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2010年“國培計畫”——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申報和發布項目招標指南的通知

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申報和發布項目招標指南的通知教師廳函{〔2010〕10號}: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國小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的通知》(教師〔2010〕4號)(以下簡稱《“國培計畫”通知》)精神,決定啟動實施“國培計畫”——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以下簡稱“中西部項目”),現就“中西部項目”申報有關事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2010年“國培計畫” 
  • 性質:通知
  • 文號:教師〔2010〕4號
  • 時間:2010年
總體要求,申報重點,申報流程,相關事項,

總體要求

“中西部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畫”總體要求組織實施。各省(區、市)要根據《“國培計畫”通知》精神,從本地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出發,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按需施訓、精心組織、確保質量”的原則;處理好國家級培訓和省級培訓、骨幹培訓與全員培訓、長期研修與短期培訓、集中培訓與遠程培訓的關係;在科學調研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教師的培訓需求,做好項目規劃,研製培訓實施方案;要創新培訓模式,最佳化培訓內容,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項目組織管理,建立健全項目招投標機制,充分調動和整合省域內外優質培訓資源,完善培訓項目監督評估機制,建立規範的培訓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確保項目實施質量。

申報重點

根據《“國培計畫”通知》要求,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5億元,支持實施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培訓重點包括:農村中國小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國小教師短期集中培訓和農村中國小教師遠程培訓。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項目規劃,有針對性地設計培訓子項目,制訂項目實施方案。

申報流程

1.各省級教育行政、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培計畫”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認真做好本地“中西部項目”規劃,填寫項目規劃書(見附屬檔案1);要認真落實項目規劃,科學研製各子項目實施方案,填寫項目申報書(見附屬檔案2)。
2.各省級教育行政、財政部門要按照項目招標指南(見附屬檔案3)和有關檔案要求,採取招投標方式,遴選具備資質的省域內外高水平院校、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以及優質中國小承擔各子項目培訓任務,並將項目招投標結果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3.請各省級教育行政、財政部門將項目規劃書、項目申報書及電子版於8月10日前分別報送至教育部師範教育司和財政部教科文司。相關表格可登錄“國培計畫”網站下載。
4.教育部、財政部召開答辯評審會,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省(區、市)項目規劃及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後,各省(區、市)組織實施。

相關事項

1.“中西部項目”中央財政支持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2010年“中西部項目”實施時間為2010年7月—2011年3月。
3.教育部師範教育司聯繫人:王炳明、唐京偉;電話:略;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郵編:100816。
4.財政部教科文司聯繫人:劉積亮;電話:略;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郵編:100820。
附屬檔案:
1.“國培計畫”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規劃書
2.“國培計畫”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申報書
3.“國培計畫”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招標指南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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