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2017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卞建林、楊松。

基本介紹

  • 書名: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 作者:卞建林、楊松
  • ISBN:9787565330124
  • 類別:刑事法律
  • 定價:¥130.00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9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5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文集。全書共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要義與要求,庭審實質化與庭審方式改革,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程式與實體設計,刑事速裁程式的立法問題,其他熱點問題研究五個部分。

目錄

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上的講話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開幕式致辭
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上的致辭
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完善刑事訴訟制度全面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任務
——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上的專題報告
偵查監督的現狀、問題及發展方向
——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上的專題報告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2016年年會綜述
第一部分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要義與要求
以審判為中心:域外經驗與本土建構
以審判為中心:解讀、實現與展望
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的刑事再審
審判中心主義的實現路徑探析
審判中心改革與科學證據質證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的訴審關係研究
日本審判中心改革動向與評析
以“審判為中心”語境下的偵查辨認制度改革與發展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歷史背景與理論困境
以審判為中心的偵查取證各主體協同關係研究
立法的執著與司法解釋的任性
——兼談刑法第168條規定的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瀆職案件的管轄權歸屬問題
以審判為中心的實踐背離與實現路徑
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偵查法治化改革研究
關於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思考
“審判中心主義”改革的三重困境及突破
基於實現審判中心要求的指定辯護範圍之擴充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
——建立搜查措施的適用條件(證明對象)和證明標準
芻議檢察委員會制度的完善
——以訴訟制度改革為參照
論“審判中心主義”背景下法官的新擔當
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背景下的裁判文書策應
論如何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審查逮捕之調適
——對“逮捕中心主義”的批判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著力點
審判中心下撤回公訴制度之重塑
——以撤回公訴規避無罪判決為視角
論“以審判為中心”的庭審實質化改革
以審判為中心下證據排除規則的類型化研究
司法現代化轉型及刑事訴訟制度的完善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思考
審判中心主義的制度基礎
審判中心下印證證明模式之反思
審判中心主義下的偵查程式訴訟化之改造
論中國檢察官獨立的正當性、相對性與限度性
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
確立審判中心地位,實現庭審實質化
刑事訴訟管轄制度的立法模式研究
“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的檢律關係研究
——以職務犯罪偵查實踐為研究視角
審判中心視野下合議庭裁判權運行規則探析
——兼談人民陪審制度之完善
從以偵查為中心走向以審判為中心
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程式改革與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
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司法管轄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審判中心”研究的能及與不及
——一個方法論視角的闡述
第二部分 庭審實質化與庭審方式改革
審判委員會研究案件機制的訴訟化構建
——以刑事訴訟為視角
庭審實質化的外部助推器
——庭審錄音錄像公開制度
庭審實質化進程中的質證方式改革研究
刑事案件庭審實質化的三條主要路徑
庭審實質化背景下的庭前會議制度研究
庭審實質化與刑事辯護
司法責任語境下法官責任制的完善
——以法官行為為中心
現代訴訟轉型之庭審實質化研究
刑事庭審實質化與審判方式改革
論庭審實質化視域下有效辯護的構成要素及其運作
論法院對公訴撤回的司法審查
第三部分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程式與實體設計
關於“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個問題
辯護律師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有效參與問題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之公正價值考量
認罪協商程式:模式、問題與底線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完善研究
刑事和解適用範圍的重構與規制
——以認罪後的從寬制度為研究視角
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若干思考
——兼論律師的參與工作
認罪認罰從寬
——概念、價值與制度架構
論認罪認罰從寬程式的構建
實體法與程式法雙重視角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
淺析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論我國認罪認罰制度的完善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律師的主要職能和作用
“從寬處理”對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激勵及其限制
——以刑事偵訊為中心的分析
論我國協商性司法的構建
——以被告人認罪認罰從寬為切入點
認罪認罰與案件分流
如何看待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花錢買刑”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規範視角解讀
第四部分 刑事速裁程式的立法問題
邁向中國式控辯協商
——刑事速裁程式的未來走向
我國刑事速裁程式中應當注重的幾個法律關係
刑事速裁程式的立法問題研究
我國刑事速裁程式尚不宜采書面審理方式
——基於與域外處罰令程式的比較
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式問題研究
試論刑事速裁程式中的證明標準
刑事速裁程式的實踐探索與制度構建
刑事速裁程式的幾個問題
刑事速裁程式的實證調研與完善構想
第五部分 其他熱點問題研究
我國古代的證明標準與疑罪處理原則
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之適用
中國海警海上刑事訴訟管轄研究
審判階段補充偵查的理論障礙與應然模式
從薄熙來案看被追訴人享有閱卷權的必要性及程式設計
印證與對質:重返證明模式的理論框架
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實施現狀及完善
論我國刑事案件書面審判方式的體制性成因
落實疑罪從無原則的現實問題及其應對
羈押必要性審查之實務探討
偵查階段限制會見權的程式規制
刑民交叉案件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研究
刑事定罪證明標準類型的哲學辨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