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兵制

晉朝兵制

西晉的軍事制度沿襲曹魏,採用世兵制晉武帝頒布去州郡兵及封國制,並任眾王都督諸州軍事。東晉兵制襲用世兵制,並以募兵制補充兵力。由於中央衰落,軍力外重內輕,地方方鎮較不受朝廷管轄。謝安為了鞏固中央,建立北府軍

東晉沿襲西晉軍事制度,但已有變化。因為皇權衰微,中軍往往有名無實,同駐京師的還有揚州都督所屬軍隊。外軍大多由世族的軍隊組成,統軍將領稱霸一方,其中荊州軍甚至超越中央。東晉多次北伐,確有助鞏固偏安之局,但如果方鎮具有野心,往往藉此篡位。關於兵源方面,因為戰亂軍戶大減,兵員改以募兵補充,或直接徵兵。其中由北方流民招募組成的北府兵,屢次擊敗強敵,在東晉後期等級如同中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朝兵制
  • 西晉軍事制度:世兵制
  • 東晉兵制:沿世兵制,以募兵制補充兵力
  • 所屬國家:中國
  • 西晉軍隊:中軍、外軍和州郡兵
  • 主要兵種:步兵,騎兵和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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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西晉軍隊分為中軍、外軍和州郡兵,中外軍全部兵員都來自軍戶。中軍直屬中央,編為軍、營,主要保衛京師,有事出征,兵力不下10萬人。駐防城內宮殿宿衛、宮門及京城宿衛為宿衛軍。駐防京郊,有事出征為牙門軍。中軍統帥為中軍將軍,後改為北軍中侯或中領軍。外軍為中央直轄的各州都督所統率的軍隊,都督一般由征、鎮、安、平等將軍大將軍擔任。州郡兵是地方軍備,西晉滅孫吳後,為避免東漢末期諸州割據再度發生,裁撤州郡兵。並改置武吏,大郡100人、小郡50人,用以維持治安。但是實際上取消的州郡兵甚少。
晉武帝頒布封國制,諸王分封郡國,大國三軍5000人、次國二軍3000人、小國一軍1500人(詳見晉朝藩王列表)。並任一些王室都督諸州軍事,如汝南王亮督豫州、楚王瑋督荊州、河間王顒督關中。晉武帝任諸王都督諸州軍事是為了提升宗室力量避免權臣專政,但卻使得地方宗室掌握軍權,權力有逐漸凌駕中央的趨勢。西晉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中外諸軍事為最高統帥,監諸軍次之,都督各州諸軍事居末,和將軍分統外軍。

西晉兵制

世兵制

世兵制的誕生,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演變的第一步,是從兩漢的徵兵制,過渡到漢末的多種集兵方式。這種募征來的兵,服現役期限不再是徵兵制規定的兩年,而變為長期的以致終身的;當兵從盡義務,變成謀生的職業;服兵役由人人有義務,變為一部分人的職業。建安後期,是演變的第二部。這時,兵士家屬集中到一起居住,既留作人質以防士兵叛變,又便於管理;兵與民的戶籍也由此分開,出現了兵戶;當兵由及身而止,逐漸變為世襲。兵戶和世襲兵大量出現,成為時代的潮流,新的世兵制也就形成了。
三國鼎立期間,世兵制發展成為魏、吳的主要兵役制度。滅吳後,揚威將軍朱照日上報”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兵戶數目可觀有力地證實世兵製成為吳國的主要兵役制度。蜀國只有部曲和少數民族兵中實行世兵制。劉備的部隊多是北方兵,入蜀後同其家庭一起轉為世兵較為自然。少數民族兵士多是為諸葛亮南征中收降的,也轉為世兵。
在東吳,同世兵制配套,還實行世襲領兵制。規定將領享有領兵權,並且代代相傳,將領死後,子弟接替統領父兄故兵。由長子、長孫世襲;無子,由弟繼承;子弟幼弱,或有罪,經吳主指定,由別人暫為代領,一旦子弟長大或有罪赦免,經吳主批准,即歸還故兵。世襲領兵制使兵將結合空前緊密,並促進部隊戰隊力的提高。

北府軍

北府軍,又名北府兵,是中國東晉謝玄主持創立的一支軍隊,一開始權力幾乎只屬於陳郡謝氏家族,後數度易主,並成為南朝軍隊主力。
晉孝武帝太元二年(377年),由於前秦已一統北部中國,東晉王朝受到空前的軍事壓力,因此詔求良將鎮御北方。當時的權臣謝安遂任命其侄子謝玄應舉。朝廷任命謝玄為建武將軍、兗州刺史、領廣陵相、監江北諸軍事,鎮廣陵
其時廣陵和京口聚居著大量逃避北方戰亂而來的流民,謝玄到任後,在這些人中選拔驍勇士卒如劉牢之等,建立了一支軍隊,太元四年(379年),謝玄改鎮京口,因為當時京口又名北府,故而其軍得名北府兵。
太元八年(383年),北府軍在淝水之戰中一舉擊敗前秦大軍,乘勢追擊,劉牢之一度追到,北府軍從此一戰,史上留名。太元十二年(387年),謝玄被解除了北府軍的領導權,司馬恬王恭先後代之,北府軍軍閥化。
晉安帝隆安元年(397年),王恭率北府軍起兵反晉,次年劉牢之殺之,代之為北府軍領袖。此後北府軍主要致力於鎮壓孫恩盧循天師道起義軍。晉安帝元興元年(402年),北府軍奉命征討在荊州割據的桓玄,劉牢之隨即投降桓玄,桓玄稱帝後削減劉牢之兵權,劉牢之意圖起兵對抗桓玄,然由於投降桓玄早已喪失人心,眾叛親離下自殺。元興三年(404年),原北府軍參軍劉裕率餘部在京口起兵反抗桓玄,並殺之。此後,北府軍成為劉裕的軍事支柱。420年,劉裕稱帝,建立,北府軍成為其皇家軍隊的主力。

兵制建設

西晉是世兵制的全盛時期。凡為兵者皆入兵籍,單獨立戶,不與民同,父死子繼,世代為兵。士兵及其家屬的社會地位低於郡、縣編戶民。為擴大兵源,西晉還發奴僮和謫發罪犯為兵,作為世兵制的補充。士族官僚則享有免役的特權。
軍隊的主要兵種是步兵,其次有騎兵水軍。武器由政府統一供給。國家建武庫貯備兵器。中央設衛尉總管武庫和冶鑄事宜。軍隊的糧食和布帛也由政府統一供給和管理。

東晉兵制

東晉(317~420)沿襲西晉的軍事制度,但有許多重要變化。由於皇權衰微,導致中軍寡弱,宿衛軍、營往往有名無實。而統率外軍的都督刺史卻擁兵自重,跋扈一方。尤其是長江上游的州、鎮,兵勢之強往往超過中央。同時,東晉的兵員多用募兵制解決。如參加淝水之戰的北府兵,多是由廣陵(今揚州)一帶招募的。此外,也徵發民丁為兵。
東晉並存的還有北方地區的一些政權,史稱十六國,其軍事制度,從中軍、外軍的組織體制到都督、將領的領導指揮系統,大體沿襲曹魏、西晉制度。但在兵役制度上,卻具有北方少數民族的特點。各國統治者大都把本族的部族兵作為基本兵力,加強少數民族在軍隊中的比重。這些軍隊中的漢族士兵,來自投降的塢堡武裝和招募的破產農民,一般都是終身為兵。這些政權遇有戰爭,也徵發郡、縣民眾補充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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