去拜見守臣張澄說:“胡銓評議丞相,天下人都知道,祖宗時就因為言論而被貶謫過,治理開卦的人決不能做這樣的事。”張澄羞愧地道歉,因此追趕著去掉了胡銓的刑具。當初秦檜剛做丞相的時候,旨意剛下,朝廷眾人都來相賀,只有敦復面有憂色說:“奸佞的小人做了丞相了。”張致遠魏矼聽到這句話,都認為他言過其實。等到這一次陷害胡銓,敦復對人說:“我以前說秦檜是一個奸佞小人,你們都認為我說的不對。現在他剛手握大權便敢做這樣的事,以後他還有什麼事不敢做呢?”
敦復是吏部尚書,同時兼任江淮等地的路經制使。按照舊例,他要去宰相閣匯報,退出的時候,宰相一定要送他幾步。可是敦復從來沒見秦檜出來相送過,於是每每對人說:“人必先有自取侮辱的行為,然後別人才侮辱他。”不久他就請求外調,以寶文閣直學士的身份去做了衢州的知縣,監督亳州明道宮。他在家閒居了幾年後辭世,享年七十一歲。
敦復為人沉默寡言好象不能開口說話一樣,但是在朝廷上議事卻從不忌諱什麼。帝曾經這樣評論他:“你為人耿直敢言,可是說沒有辱沒你的先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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