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

新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

新的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今日正式面向社會公布,開始廣泛徵求各界意見。昨天, 《人民日報》 、 《光明日報》等。中央級媒體紛紛推出專題,為新休假草案的出爐“造勢”。同時,昨天記者從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處了解到,明年“五一”黃金周肯定取消,而今後取消“十一”長假亦是大勢所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
  • 黃金周: 3天變為1天
  • 傳統節日:一天
  • 大勢所趨:取消“十一”黃金周
調整,趨向,原因分析,

調整

黃金周:“五一”黃金周法定假日從過去的3天變為1天;“十一”黃金周法定假日保持不變;春節黃金周放假日期提前至除夕
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三大傳統節日各放一天。
全年休假:按公示草案: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中秋+端午+清明+五一=5天黃金周2×3天=6天總計115天。
按以往制度: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1天黃金周3×3天=9天總計114天。

趨向

“這如果是道多項選擇題,我想大家會把黃金周和傳統節日都選上,但‘魚與熊掌不能兼得’。”蔡繼明說,法定假日總量和國民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不可能隨意增加。“黃金周和傳統節日都放假,假日總量會大幅增加,我們的經濟水平還沒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蔡繼明說,新草案規定的全年放假總量為115天,雖然只比之前多出一天,但這意味著全國的生產活動也會受一天的限制。“根據國家各項權威統計,法定假日總量的增長空間已經非常有限了,只有經濟水平繼續提高才有可能增加。”蔡繼明還表示,法定假日多了,在企業中推行帶薪休假難度會相應增加,因為這兩個假日並不相互包含。
“我認為新的休假草案還只是一個過渡方案,黃金周的過於集中性注定了它必須改革,‘十一’黃金周取消也是大勢所趨。”蔡繼明告訴記者,最好的休假方式,就是法定假日和企業實行的帶薪休假能夠均勻分布。“要一步步來,放假方案每年都會調整,不是一成不變的。”

原因分析

黃金周真的不得不取消嗎?“黃金周只利用多出的3天假期,就徹底改變了人們的休假方式,加快了旅遊結構、旅遊產業的調整,的確是一個創舉,但它已經到必須功成身退的時候了。”蔡繼明解釋說,之前人們對於黃金周的理解存在不少誤區。“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權威數據,我們驚訝地發現最為人們稱道的旅遊經濟成長速度,在推行黃金周之後的7年,比之前的5年平均下降了10個百分點。”
“我們看到的黃金周,往往只是這一周里增加了多少旅遊收入、出行人數等等,卻忽略了這僅僅是一周的數據。”為了迎接黃金周的到來,各旅遊城市必須投入大量成本以滿足突發的旅遊需求,但黃金周一過,很多生產能力就徹底閒置,等於浪費了許多社會資源,同時對景點造成無可挽回的破壞。
“另外常常被人們忽視的,就是黃金周期間其它行業因為停業而造成的損失,這其中包括 股票交易,外匯交易,進出口貿易以及各類會展活動等等。”蔡繼明說,黃金周最初設立是為了刺激消費來抵制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黃金周拉動經濟成長的作用基本已經喪失,反倒起了負作用。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張源)
《新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 - 新休假制度 並非存或廢這么簡單
國務院擬出台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5日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根據徵求意見稿,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詳細]
[10年-20年,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帶薪休假制度其實已早納入法律
其實帶薪休假早就出現在我國的相關法律條文中,《憲法》第43條規定:“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199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恢復了休假制度,其中規定企業職工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黨政機關辦法自行決定。
帶薪休假好處多 實行起來形同虛設
鼓勵帶薪休假是一種趨勢,也是人們公認的社會進步的標誌。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同時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帶薪休假制度有利於滿足日益明顯的個性化的消費需求,還有利於充分合理地利用社會資源。
但由於帶薪休假相關規定未細化、單位是否支持、人員編制緊張、就業壓力大和更重視現金報酬四大因素,使帶薪休假時下在大多數人眼裡,依然只是個聽來美妙的時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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