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定義

描述定義亦稱“摹狀定義”。日常語言中常用的、一種通過類似定義的方法來描述對象的定義。主要特點在於通過列舉對象若干屬性(儘可能是具有特徵性的)以使該對象同其他對象區別開來,從而識別對象。描述定義主要是用以識別個體對象的定義。由於個體對象不是一個物類,不能用種差予以刻畫,只能通過特徵描述、即用摹狀的方法加以定義,故這種定義也可稱之為摹狀定義。

如“地球是太陽系的大行星。距太陽平均距離14960萬公里,體積約10832億立方公里,赤道半徑為6378公里。沿橢圓形軌道繞太陽旋轉,公轉周期365. 25日,自轉周期23時56分,是載有生命的天體。”就是一個描述定義。使用描述定義必須注意:第一,它所描述的是個體事物,而不是個體的專有名稱。第二,描述定義所列舉的屬性可以是被定義的個體所專有的(如對地球而言,“距太陽平均距離14960萬公里”這一屬性),也可以不是被定義的個體所專有的(如對地球而言,“是太陽系的大行星”這一屬性)。藉助描述定義可以識別和了解那些不能直接觀察到的個體,故而是識別個體的一種有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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