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克理論

斯諾克理論源於斯諾克檯球,是指互相拆台,設定障礙不讓對方成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斯諾克理論
  • 源於:斯諾克檯球
  • 球檯內沿長:350厘米
  • 彩球:分8種顏色
簡介,斯諾克小知識,標準球檯,球、球桿與輔助器械,玩家,

簡介

1、 斯諾克檯球球檯內沿長350厘米, 175厘米,高85厘米。22個彩球共分8種顏色,紅色球15個(1分),黃色球1個(2分),綠色球1個(3分),棕色球1個(4分),藍色球1個(5分),粉色球1個(6分),黑色球一個(7分),白色球1個(主球)。
2、 開球前主球可在開球區(D型區)內任選一點位置。開球必須首先直接或間接擊中紅球。按照擊落一個紅球再擊落一個彩球的順序直至紅球全部落袋。其中彩球落袋後放回原置球點。然後按照彩色球的分值從低到高依次為黃、綠、棕、藍、粉、黑色球擊落袋中。
3、 當檯面上只剩下黑球時,擊球入袋或犯規都會使比賽結束,這時如果雙方比分相等則重新放置黑球,進行決勝期比賽,此時無論誰擊球入袋或犯規都使比賽結束。
4、 遇有下列犯規行為,應判罰分(分值小於4分按4分罰分,大於4分按自身的分值罰分):球未停穩就擊球;擊球時桿頭觸擊主球一次以上;擊成空桿;主球擊目標球後自落;擊球時雙腳離地,開球時主球未放入開球區(D型區);擊成跳球;擊球出界;主球首先撞擊非活球;擊球時,球員的衣服、身體、球桿及佩戴物等觸動檯面上的球。
5、下列犯規判罰7分:擊紅球入袋後,尚未指定球就開始擊球;擊進紅球後,未報彩球又擊打紅球;不使用白球而使用其他任何一個球作主球。

斯諾克小知識

1) 斯諾克基本玩法和勝負決定
斯諾克共用球22個,其中15個紅球,6個彩球(黑、粉、藍、棕、綠、黃各1個)和1個白球。紅球和彩球用來得分,白球用來擊打紅球和彩球。每次開始之前,將球擺如圖1的形式。開球前,雙方可以通過拋硬幣來決定誰先開球。在開球時,開球一方,可將白球擺在開球區的任何位置,去打擊紅球。其後,白球停在什麼位置,就必須接著由什麼位置打起。每一方必須先打入一個紅球,然後任選一個有利的彩球打。打入彩球後,需將彩球取出重新擺回其自己的原位點上(即開球前,其所在的位置上)。接著,再打紅球,打彩球,如此反覆,直到所有紅球入袋。之後,就必須按照一定順序打彩球。就是說,先打黃球,再打綠球、棕球、藍球、粉球和黑球。此時,進一個彩球,檯面上就少一個彩球(不再需要將入袋彩球取出擺回自己的原位點上),直以所有彩球入袋,檯面上中剩下白球,就宣告結束。
2) 從開始到所有彩球和紅球被擊打入袋這么一個過程稱為一局。在整個進球過程中,一方如果沒有能夠成功進球,或者打了一個壞球,此時他就得讓位於另一方打。連續成功進球的過程叫"一桿"。
每局的勝負是由雙方積分多寡決定,得分多者為勝方。得分有兩種途徑:一是靠進球得分,二是通過對方失誤罰分而得分。打入一個紅球得1分(又可稱\"1度\"),打入一次黃球得2分,綠球得3分,棕球得4分,藍球得5分,粉球得6分,黑球得7分。因此,雙方都會盡最大努力,多將黑球打入袋內。在打紅球時,如果白球未能碰到任何紅球,則要罰4分;如果誤碰了彩球,則按照該彩球的分數罰分,但是最少都要罰4分。
就是說,如果碰到了黑球罰7分,碰到了黃球罰4分。同樣,在打彩球時,如果未能打到要打的彩球,則按照此彩球的分數罰分;如果誤撞了更高分的彩球,按照高分罰分,最少都要罰4分。因此在進了紅球後,打彩球前,理論上,打球方都要先聲明他將要打哪個彩球。而實踐上,如果要打的彩球很明顯看得出,則無須聲明,但是如果不明顯,則一定要聲明,否則自動罰7分。打方一定要先聲明,他要打哪個彩球(棕球、藍球或粉球)。如果誤將白球擊入袋,最少罰4分,或者按照白球進袋前最先碰到的更高分數球罰分。如果白球入袋,接著打的一方可將白球擺在開球區的任何位置擊球。罰分不從受罰方的分中扣減,而是加入對方的得分中。正因為還可以通過雙方的失誤而得分,所以場上一方如果覺得自己沒有進球機會,則會試圖製做\"斯諾克\"。所謂"斯諾克",就是造成這樣的一個局面,使接著打的一方無法1直接打到要打的球,而不得不採取反彈或弧線等高難度球,因而很容易失誤而導致罰分。
一場比賽可約定打一局或三局、五局、七局來決定最後勝負。而世界職業錦標賽的決賽則是打三十五局。如果在結束時,雙方平分,傳統的決定勝負方法是:將黑球留在黑球位上,白球擺在開球區,雙方通過拋幣,決定誰先打,先將黑球打入者為勝方。
2) 斯諾克一些常見規則及其套用
斯諾克的規則非常繁瑣複雜,甚至連世界冠軍級的大師們也經常不能悉數掌握。不過,這些規則通常可以在實踐中不斷獲得。下面是一些經常令新手混淆不清的常見規則。
失誤球:
失誤球最少罰分4分,如果失誤的球是4分以上的彩球,則按此彩球的實際分數罰分。
(1)將球打離台桌面。
(2)雙腳同時離地擊球。
(3)白球跳過中間球擊打目標球。
(4)檯面上的球被球桿擊球端以外任何物品或身體任何部位所碰到。
(5)在出桿時,球桿連續擊白球兩次以上。
(6)球桿、白球和目標球同時接觸。當白球和目標球靠得太近時,這種情況就時常發生。例如,當兩球的距離少於2.5厘米時,想不犯規出桿就非常困難,除非輕碰目標球。所以當白球緊貼目標球時,擊球方就只準將白球擊開,而不得帶動目標球。這種特殊情況下,只要將白球打開目標球,就當作擊中目標球。一個好的球手,經常會利用這種機會製做安全球,或者做斯諾克。因為,這時可以只打白球而無須白球撞到任何其他球,做安全球和斯諾克就變得很容易。
在一方打了失誤球後,台面出現了斯諾克,令接著打的一方無法直接打到紅球時,接著打的一方可以任選一彩球當紅球打,此彩球便稱作自由球。如果這個彩球入袋,就當做紅球入袋得1分,接著照常規打彩球。如果台面紅球已被打完,出現的情況是令接著打的一方無法直接打到要打的彩球,接著打的一方可以任選一彩球打,此球即為自由球,自由球入袋得分則按檯面上所剩的最低分球計算,然後按常規則順序打彩球。
如果一方打了一個失誤球,而使對方處於不利的處境,對方有權要求失誤方接著打。這條規則同自由球規則一樣,是防止任何一方有意打失誤球從中獲利。不過,在決定讓失誤方打之前,一定要確信檯面上每個球都不存在機會,而且要把失誤方打球的水平因素考慮在內。
在一方打了失誤球以後,如果裁判認為這個球應該可以打到,則可以判罰無意識救球。在這種情況下,得益方可以有以下幾個選擇權:
(1)將球恢復失誤球前的原狀,要求失誤方重新打;
(2)要求失誤方在現在的位置上接著打;
(3)在現在的位置上自己打;
(4)如果檯面上出現斯諾克,自己打自由球。
當彩球落袋重新擺回台面時,如果這個彩球的原位點被其它球占了,則將這個彩球擺到當時最高分的彩球空位點上。當綠球進袋後,它自己的原位點被其它球所占,檯面上空出的彩球點有棕球點、黃球點和粉球點,這時綠球就應該擺在粉球點上。假如所有彩球點都被點,這時就應該將此彩球擺在自己原位點垂直於底邊的直線上,最靠近自己原位點,並且不能夠碰到其它球。
僵局:
當裁判認為台面已形成僵局,裁判便會向雙方聲明,如果幾個回合之內,局面再無明顯變化,此局便成為無效,得重新開始。
此外,斯諾克還形成了一些特有的規矩:
(1) 雙方通過拋硬幣決定誰先開球,但是注意不要在檯球桌面上旋轉硬幣,以免損壞檯布。
(2) 當雙方在打球時,儘量保持肅靜,注意不要站在對方瞄準的袋口後面。或者其它容易影響到打球方的位置。
(3) 在友誼賽和平時對陣時,場上無裁判。這時,在對方進了彩球後,應該幫忙將彩球擺回台面,並且主動報分數。
(4) 當自己打了失誤球時,即使裁判沒有看出,都應主動聲明。
(5) 要有端正的態度和良好的舉止。期諾克同高爾夫一樣,要求參加者具有高水準的體育精神和紳士風範。

標準球檯

斯諾克台面規格:
1、標準球檯的內沿競賽面積為3569mm x 1778mm,(11ft8 1/2in x 5ft10in)誤差不得超過正負13mm(正負1/2in)。
2、球桌的高度為851mm至876mm(從地板到台框邊2tf9 1/2in到2ft10 1/2in)。
3、袋口寬度:
(1)球桌的四周各有一個球袋(兩個位於置球點一端的叫頂袋,兩個位於罰球區一端的叫底袋);另外在球檯的兩個長邊正中心各有一個袋口(稱為中袋)。
(2)袋口的寬度應符合世界職業比列式及斯諾克檯球聯合會(WPBSA)確定的規範(最近距離85.0mm)。
4、開球線與底區:
距離底岸內沿 737mm(29in)、畫一直線平行於底岸,稱為開球線;開球線與底岸之間的區域為底區。
5、開球區(D區):
在底區內,以開球線的中點為圓心,以292mm(11 1/2in)為半徑畫出的半圓形為開球區。
6、置球點:
(1)球檯上有四個置球點位於縱向中心線上,其中:
a)黑球點:距頂岸垂直距離為324mm(12 3/4in)
b)藍球點:球桌正中心
c)粉球點:頂岸與藍球點連線的正中點
d)棕球點:開球線的中心點
從開球區的一側看, D區與開球線的右交叉點為黃球點;左側交叉點為綠球點。

球、球桿與輔助器械

所有球都是套用優質材料製造,每個球的直徑為 52.5mm,公差應在正負0.05mm範圍內,同時:
1、所有球的重量必須相同,每副球的公差應在正負3g範圍內。
2、更換一個球或一副球,需經雙方運動員同意或由裁判員決定。
3、球桿:比賽使用的球桿不得短於914mm(3ft),且在球桿的外觀與結構與傳統及被廣泛認可的形態不得有較大的差異。
4、輔助器械:當運動員處於不利於運桿的位置時,可以使用各種架桿、長桿、加長桿及連線管等器械。這些器械可以是桌球原來配置的,也可以運動員自帶或由裁判員提供。所有器械必須按WPBSA所提供的設計參數製造。

玩家

1、拖延時間:如果裁判員認為運動員用一擊球的時間,或者選擇一擊球的時間,超過正常所需的時間,應向該選手提出警告,他有可能被判本盤輸給對方。
2、不正當行為:對球員拒絕進行一盤比賽或被裁判員認為屬於故意犯規、連續犯規後繼續拖延比賽時間及不文明行為,應被判本盤負。同時,裁判員應對球員提出警告。如該球員仍不加以改正,將被取消本局比賽資格。
3、懲罰:
(1)依照規則,如一盤比賽被判罰時,則犯規一方:
a)本盤比賽告負;
b)喪失所有得分,且非犯規方獲得球檯所剩下的各球分值相等的分數。即每一紅球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離開球檯的彩球,將視為在置球點一樣被算分。
(2)依照規則,如一局比賽被判罰時,則犯規一方:
a)正在進行的本盤比賽如(1)中所述那樣,被判告負。
b)為完成本局比賽所需,但尚未進行比賽的其它有關各盤,均被補判告負。
c)當計算累計分時,則一局中被補判比賽失敗的各盤,每盤均按147分計算。
4、非擊球運動員:擊球運動員在進行比賽時,非擊球運動員應避免在擊球運動員的視線內站立或移動。他應坐下或站立在離球檯一個合適的距離以外。
5、缺席:在擊球運動員需要離開時,非擊球運動員可指定一位代理人,監視其同行,並於必要時向裁判員提出犯規,但須讓裁判員知道。
6、棄權:
(1)當運動員成為擊球者時,可以允許棄權。但對方有權接受或拒絕棄權。如對方選擇了繼續進行比賽,則棄權即變為無效。
(2)當需計算累計分時,且一盤又已被棄權,則留在球檯上所有球的分值,應加進另一方的得分記錄中去。在這種情況下,紅球計為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離開球檯的彩球,將視為置球點一樣被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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