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融資

旅遊產業的發展,可以簡單概括為以資源利用為前提、市場行銷為支撐、資本投入為槓桿。我國對旅遊資源開發的投入,從以政府為主,逐步加大了民間資本和資本市場的力量,並正在向以後者為主導的方向過渡。因此,從資本的角度探討旅遊資源的資本形態與結構,以及在融資運作中的作用,已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融資
  • 分類:原始資源利用期
  • 內容:地理資源、文物建築
  • 層次:旅遊資源區土地資本
階段劃分,資本形態,融資方式,

階段劃分

從人類開發旅遊資源的歷史過程來看,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五個階段,即原始資源利用期、資源開發起步期、資源全面開發期、資源深度挖掘期、後資源開發期。我國旅遊產業起步於80年代初,95年以後進入資源開發的起步期,目前已處於起步晚期和全面開發初期。從具體的資源開發過程來分析,用以上的五階段劃分方法仍然完全適用,即仍可分為從原始利用,直到後開發的五個階段。由於我國對旅遊資源的開發尚處於全面開發初期,開發資源的政策、法規很不配套,開發手段單一,特別是融資渠道少、融資安排比較困難,資源價值在融資中的槓桿作用完全沒有得到發揮。

資本形態

旅遊資源,一般是指具有旅遊吸引力的地理資源、文物建築、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三大類,一類是自然形成的地質地貌、山水景觀、生物群落、植被環境等。第二類是歷史上及當前建設並保留下來的地下、地上的各類建築物、圖畫、器物等物化人文資源。第三類是歷史上形成的歷史文化、民俗風情、傳說神話等精神及社會的內容。
旅遊資源作為一種具備產生收益的基礎資源,是具有資本屬性的資源。因此,若從資源開發的意義上來分析,我們可以把開發對象作為原初資本來看待。旅遊資源的資本形態,包括三個層次:
1、旅遊資源區土地資本
旅遊資源區域的土地,具有資本的屬性,為國有資產。土地的價值,因資源的吸引力及可開發性不同而不同。目前,尚無對旅遊區土地進行評估的規範標準,因此,對旅遊資源區域內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評估比較困難,因為該土地一般是與土地地質地貌及人文景觀密切結為一體的。大多數政府在進行旅遊資源開發時,一般不將已具有國家評級的風景區核心心資源區的土地的使用權,向開發企業轉讓。
2、旅遊自然資源及建築等物化的人文資本(即第一、二類資源)
這是旅遊資源的主體,具有自然物理的特性和人文物化特性。這些資源的價值,對於旅遊吸引力的建構具有核心的作用。對這類資源,目前學界正在探討其評估問題。有人提出了市場比校法、收益還原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長期趨勢法等多種評估方法。旅遊資源資產,屬於國有。當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相應的資源也就隨之轉移。因此不存在脫離土地使用權的旅遊資源權屬。目前採用了旅遊資源開發經營權的權屬概念,即開發並享有開發後收益的權力。在土地使用權及旅遊資源所有權不轉移的前提條件下,出讓旅遊景區的旅遊開發經營權已經成為現實。這樣的操作尚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其評估及開發權轉讓定價需加以規範。
3、旅遊歷史文化資本
作為旅遊資源,往往積澱了深厚的文化內涵,如民俗風情、神話傳說、歷史事件等等。這些資源,是使旅遊開發得以深化,並獲得靈魂的基礎。因此,就旅遊開發而言,這些資源價值很大。但由於這部分資源完全具有精神性,或附著於人類生活之中,或蘊藏於歷史記載,或附著於建築、山水之間,無法進行測量,更無以評估。但從開發角度看,這些資源具有資本性。其價值不完全屬於國家,也不屬於個人或集體,應屬於全體創造文明的人民。
總結以上分析,旅遊資源是由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構成的,土地及景觀是有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景觀利用權是無形資產。從資本的角度看,旅遊資源作為被開發利用的對象,同時就構成為資本的投入,其結構可區分為土地資本、景觀資本、歷史文化資本。其利用方式,則表現為土地使用權和旅遊開發經營權。

融資方式

旅遊資源開發,應以一個市場化的企業作為主體,我們可以稱為開發商開發商可以是國有企業,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民營企業,但應該是有限責任制的。
開發主體至少應擁有資源的開發經營權(一般為50年),亦可擁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除文物保護單位外的相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開發商以自有資金投入企業,並擁有以上資產,由此形成了開發主體的資本構成。以此構成為依託,開發商可以從八個方面進行融資。
銀行信貸是開發商主要的融資渠道。對旅遊資源開發,可以採用項目信貸的方式借款。項目信貸要求自有資本投入25%以上,可向銀行貸75%。開發商可使用以下資產作為抵押質押:土地使用權、相關建築物的所有權、開發經營權、未來門票或其他收費權等等。目前,銀行尚無完善的對旅遊資源開發進行貸款金融工具,但已有企業嘗試開發經營權、未來收費權等質押的辦法,並取得了成功。
商業銀行:質押抵押
政策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
賣方信貸:設備進口
擔保公司
世界銀行貸款
國家間支持性貸款
2、私募資本融資
開發商對自身的資本結構進行重組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發起人身份,向社會定向招募投資人入股,共同作為發起人,形成資本融資。
開發商也可以先成立自己絕對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再向社會定向募股,以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資本金
戰略投資人
搭車投資人
3、整體項目融資
開發商在開發中,設立為若干個項目,並製作單個項目的商業計畫書,按照投資界規範的要求、準備招商材料。依據招商材料,開發商可以向境內外的社會資金進行招商,其中可以採用BOT等多種模式,也可合成開發、合資開發、轉讓項目開發經營權等。
4、政策支持性融資
充分利用國家鼓勵政策,進行政策支持性的信貸融資,包括
旅遊國債項目
扶貧基金支持
生態保護項目
文物保護項目
世界旅遊組織規劃支持
國家及省市旅遊產業結構調整基金
若開發規劃有足夠吸引力,開發商有一定信用,開發中的工程建設,可以通過墊資方式進行。一般情況下,工程墊資可以達到30%–40%,若有相應的墊資融資的財務安排,墊資100%也具有可能性。
商業信用可以表現在很多方面,若開發能與開放遊覽同步進行,則可對旅遊商品、廣告宣傳、道路建設、景觀建設等多方面進行商業信用融資
6、海外融資
海外融資方式非常多,包括一般債券、股票、高利風險債券、產業投資基金、信託貸款等等。海外融資目前受到一些政策限制,但仍有很多辦法可以開展。這需要一家海外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全面進行安排和設計。
新的《信託法》出台以來,信託投資公司已經擁有了很大的運作空間,並創造了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其中,以項目和專題方式發行信託投資憑證,引起了各方面的興趣。我們正在策劃發行西部旅遊信託憑證,把西部旅遊項目打包,通過信託憑證,向社會集資
8、國內上市融資
由於存在門票收入不能計入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限制,目前資源開發類旅遊企業較難直接上市。但通過將收入轉移到索道等交通工具,以及以賓館、餐飲、紀念品等項目包裝為基礎的企業,仍可走上市的道路,也可以吸引上市公司作為配股、增發項目進行投資。
綜上所述,旅遊資源開發中的融資運作,仍處於十分原始的階段。創造金融工具是金融界應努力的方向,但旅遊企業及相關旅遊管理部門,應該組織多方專家合作,研究如何將旅遊資源的價值進行資本化,予以量化評估,從而使資源可以作為資本,發揮其撬動融資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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