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標普高收益紅利貴族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商標普指數增強港幣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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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招商標普指數增強港幣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4.97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393
  • 成立日期:20131211
  • 基金託管費:0.3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基金,在嚴格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追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證券市場中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等權益類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金融衍生產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指數化投資為主,並輔以有限度的增強操作。本基金將按照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進行相應的調整。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因法律法規限制等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並輔之以金融衍生品投資管理等,力爭使跟蹤誤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圍之內。
對於主動型投資部分,基金管理人會根據深入的公司基本面和數量化研究以及對美國及全球巨觀經濟的理解和判斷,在公開發行或上市交易的證券中有選擇地重點投資於基金管理人認為最具有中長期成長價值的企業或本基金允許投資的固定收益類品種、貨幣市場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資產配置體現了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的基本投資策略:在最小化跟蹤誤差的前提下力爭獲得超出標的指數回報。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標的比例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
本基金的資產配置比例主要取決於基金管理人對巨觀經濟、估值水平、技術因素等的分析和判斷以及對本基金現金流的預計和管理,主要考慮因素包括:經濟的增長率、利率政策和通脹水平、各種資產的收益和風險比較、各種資產的估值水平比較、市場流動性、本基金現金流等。
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基金保留投資其他類型資產的權利,以達到降低跟蹤誤差,準確複製指數的投資目標。
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於受市場價格波動、股票交易的零股限制、基金申購贖回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基金的資產配置比例可能會在規定範圍內小幅波動,基金經理小組及風險管理小組將對此進行實時的監控和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將遵循被動投資和主動投資的雙重策略。被動投資將通過完全複製的指數化策略來實施,主要目標為控制和最小化跟蹤誤差;主動投資將以基本面研究為基礎,力爭取得優於標的指數的收益率。
(1)指數化投資
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部分採用完全複製法,按照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調整。
本基金在建倉期內,按照標普高收益紅利指數各成份股的基準權重對其逐步買入,在力求跟蹤誤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採取適當的方法降低買入成本。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的具體情況,對指數投資部分進行適當調整,以便實現對跟蹤誤差的有效控制:
a、預期標的指數成份股將調整時;
b、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分拆、拆股、增發、分紅、併購等公司行為時;
c、指數成份股出現流動性問題或者可能發生停牌、退市等情況時;
d、其他影響指數複製的因素。
本基金指數化投資組合的調整按照定期調整和不定期調整的方式進行。
①定期調整:本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將定期根據所跟蹤的標普高收益紅利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跟蹤調整。本基金在目標指數成份股定期調整信息公布前一個月內,根據對調整方案的分析預測以及成份股調整對股價影響的分析,在保持較小跟蹤誤差的前提下,決定採取提前調整還是事後調整的策略,增持可能進入目標指數的股票,剔除可能被調整出目標指數的股票。並在目標指數成份股定期調整信息公布後一個月內按照調整後的指數成份股及權重構建投資組合。
②不定期調整:在以下情況出現時,本基金將對指數投資組合進行調整:
a、 當成份股發生分拆上市、拆股、增發、分紅、併購等情況而影響成份股在指數中權重的行為時,本基金將根據指數公司的指數調整公告及時對指數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b、 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從而有效跟蹤標的指數;
c、 若個別成份股因停牌、流動性不足或受到法律法規限制等其他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無法按照其所占標的指數的權重進行購買時,基金管理人將綜合考慮跟蹤誤差最小化和投資者利益,決定部分持有現金或買入相關的替代性組合;
d、 當成份股退市的,相應成份股從指數計算中剔除,本基金將做相應調整;
e、 其他需要調整的事項。
③跟蹤誤差的控制和再平衡調整
本基金追求基金淨值增長率與高收益紅利指數收益率之間的跟蹤誤差最小化,力爭將日平均跟蹤誤差控制在0.50%以內(相應的年平均跟蹤誤差控制在8%以內),以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本基金採取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這兩個指標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與評估。其中,跟蹤誤差為核心監控指標,跟蹤偏離度為輔助監控指標,以求控制投資組合相對於目標指數的偏離風險。
(2)主動投資部分
對於本基金的主動投資部分,基金管理人會根據深入的公司基本面和數量化研究以及對美國及全球巨觀經濟的理解和判斷,在公開發行或上市交易的證券中有選擇地重點投資於基金管理人認為最具有中長期成長價值的企業或本基金允許投資的固定收益類品種、貨幣市場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股票選擇的起點是通過定量和定性方式初步篩選投資領域,以便發現值得深入研究的公司。在初步篩選階段將以數量化模式為主要手段, 具體篩選因素包括市值、流動性、現金流、負債率、估值水平、銷售收入的增長等。數量化篩選之後本基金管理人對篩選出來的公司進行基本面評估,包括對公司的未來盈利能力、成長能力、估值水平進行全方位的評價,本基金重點關注具有以下特徵的優質公司:
①在市場及行業內擁有主導地位,並能獲取超額利潤;
②所處行業據有較高的成長潛力;
③公司的主導地位和競爭優勢據有可延續性,市場進入壁壘較高;
④公司內在價值高於當前市場價值,並且下降空間有限;
⑤公司的價值被低估。
在經過上述步驟選擇出本基金主動投資部分的標的公司後,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其以行業進行分類,結合對巨觀經濟的研究和判斷、行業的景氣度和成長性、行業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水平、未來行業發展趨勢的判斷等因素,同時考慮到標普高收益紅利指數的行業分布,對篩選出來的股票進行合理的行業配置和調整。
以基本面為基礎的主動投資是本基金爭取超額回報的主要手段,在適當的時機下本基金管理人也將採取以下策略力爭獲取超越標的指數的收益率:
①適當調整成份股權重的主動性投資
本基金將依據巨觀經濟形勢和經濟周期各個階段不同行業表現以及當前各個行業估值水平,並採用數量化分析與基本面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對目標指數的成份股進行綜合評分,在綜合考慮交易成本、交易衝擊、流動性、投資比例限制等因素後,本基金將適度增加排名靠前成份股的權重以及適度減少排名靠後成份股的權重。成分股權重的適當調整將在確保本基金的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在規定範圍之內的前提下進行。
②前瞻性納入部分備選成份股
如果預期目標指數的成份股將會發生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視當時具體情況,在綜合考慮跟蹤誤差和投資者利益的基礎上,決定是否提前納入部分備選成份股。
3、固定收益投資策略
作為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僅為輔助性投資手段。本基金債券投資組合將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根據巨觀經濟分析、資金面動向分析等判斷未來利率變化,並利用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同時著重考慮基金的流動性管理需要進行配置。本基金採用主動投資策略構建海外債券投資組合,並且個券的選擇不限於美國市場。
4、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是儘量實現在中國交易日的連續交易,減少指數的跟蹤誤差,在流動性較差時減少集中交易帶來的衝擊成本。金融工具的初始保證金不超過基金資產的3%,基金運行不使用槓桿操作,即投資組合的槓桿比例最高不超過基金資產的100%。
本基金至少80%以上的股票資產採用完全複製法來追蹤標的指數。然而考慮到實際投資操作的各種情況,我們將適當參與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策略主要包括:
(1)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的跨市場交易的特點,減少因為限制投資、交易假期和時差對跟蹤指數的拖累;
(2)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的槓桿作用,減少現金頭寸或者某些成份股的交易流動性可能帶來的跟蹤誤差;
(3)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來對沖一些外匯市場匯率的波動造成的跟蹤誤差;
(4)適當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組合的持有收益覆蓋一定的基金固定費用。
本基金對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可按銷售機構、基金份額類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收益分配方式為準;
3、人民幣基金份額現金分紅為人民幣,美元/港幣基金份額現金分紅為美元/港幣。不同幣種份額紅利再投資適用的淨值為該幣種份額的淨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美元/港幣基金份額的每份額分配金額為人民幣份額的每份額分配數額按照權益登記日前一工作日美元/港幣估值匯率折算後的美元/港幣金額,計算結果以美元/港幣為單位;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人民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人民幣份額面值;對於外幣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7、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以截尾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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