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用地

旅遊業用地

旅遊業用地是旅遊業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凡能為旅遊者提供遊覽、觀賞、知識、樂趣、度假、療養、娛樂、休息、保險、獵奇、考察研究等活動的土地,均可稱為旅遊業用地。

是指主要為旅遊業服務的賓館、飯店、大廈、樂園、俱樂部、旅行社、旅遊商店、友誼商店等用地。旅遊業用地只有經過開發才能成為具有吸引力的旅遊資源,使其潛在的吸引力變成現實的吸引力。旅遊業用地的開發,不僅能使旅遊資源得到整合和修復,更主要的是使旅遊者可以自由進出、停留,因此旅遊業用地的開發還包括交通、旅遊接待設施的建設。
旅遊業用地的特點:
  1. 綜合性。大多數旅遊業用地的開發利用都必須配合其他建設項目,否則,旅遊資源的潛能就不可能充分發揮。
  2. 持續性。旅遊業用地的利用一般不存在效益遞減性,旅遊業用地一經開發建成,就可供人們長期享用,只要保護得當,一般不會對土地構成破壞。
  3. 變動性。旅遊業的發展是與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密切相關的,不同的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要求有不同特色的旅遊業及旅遊設施,並且隨著社會進步,旅遊資源本身的內涵也在發生變化。
  4. 多效益性。旅遊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可以獲得多種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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