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晉升制

招聘晉升制是公務員通過公開招聘獲得職務晉升機會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出現空缺,可以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產生任職人選。確定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的任職人選,可以面向社會,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的人員中公開選拔。

委任晉升制是公務員的職務晉升不需要由專門的機構進行考試和評議,而以行政首長或者有權機關的任命作為依據的制度。通常採取職務晉升的方式,其對象往往僅限於政府中的高級職位。
考試晉升制是通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以考試成績作為公務員職務晉升依據的制度。既可以是晉升職務,也可以是晉升職級,是西方國家業務類公務員中普遍採納的晉升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