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國家大劇院邀請美國芝加哥交響樂團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國家大劇院:
你院院演文[2008]19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邀請美國芝加哥交響樂團一行145人,於2009年2月13日至14日到你劇院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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