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公主

新城公主

新城公主(634年-663年),唐太宗最幼女,母文德皇后長孫氏。生於貞觀八年(634年),貞觀十六年(642年)八月二十日,封衡山郡公主得實封又増賦。貞觀十七年(643年),許配魏徵長子魏叔玉。同年,婚事取消。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二月六日下嫁長孫詮(也作銓),因太宗於五月去世,婚禮中斷。永徽三年(652年)五月二十三日,改封新城郡長公主,增邑五千戶,婚禮完成。

顯慶四年(659年),長孫詮被流放巂州,不久被殺,新城公主改嫁韋正矩(也作政舉)。龍朔三年(663年)三月,病逝於長安縣通軌坊南園,時年三十,以皇后之禮陪葬昭陵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未笄增賦,婚嫁風波,以皇后禮,死因釋疑,人物評價,家族成員,父母,哥哥,姐妹,丈夫,

人物生平

未笄增賦

新城公主,出生於貞觀八年(634年)。十六年八月二十日(642年),初封為衡山郡公主。《唐六典》中有言:“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可見唐代名山大川不得作為封號。然而,衡山所在的衡山郡卻成了公主的封號,可知太宗對女兒的鐘愛之心,可見一斑。
新城公主新城公主
據墓誌載:“封衡山郡公主,(闕八字)唯有輝,平原陋其加渥;湯沐増賦,廬陵愧其逾”,可知年僅八歲冊封衡山公主的同時便有了實封,並且還増賦。而按史料記載,初唐公主要到出嫁時才能拿到湯沐邑白居易雲“近代或有未笄年而賜湯沐者,亦如公主之號,以寵重之”,可見衡山公主能早早獲封湯沐源於父親的疼愛。

婚嫁風波

許婚悔婚
貞觀十七年正月(643年),魏徵病重即將離世,唐太宗中郎將住在魏徵家,一有動靜便立即報告,藥物膳食賞賜無數,宦官使者接連不停的在路上往來,唐太宗還親自前去探望。十六日,唐太宗皇太子再次親臨魏徵府,流著眼淚問他有沒有未盡心愿,魏徵對曰:“嫠不恤緯,而憂宗周之亡”。唐太宗決定將女兒衡山公主許配與魏徵的兒子,指著跟隨而來的衡山公主對魏徵說:“魏公,勉強睜開眼睛,看看你的兒媳吧!”可惜此時病重的魏徵面對如此厚重的恩賜已經無法謝恩了,在許婚的第二天(十七日)魏徵病逝。
同年四月侯君集以謀反罪被處死,杜正倫被罷免,魏徵曾推薦這兩人有宰相之才,唐太宗懷疑魏徵與侯君集結黨,魏徵還拿自己前後的諫辭給史官褚遂良看,“以圖在史書上標榜自己”。太宗對此十分不悅,氣怒之下便寫了詔書停了衡山公主與魏叔玉的婚事。至此,這段姻緣也就作罷。
初嫁長孫
此後唐太宗再次精心挑選,終於在貞觀23年(649年)二月六日妻子生日那天為女兒敲定了婚事,將衡山公主許配給了長孫操之子長孫詮長孫操乃衡山公主母親長孫皇后的叔父,唐初長孫家族備受太宗寵遇,算上長孫詮,長孫家一門已是四尚公主。因為長孫詮尚主之故,太宗特意將其父長孫操升為了岐州刺使。岐州即原扶風郡,後為唐代西京。之後可能預感到大限將至,唐太宗開始籌備衡山的出嫁事宜,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由於公主的婚禮過程太過複雜,直到五月廿六己巳日太宗去世,婚禮也沒能全部完成,籌備工作也因此而中斷,未能在生前看到女兒出嫁,是太宗的一大遺憾。
新城公主新城公主
高宗與衡山公主一母同胞,對這個妹妹也是疼愛有加。為了不耽誤公主的青春。永徽元年正月(650年)除喪服後,唐高宗便下令繼續準備先前未完成的婚禮,打算到秋天公主守孝滿一年後就讓她成婚,此舉卻遭到大臣于志寧的堅決反對,他認為身為子女必須為父守孝滿三年方合禮儀。高宗只得聽從但心中一直記掛此事。於是在永徽三年(652年)五月廿三日,也就是公主守孝滿三年整的前三天,唐高宗便將妹妹由衡山長公主改封為新城長公主,並增邑5000戶,以慶賀妹妹出嫁。儘管婚事幾經波折,但成婚之後公主與駙馬感情和睦,琴瑟相諧,為此墓誌寫道:“調諧琴瑟,韻偃笙簧。標海內之嬪風,為天下之婦則者矣。”可以想見新城公主有一段幸福的婚後時光。因此在顯慶四年(659年)長孫家族遭難,長孫詮被牽連流放巂州並被地方官所殺之後,新城的反應十分激烈。墓誌上記載:“雖外尊大義,不登叛人之黨。而內懷專一,無虧字(闕)之(闕)。蘭澤靡加,塵彌(闕二字)之鏡;鉛(闕)罷飾,網綴回鸞之機。貫秋柏以居貞,掩寒松而立勁。”可見新城雖然沒有直接對哥哥表示憤怒,但心中卻非常不滿,於是從此不再梳妝打扮,以沉默消極的態度表達憤懣。
再嫁韋氏
唐高宗不忍見妹妹如此消沉,後又為她重新安排了一樁婚事,將她嫁給了出自京兆韋氏韋正矩韋正矩由於尚主,短時間內由奉冕大夫升為正三品的殿中監,連升八級,一時平步青雲。可惜因為公主與前夫的感情太過深厚無法忘懷,這段婚姻始終不如前一段婚姻那般和諧,以至有了韋正矩失禮於公主的傳聞。
龍朔三年(663年),新城公主遇疾,高宗知曉後,為妹妹興建了建福寺祈福。然而天不假年,同年三月,新城公主病逝於長安通軌坊南園,終年三十歲。妹妹的離世,唐高宗悲痛不已,無法接受。命有司審問調查,韋正矩不能辯,高宗盛怒之下,於是遷怒駙馬韋正矩,認為是他導致了公主死亡。便殺了韋正矩

以皇后禮

龍朔三年(664年)三月,驟失愛妹的唐高宗在極度悲痛之下,下令將新城公主皇后之禮下葬,“皇帝悲棣萼之長湮,痛(闕二字)之永訣,(闕六字)悵東津而灑泣。廢朝不舉,有越常倫。賵往飾終,用超恆制。下詔曰:故新城長(闕九字)居。柔順□風,幼彰於閨閫;顧復之重,夙備於慈嚴。詩美穠(闕十字)符歸妹之尊。方秀松筠,遽先風燭。鳳簫輟響,魚軒靡駕。固(闕四字)氣,情切(闕四字)之哀,將軫於暮月□終之數,特超於彝典。其葬事宜依後禮。”。身為公主卻享有皇后的葬禮規格,這在唐朝僅此一例。如此破格的行為,也是高宗對妹妹最後的心意。不過必須指出,無論史書還是墓誌,從來都是說“葬事宜依後禮”。結合史料及墓葬情況可知此處的“葬事”應是指葬禮規格,而非後某些今人以為的陵墓規格。

死因釋疑

有人認為新城公主是“死於家庭暴力的公主”。但縱觀史書記載,事實卻截然相反。前所述,新城公主一直很得父親和哥哥寵愛,並不是無依靠的受氣包,她更是丈夫前途的一大助力,韋正矩與公主鬧翻對自己實無益處。新城應當是由於和前夫關係很好,和後夫的相處出現困難,加上身體不好,病中難免脾氣暴躁,與駙馬有過爭吵,被外人傳為駙馬“遇主不以禮”。而新城公主病逝得突然,讓高宗完全沒有心理準備。本來高宗為妹妹建廟祈福便是希冀妹妹儘快康復,死訊傳來,希望驟然落空。心愛的妹妹薨逝,高宗完全接受不了,立刻組織審查,而韋正矩又無法為自己辯解,於是被遷怒成為替罪羊,才會殺了他,並流放其一族。以致後來唐人對於娶公主忌憚頗深,甚至有諺語“娶婦得公主,平地買官府”,認為“新城以病而卒,夫子受其戮辱”,對於駙馬十分同情。
新城公主墓出土新城公主墓出土
新唐書·宰相世襲表》及《冊府元龜·總錄部·智智識》也證明這是冤案。根據史料所載唐高宗後來又將韋正矩新城公主合葬了,而且駙馬碑至宋朝還存在。由此可見,駙馬並未殺害公主,若非如此,以皇家威嚴,怎可能允許兇手與公主合葬。

人物評價

新城公主出身天潢之家,長於皇帝父兄愛護之中。初封衡山,又早早獲得實封。公主亦曾覓得良緣,而且因著父兄的愛屋及烏,其夫家也都得到看重。去世後,兄長更是令喪事逾制按皇后之禮操辦。公主生前身後,尊寵榮耀已極。儘管有著早逝的遺憾,但人生如此也已足夠。

家族成員

父母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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