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氣為主

文以氣為主是三國魏曹丕的文學美學命題。謂文學作品的創作、品賞以及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都當以“氣”為主。“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論·論文》)此處之“氣”,既指文學作品所展現出來的一種充盈流轉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氣質、才性、習染、志趣、德操等等主體精神內蘊。前者為作品之氣,後者為作者之氣。

“文以氣為主”,首先是指文學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直接與文氣之質性強弱有關。同時作品之氣與作者之氣也相一致。作者之氣為其天生稟受之氣,氣有清濁之分,故作者才性氣質亦有昏明之別。曹丕認為,這種先天稟賦的區別,是決定文之高下的根本原因;“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曹丕還把“文以氣為主”的觀點運用到批評實踐中。如“王粲長於辭賦,徐斡時有卉氣,然粲之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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