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中國教育工會原主席)

方明(中國教育工會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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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1917.04~2008.03),男,原名方培玉,江蘇省無錫市玉祁鎮楊樹園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著名社會活動家,優秀的教育工作者,中國教育工會奠基人之一,原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分黨組書記、顧問。中國民主促進會第三屆中央參議委員會副主席,第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十屆、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顧問。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原會長,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教育文化委員會副主任。中非友協原常務理事,中日友協原常務理事,中國兒童保護委員會原理事。原世界工會聯合會─教育工會國際(FISE)副主席。曾參與發起和制定教師節與《教師法》,並一直積極致力於中國教育改革,特別是農村教育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明
  • 別名:原名方培玉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江蘇省無錫市玉祁鎮
  • 出生日期:1917年4月
  • 逝世日期:2008年3月2日
  • 職業:原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
  • 畢業院校:上海光華大學(誠正文學院)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中國教育工會奠基人之一
    參與發起和制定教師節
    參與發起和制定《教師法》
人物生平,人物貢獻,社會評價,其他信息,

人物生平

方明,原名方培玉,1917年4月出生於江蘇省無錫市玉祁鎮楊樹園。1935年初參加革命工作,193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4年初在上海市參加陶行知先生主辦的中國普及教育助成會,主辦流浪兒童工學團。1935年春在上海市參加中國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中國青年同盟。1936年春在上海市參加國難教育社。1937年秋至1940年夏,任上海市江海國小訓育主任,主編《好孩子》兒童讀物;組織籌建上海國小教師同仁進修會,任理事、學術部副部長。1938年秋,任中共上海教師運動委員會宣傳委員。1940年秋至1942年夏,先後在上海中華女職、大經中國小、青山國小任教。1942年至1944年夏在上海光華大學(誠正文學院)肄業。1942年夏至1945年夏在上海公濟義小教書,任中共上海教師運動委員會書記。1945年秋至1948年冬,任中共上海教師運動委員會委員、副書記。1948年冬至1949年5月,任上海市教育協會黨組書記。
方明
方明同志在上海市解放後,於1949年5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上海教委書記。1949年秋至1952年任上海民國中國小校長,負責籌組上海市中小教聯並任教聯黨組書記。1950年2月,上海市總工會成立,被選為上海市總常委。1950年5月上海市教育工會成立,方明同志擔任主席、分黨組書記。1950年8月在中國教育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副主席。1950年8月至1966年擔任世界工會聯合會下屬教育工會國際(FISE)副主席。1953年春至1956年夏任全國總工會國際聯絡部副部長、中國教育工會副主席。1956年7月任全國教育工會副主席、分黨組成員、分黨組書記。1964年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64年至1966年間,擔任中非友協常務理事、中日友協常務理事、中國兒童保護委員會理事等職。1966年夏至1969年春,任北京大學西俄語系工作組組長。1969年春至1977年期間在河南省羅山全國總工會“五七幹校”下放勞動。1977年夏至1978年冬,在全總國際部工作。1979年春至1987年5月,任全國教育工會副主席、主席、分黨組書記。1987年5月至1999年1月,任全國教育工會顧問。方明同志於1999年1月15日離職休養。
方明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著名社會活動家,優秀的教育工作者,中國教育工會奠基人之一,原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分黨組書記、顧問,中國民主促進會第三屆中央參議委員會副主席、第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五、六、七、八屆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十、十一屆中央委員會顧問,中國陶行知研究會會長,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七屆全國政協教育文化委員會副主任方明同志,因病於2008年3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歲。
2008年3月16日,方明同志遺體送別儀式在八寶山革命公墓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尉健行、羅乾,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許嘉璐,全國政協副主席羅富和及原副主席張懷西,全總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孫春蘭,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全總領導董力、張鳴起、倪健民、張秋儉,全總原領導張俊九、楊興富、李奇生、倪豪梅、蘇立清、肖振邦、李永海,全總老領導朱厚澤、王家寵、蔣毅、王厚德、張富有、王申詳等為方明同志送別。王兆國、劉延東、陳至立、嚴雋琪、袁貴仁、張勁夫、倪志福、張丁華、孫起孟、雷潔瓊、錢偉長、丁石孫、胡啟立、經叔平等領導同志送了花圈。全國總工會、教育部、民進中央、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各省市自治區教科文衛體工會、教育工會送了花圈,中國教育工會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工會離退休同志送了花圈。
方明同志是紅軍時期參加革命的老同志。自參加革命以來,始終保持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服從組織分配和工作需要,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為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做出了突出貢獻。他早年追隨陶行知先生投身民眾的普及教育事業,時刻將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當作自己的座右銘,主辦流浪兒童工學團,創辦《好孩子》進步讀物。在抗日戰爭期間,方明同志按照黨組織的要求,在上海積極組織領導國小教師從事抗日救亡運動和愛國教育工作,組織發動抗日愛國學習運動。在日本投降後僅一周的時間,上海就成立了由黨領導的國小教師聯合進修會。方明同志在黨的領導下,積極組織引導國小教師從爭取職業保障的經濟鬥爭逐步發展成為“求生存、反飢餓、反內戰”的政治運動,使黨領導的教師運動的規模和政治影響不斷擴大。
解放後,方明同志任上海市教育工會第一任主席,並長期擔任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要領導職務,為教育工會的發展、建設付出了極大的工作熱情,做出了重要貢獻。尤其在文革以後,教育工會開始恢復工作,方明同志為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多方奔走。他積極倡導在各級各類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1981年倡議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五講、四美、為人師表活動”;1981年3月積極呼籲恢復教師節;積極倡議並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一稿)的頒布和起草工作,使教育工作和廣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全社會的高度重視。1983年國家為教師提高10%的工資標準,1986年國務院決定將每年的9月10日確定為教師節。方明同志十分關心廣大農村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在他的倡導下,中國教育工會在全國開展了農村教師家屬扶貧工作,積極幫助農村教師解除後顧之憂。
方明同志致力於弘揚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先後擔任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會長,組織編輯出版《陶行知全集》,並在全國各地建立陶研組織,開展陶研活動。他晚年不顧高齡深入山區農村開展調查研究,踐行陶行知教育思想,進行農村教改實驗。在山西呂梁等地開展“農科教統籌”、“科教興村(鎮、鄉、縣)”等一系列實驗,對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產生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受到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肯定。他高度關注貧困地區農村兒童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以“愛滿天下”的胸懷和情操積極呼籲社會更多地關愛弱勢群體,實現教育公平和受教育機會均等,在全國教育界產生了積極影響。
方明(中國教育工會原主席)
方明同志是工會傑出的社會活動家,並在國內外享有聲譽。他在擔任全國總工會國際聯絡部副部長和連續16年擔任世界工會聯合會下屬的教育工會國際(FISE)副主席期間,致力於在國際社會宣傳新中國的發展和建設,注重加強與亞非拉國家的工會組織的團結,樹立了新中國工會的良好形象。他十分注意發展中日兩國教育工會界的友好交流,在日教組享有很高的聲望。同時,為增進各國教師團體之間的了解和友誼,方明同志的足跡遍及多個國家。
方明同志於1949年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是中國民主促進會老會員,他幾十年如一日熱忱參加民進工作。在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期間,方明同志積極履行委員職責,和民進組的部分政協委員聯名提出《儘早制定“教師法案”》,為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和作用積極建言獻策,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擔任民進中央顧問期間,他以極大的熱情關注國家的建設、教育事業和民進的工作,直到生命最後一息。方明同志在民進組織和會員中享有崇高威望,深受民進廣大同志敬重和愛戴。
方明同志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忠誠黨的事業。他熱愛祖國、熱愛人民,不斷追求真理和進步,堅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並以陶行知先生的“愛滿天下”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他組織觀念強,顧全大局,工作任勞任怨。他作風嚴謹,艱苦樸素,清正廉潔。他胸懷坦蕩,光明磊落,謙虛謹慎,淡泊名利,寬厚待人,團結同志,關心青年,熱愛兒童,密切聯繫民眾。2004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授予方明同志“全國老幹部先進個人”的榮譽稱號。

人物貢獻

方明與教師節
1981年3月,在全國政協五屆四次會議上,方明和葉聖陶、雷潔瓊、徐伯昕、吳貽芳、葛志成、葉至善、張明養、柯靈、霍懋征等中國民主促進會17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建議確定全國教師節日期及活動內容》的提案。方明是這個提案的主要發起人及撰稿人。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書記處習仲勛書記接見參加全國中國小工會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的代表時,方明和教育部張承先副部長一起向習仲勛提出建立教師節的事,習仲勛問解放前有無教師節,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師節,並介紹了1949年6月6日陳毅同志參加上海解放後慶祝教師節的情況。習仲勛聽後建議教育部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起來寫報告請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聯合,由張承先和方明共同簽發的“關於恢復‘教師節’的請示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報告中並建議以馬克思的誕辰日5月5日為教師節。
1983年3月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方明和中國民主促進會18位政協委員聯名再次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造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全國政協審查的意見如下:“建議由中共中央宣傳部會同教育部研究辦理。”同年9月,中宣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經研究政協一次會議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東昌部長和方明共同簽發的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於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中央宣傳部。
方明(中國教育工會原主席)
1984年10月,萬里、習仲勛等中央領導對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的請示圈閱。1984年12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於建立‘教師節’的報告”送中央書記處並報國務院。報告中說,“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們進行了研究,建議確定每年9月10日為教師節,在新學年開始,新生一入學,即開展尊師活動。……如中央和國務院原則上同意建立‘教師節’,我們建議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頒布。”
1985年1月,國務院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提出建立教師節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一議案,確定每年的9月10日為教師節,1985年9月10日為新中國的第一個教師節。
從1981年到1985年,教師節的建立前前後後經歷5個年頭。
方明與《教師法》
1986年3月,在全國政協六屆四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組的20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出《儘早制定“教師法”案》。提案中寫道:“建立一支穩定合格的教師隊伍,關係到四化建設和國家興衰,涉及到千家萬戶和子孫後代的大事。但長期以來,沒有把教師隊伍的建設問題放到應有的戰略地位,沒有充分認識到師資隊伍建設是發展我國教育事業的關鍵。……為了更好地貫徹中央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法,以適應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迫切需要,我們認為應儘早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986年初,方明收到廣東石人嶂鎢礦中學教師朱源星寄來的《教師法》構想稿,這是真正來自民眾的第一個《教師法》文稿。在此基礎上,全國教育工會草擬了《教師法》初稿,並將草案和有關資料分送給民進中央、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北師大教育科學研究所的負責同志。之後,全國教育工會和上述四家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聯合起草小組,方明任組長。
1988年3月全國政協七屆一次大會上,方明和民進副主席、全國政協常委葛志成聯名作了“制定《教師法》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的發言。發言指出:“根據兩年來就起草《教師法》與廣大教師的接觸和思考,我們深深感到,必須通過立法,把教師的權利、義務、資格、待遇、培養和進修、考核和獎懲等等肯定下來,才能真正提高教師的地位和待遇。建立一支合格的而穩定的教師隊伍。”
方明呼籲,必須正視當前出現的“教師危機”,加強制定《教師法》的緊迫感。教師危機,實際是教育危機,民族危機,這決不是危言聳聽,應當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制定教師法的目的,既要規範教師,激勵他們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獻身精神,提高教育質量。又要規範社會,使全社會重視教育,尊重和支持教師的工作,保證教師的合法權益,把提高教師的待遇,加強教師隊伍的建設納入依法辦事的軌道。
1993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終於頒布。
方明與義務教育
1980年11月12日全國政協五屆三次會議上,方明和當時民進的領導人周建人、葉聖陶、趙朴初、吳貽芳、柯靈、葛志成、雷潔瓊,聯合其他民主黨派和社會知名人士共155位政協委員,一起提交了《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行普及教育以利四化建設》的提案。提案肯定了建國三十年來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績,也指出對普及教育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強調應該下定決心,採取有力措施抓好普及教育,並提出了七條可操作的辦法供參考。全國政協對這個提案進行了研究、審查,建議由國務院交教育部研究辦理。後經民進和各方面的繼續呼籲,終於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普及《義務教育法》的議案,並於1986年7月1日起施行。這對中國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強化了普及教育的觀念,為全民教育健康、持久、深入地開展下去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方明與農村教育
1989年,方明和中華職業教育社、全國教育工會的同志赴安徽省陶行知研究會在徽州(今黃山市)的教育改革實驗區進行調查,發現休寧縣溪口區實行“農科教”結合,促進了兩個文明建設的共同發展,突破了“農科教”條塊分割的舊體制的束縛,建立起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新體制。因此,他們寫出了調查報告,先後在《光明日報》和《教師報》上發表,引起了農業部等有關方面的關注。1990年3月,在全國政協七屆三次大會上,方明和民進組全體委員、各黨派各界人士共131位政協委員聯合提交了一份《建議從體制改革入手,對“農科教”制定統籌協調的具體政策案》的提案。提出為了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突破舊體制的束縛,大力促進“農科教”統籌結合。建議中央會同有關部門從體制改革方面進行研究決策,制定統籌協調的具體政策,條件成熟時,應通過立法來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協調。他還和葛志成等四位委員作了《加強“農科教”統籌協調,齊心協力把農業搞上去》的聯合發言,建議將“科技興農”的口號,改為“科教興農”。該提案提出兩年後,國家做出了“科教興國”的重大決策,並將其確定為一項長期的戰略發展政策。
方明(中國教育工會原主席)
方明一直認為,中國教育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為了進一步調研農村教育改革中的問題,1992年他親赴山西省呂梁地區考察農村教育改革的情況,重點考察了柳林縣前元莊實驗學校的教改經驗。前元莊是一個偏僻的山村,雖然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教育有了很大發展,但人才外流情況十分嚴重,在應試教育體制下,農村教育實際上是一種“離農教育”,辦學思想脫離農村實際,教育結構脫離農村實際,教學內容和方法脫離農村實際。為了變“離農教育”為“興農教育”,使農村教育適應農村經濟建設的需要,探索一條農村教育的新路,他們根據陶行知的教育思想與當地的實際相結合,進行教育體制改革,實行“村校一體”、“三教一體”、“教科勞一體”的辦學模式,並根據當地實際創造性地制定了一整套可操作的措施,進行教育改革,既育了人,又富了村,走出了一條農村辦學的寬廣大道。1995年3月,中國陶行知教科文研究會聯合全國人大教科文委員會、全國政協教育文化委員會、民進中央等8個單位在北京召開了前元莊實驗學校教改經驗匯報會。與會同志一致認為這個教改經驗有普遍意義,值得推廣。會後方明同志給李嵐清副總理寫信,推薦在農村辦好一校,致富一村,帶動一片的好經驗,並附去了匯報會的材料。李嵐清同志在方明的信上批示:“符合不發達地區辦教育的實際和方向。”1995年,在全國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方明和葛志成、黃大能、丁石孫四人聯名做了《辦好一所學校可以富一個村莊》的發言,介紹了教育改革、農村辦學的經驗,針對我國農村教育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見解,引起了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與積極評價。1999年10月,胡錦濤同志親臨前元莊實驗學校視察,並對所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2003年3月7日,溫家寶副總理看了國務院調研組寫的《關於山西省柳林縣前元莊實驗學校的調研報告》後批示:“農村教育必須改革,堅持‘農教結合’的辦學方向,實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統籌’,教學、科技和生產相結合,柳林縣前元莊實驗學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經驗值得重視。”以此為契機,國務院於2003年9月召開了建國以來第一次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方明同志在大會上作了發言。從提出加強農科教統籌協調,到推廣前元莊的教學改革經驗“小村莊,大教育”,填補了我國教育立法上的一些空白,形成了我國農村發展教育的正確指導思想,促進了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這些成就的取得蘊含著方明同志的辛勤汗水。

社會評價

方明同志是一位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他把一生無私地奉獻給他所追求的壯麗的共產主義事業。近六十年來為多黨合作和民進事業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他與民進的政協委員們一起參政議政,共同為中國教育的發展獻策出力,參與了教育界許多法案的研究、起草、撰稿與制定。在民進為中國教育的發展參政議政的20年中,從為普及義務教育,呼籲恢復教師節,到制定《教師法》,這其中都凝聚著方明同志的心血,其功不可沒。 方明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為新中國教育事業奉獻的一生,是忠實履行參政議政職責的一生。方明非常欣賞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愛滿天下”、“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以之為座右銘,並終生篤信踐行。

其他信息

由上海市陶行知研究協會主編的《方明同志與上海》大型紀念畫冊2009年4月在上海師範大學首發。
方明同志於1934年追隨陶行知先生從事普及教育,是紅軍時期入黨的老革命。他為新中國解放出生入死,為人民教育和陶行知研究事業奮鬥終生,他是上海地下黨教師運動負責人,首任上海市教育工會主席。曾任中國陶行知研究會會長、中國教育工會主席。
畫冊資料翔實,有的是首次披露的珍貴史料,忠實地記錄了方明同志在上海從事地下黨革命工作、教育工會創立和陶行知研究工作的活動軌跡,寄託了上海教育工作者對方明同志的緬懷和崇敬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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