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平均盈利率法

投資平均盈利率法是“靜態法”研究投資決策方法之一。建設項目的投資平均盈利率是指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每年能獲得的利潤和稅金總額,即盈利總額與投資額的比率,也稱“投資平均利稅法”,如果每年回收金額包括基本折舊基金在內,則這個指標也可叫做“投資回收率”或“投資收益率”。

計算公式為:
投資平均盈利率=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每年盈利總額/項目投資總額×100%
如果項目建成投產後,每年預計盈利總額不相等,則分子可用建成投產後的每年預計平均盈利額。投資平均盈利率愈大,經濟效益就愈好。
從理論上來說,每年回收資金額應包括項目建成投產後,每年提存的基本折舊基金在內,因為基本折舊也是每年回收的資金,包括基本折舊基金的“投資回收率”,計算公式為:
投資回收率=(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每年盈利總額+每年提存基本折舊費)/項目投資總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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