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再生產基金

擴大再生產基金是指社會主義國民收入中用於擴大再生產的那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社會主義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餘產品。是通過以下途徑形成的: 國家以徵稅或上繳利潤的形式集中一部分資金,用於基本建設投資,增加流動資金,形成國家集中的擴大再生產基金;企業或個人從留歸自身支配的利潤中提取部分資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形成企業或個人的擴大再生產基金。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基金的規模和增長速度,決定於三個參數: 國民收入的數量及其增長速度,國民收入中積累基金所占的比例,積累基金中擴大再生產基金所占的比例。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基金的不斷增長,是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物質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擴大再生產基金
  • 類型:基金
  • 隸屬:積累基金
  • 目的: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內容,特點,

內容

擴大再生產基金主要包括:
(1)通過國家財政分配用於生產性基本建設投資支出、增撥企業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基金以及農業長期貸款基金。這是擴大再生產基金中國家有計畫地集中支配的部分。
(2)通過財政分配留歸國營企業自行支配的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製費,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積金。它們是分別歸企業或集體經濟自行支配使用的擴大再生產基金。

特點

擴大再生產基金是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財力保證,其增長規模和速度,取決於國民收入的總量和增長速度,取決於國民收入分配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因此,有計畫地確定擴大再生產基金的規模和增長速度,對處理好積累與消費的關係以及積累基金內部生產性積累和非生產性積累的關係,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並在此基礎上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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