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定律
定理的發現
最早
定量研究折射現象的是公元2世紀希臘人C.
托勒密,他測定了光從空氣向水中折射時
入射角與
折射角的對應關係,雖然實驗結果並不精確,但他是第一個通過實驗定量研究折射規律的人。1621年,荷蘭數學家W.斯涅耳通過實驗精確確定了入射角與折射角的
餘割之比為一常數的規律,即 csc
θi/csc
θt=常數。故折射定律又稱斯涅耳定律。1637年,法國人R.
笛卡兒在《折光學》一書中首次公布了具有現代形式
正弦之比的規律。與
光的反射定律一樣,最初由實驗確定的折射定律可根據
費馬原理、
惠更斯原理或
光的電磁理論證明之。 上述
光的折射定律只適用於由
各向同性介質構成的靜止界面。 由荷蘭數學家
斯涅爾發現,是在
光的折射現象中,確定
折射光線方向的定律。當光由第一媒質(折射率
n1)射入第二媒質(折射率
n2)時,在平滑界面上,部分光由第一媒質進入第二媒質後即發生折射。
定理內容
(3)
入射角i的
正弦和
折射角r的正弦的比值,對摺射率一定的兩種媒質來說是一個常數.
光由光速大的介質中進入光速小的介質中時,折射角小於入射角;從光速小的介質進入光速大的介質中時,折射角大於入射角。 此定律是
幾何光學的基本實驗定律。
折射形象的規律折射現象的解釋
光是一種高頻的
電磁波。在傳播過程中有兩個垂直於傳播方向的分量:電場分量
E和
磁場分量
B。當
電場分量
E與傳播過程中的每一個
原子發生作用,引起
電子極化,即造成
電子云和原子荷
質心發生
相對位移。其結果是一部分能量被吸收,同時光傳播的速度被減慢,方向發生變化,導致
折射的發生。在外電場作用下,
電介質內部沿
電場方向產生感應
偶極矩,在電介質表面出現
極化電荷的現象叫作電介質的極化。
小常識:絕大多數的光學介質屬於近乎
無機材料這樣的電介質。
電介質在外電場作用下可產生如下3種類型的極化:
原來正、負電中心重合的分子,在外電場作用下正、負電中心彼此分離,稱為
位移極化;
具有固有
電偶極矩p0的分子原來的取向是混亂的,巨觀上電
偶極矩總和∑
p=
0。在外電場作用下,各個
電偶極子趨向於一致的排列,從而巨觀電偶極矩不等於零,稱為
轉向極化。
無極分子的位移極化意義
折射定律適用於均勻的
各向同性的媒質。用來控制光路和用來成象的各種光學儀器,其光路結構原理主要是根據
光的折射和
反射定律。此定律也可根據光的波動概念導出,所以它也可套用於無線電波和聲波等的折射現象。 折射定律(law of refraction) 或
斯涅爾定律(Snell's law) 的內容如下:
光線通過兩介質的界面折射時,確定入射光線與折射光線傳播方向間關係的定律,它是
幾何光學基本定律之一。
斯涅爾定律
折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