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氣管哮喘運動激發試驗

支氣管哮喘運動激發試驗是以下述的原理進行的檢查。運動誘發支氣管哮喘的機制尚未明確,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 運動後釋放某些收縮支氣管的介質。 (2) 運動時過度通氣使氣道水分、熱量丟失,導致氣道溫度降低和滲透壓改變。 (3) 運動後低碳酸血症、低氧血症。 (4) 吸入乾冷空氣的刺激。 (5) 腎上腺素能活性過強。 (6) 副交感神經興奮性改變。本試驗根據運動前後呼吸功能的變化,以判斷是否有哮喘發作,並對受試者的肺功能情況作出判斷。

基本介紹

  • 名稱:支氣管哮喘運動激發試驗
  • 所屬分類:特殊檢查
正常值,臨床意義,注意事項,檢查過程,相關疾病,相關症狀,

正常值

試驗不出現陽性反應

臨床意義

異常結果:運動誘發的支氣管哮喘,在運動後2min-15min出現陽性反應。  需要檢查的人群:支氣管哮喘,尤其疑似運動性支氣管哮喘的患者。

注意事項

不合宜人群:不穩定心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肌病、心包炎、血壓≥23/14kPa者、心力衰竭、中重度心瓣膜病或先天性心臟病,嚴重的心律失常和阻塞性肺氣腫,肢體活動障礙,孕婦及其它疾病的急性期或病情危重者。  檢查前禁忌:注意正常的生活飲食習慣,注意個人衛生。  檢查時要求: (1) 試驗在心電圖、血壓監測下進行,並準備好急救藥品。 (2) 運動中出現頭暈、面色蒼白、發紺、心絞痛、心律紊亂、進行性ST段下降、收縮期血壓下降2.67kPa(20mmHg)以上,或升高超過26.7kPa(200mmHg)等情況,應立即停止運動,並給予相應處理。

檢查過程

方法一:活動平板踏跑法: (1) 試驗前準備工作:準備好試驗用儀器、設備和搶救用設備、藥品。受試者試驗前停用支氣管擴張藥,茶鹼類、β2-受體興奮劑或抗膽鹼藥物停用12h,抗組胺藥物停用48h,皮質激素口服停用24h,吸入治療停用12h。並向受試者說明方法,必要時示範。 (2) 記錄平靜心電圖、測血壓。測基礎肺功能,重複兩次,取最佳值。以1s用力呼氣量(FEV1)作為觀察指標。 (3) 確定試驗的目標心率、目標速度和平板坡度。 ① 目標心率:一般取次極限心率(90%極限心率) ② 目標速度計算公式:每小時英里(MPH)數=0.72+0.02×身高(cm) ③ 坡度:20歲以下10%-15%;20歲-30歲5%-10%;30歲以上5%。 (4) 受試者立於水平活動平板上,雙手握扶柄隨平板速度踏跑。起始速度1MPH-2MPH,逐漸增加,30s左右達到目標速度,同時增至相應坡度。一般在目標速度下運動2min左右可達70%極限心率,如相差較大,應適當調整平板的速度和坡度。達到目標心率後持續踏跑6min。 (5) 運動停止後1、5、10、15及20min分別測定FEV1,取最低值。 (6) 計算運動後FEV1較基礎值降低的百分率。FEV1下降率(%)=[(FEV1基礎值-運動後FEV1最低值)/FEV1基礎值]×100%。  方法二:踏車法: (1) 檢查前準備同方法一的1、2項。  (2) 用腳踏車功率計測定,踏車負荷從12W-16W(瓦)開始,每分鐘遞增30W-40W,直至心率達到預計最大心率的80%左右,在該負荷下繼續踏車6min,使心率在運動末達到預計最大值的90%,運動中踏車頻率保持在60轉/min-70轉/min。 (3) 運動停止後,測定FEV1的時間,計算FEV1下降率同方法一的5、6項。  結果:  FEV1下降率>10%為運動性哮喘或運動激發試驗陽性。

相關疾病

支氣管哮喘

相關症狀

喘證,痰鳴氣促,身重如裹,氣急喘盛,痰鳴氣急,唿吸短促,劇烈運動後哮喘,情緒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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