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脊髓病

放射性脊髓病是由電離輻射(х、γ中子及電子束輻射等)引起超過脊髓承受範圍而造成的損傷,通常由於工業事故和醫療上放射治療引起。臨床主要表現為相應部位的疼痛和功能障礙(包括肢體的運動、感覺及二便障礙),其損傷程度與輻射強度、持續時間、照射部位以及個體耐受有關。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Vadiation  myclopathy 
  • 就診科室:神經內科
  • 常見病因:工業事故或醫療放射治療引起
  • 常見症狀:起病隱匿,一側或雙側下肢感覺障礙,後逐漸進展為運動障礙,脊髓半切損害或完全性橫貫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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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放射性脊髓病多見於鼻咽癌、食管癌、甲狀腺癌、縱隔腫瘤、脊椎腫瘤放療後,出現脊髓病變表現。

臨床表現

放射性脊髓病潛伏期長短不一,臨床表現多種多樣,主要分為以下4型:
1.慢性進行性放射性脊髓損傷
此型是最常見,起病隱匿,常出現一側或雙側下肢感覺障礙如肢體麻木、刺痛、觸電感、燒灼感、乏力等,以後逐漸進展出現運動障礙,脊髓半切損害或完全性橫貫性損害。
2.肌萎縮型放射性脊髓損傷
此型較少見,主要因脊髓前角細胞損傷所致,臨床表現為雙下肢弛緩性癱瘓,屬下運動神經元損害,無明顯的感覺和括約肌障礙。
3.急性放射性脊髓損傷
臨床表現為急性起病,在數小時或數天內發展為截癱或四肢癱,以後病情處於靜止狀態,因為放射誘導的脊髓梗塞所致,為上運動神經損害,表現為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伴損害平面以下的深淺感覺障礙。
4.短暫型放射性脊髓損傷
主要表現為感覺異常以及典型的低頭曲頸觸電征(Lhermitte征),一般發生於放射治療後1-6月,經休息和藥物治療後可完全消失,個別嚴重者也可發展為慢性進行性放射性脊髓炎。

檢查

1.腦脊液檢查
椎管通暢,可有蛋白輕度增高。
2.其他血液檢查
包括肝功能、腎功能、血糖、血沉常規檢查;風濕系列免疫球蛋白電泳等,與自身免疫有關的血清學檢查。
3.其他輔助檢查
(1)頸胸段CT掃描或相應部分的MRI排除腫瘤轉移,該病早期脊髓水腫;磁共振表現為T1WI呈低信號,T2WI呈高信號的白質點片狀病灶,Gd-DTPA增強掃描中表現為周邊環形增強信號。
(2)胸部X線檢查排除肺部腫瘤,作腹部B超脊髓造影,放射性核素掃描,排除腫瘤轉移。
(3)肌電圖和神經電生理檢查具有輔助診斷意義。

診斷

依據放射性照射有關的病史及脊髓病變的表現,排除脊髓炎、脊髓腫瘤、多發性硬化等疾病後不難診斷。

治療

1.凡在放療過程中或局部大劑量意外受照後出現頭痛、噁心、嘔吐、體溫升高等應立即暫停放療和脫離射線,並進行綜合治療,加強營養支持,根據相應症狀給予癱瘓、大小便失禁及尿路感染的護理。
2.給予維生素B1、維生素B12、維生素B6及神經節苷脂等促神經代謝營養藥物。
3.類固醇糖皮質激素常用甲基潑尼松,早期衝擊量,然後逐漸減量致停藥。
4.手術治療:對上運動神經元受損導致的肢體痙攣性癱瘓,肌張力明顯增高時可行選擇性脊神經後根切斷術。
5.物理康復治療:理療及針灸宜同時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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