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派克

托馬斯·派克

托馬斯·派克,第一代麥可斯菲爾德伯爵,FRS(Thomas Parker, 1st Earl of Macclesfield,1667年7月23日-1732年4月28日),英格蘭法官及輝格黨政治家,1718年至1725年任大法官,後來因貪污醜聞而辭職,事後更被上院彈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馬斯·派克
  • 外文名:FRS(Thomas Parker, 1st Earl of Macclesfield
  • 國籍:英格蘭
  • 出生日期:1667年7月23日
  • 逝世日期:1732年4月28日
  • 職業:政治家
生平,早年生涯,公職生涯,大法官,晚年,家庭,榮譽,頭銜,殊勛,

生平

早年生涯

派克在1667年7月23日生於英格蘭斯塔福郡的利克(Leek),是家中獨子,父親名叫托馬斯·派克,在當地任職律師。派克早年入讀位於什羅浦郡紐波特的亞當斯文法學校,後來轉校,於德比郡的文法學校繼續學業。畢業後,派克升讀劍橋大學三一學院1684年內院取得律師資格,1685年從劍橋大學肄業,但沒有取得學位。
托馬斯·派克托馬斯·派克
派克在1691年考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並主要在密德蘭地區執業。他曾在1704年皇室訴杜錢一案中代表激進輝格黨成員約翰·杜錢(John Tutchin)辯護,頗獲名聲。

公職生涯

1705年,派克在選舉中代表輝格黨出選下議院德比選區,並成功當選為下院議員。同年他獲英廷策封爵士;又獲委任為內院監督及女皇近衛(Queen's Serjeant)。在下院期間,派克曾任德比的刑事法院法官;由於他的大律師背景,派克在1709年被委到一個委員會,專門負責撰寫彈劾薩謝弗雷爾博士(Dr Sacheverell)的檢控文書,後來他又在1710年對薩謝弗雷爾博士及高教派教士作出猛烈批評。另外,派克也是著名學者貝爾納·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的朋友,曼德維爾後來在1720年代因撰寫諷刺性文章而引起廣泛爭議。
派克在1710年接受委任為皇座法庭首席大法官及樞密院顧問官,並從下院引退。到1711年,他復獲邀出任大法官,但他婉拒了有關的邀請。在1712年,派克進而成為皇家學會會員。
1714年8月1日安妮女王駕崩,由於安妮女王無後,其繼位人漢諾瓦選帝侯又需要長途跋涉才能夠到達英國登基,派克於是獲委為攝政官,代行君主職務至新君在同年9月18日抵英為止。

大法官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曾深得漢諾瓦王朝首任君主喬治一世寵信。
漢諾瓦選帝侯在1714年10月20日正式登基,是位喬治一世,並標誌著漢諾瓦王朝的開始。而在新王朝奠基不久以後,派克亦得到了喬治一世的寵信;他除了在1714年成功過渡,繼續擔任樞密院顧問官以外,又擔任了大量公職,至1716年更獲封為世襲男爵,成為派克勳爵Lord Parker)。後來喬治一世還特別恩準派克勳爵,可終身領俸。
1718年,派克勳爵第二度獲邀出任大法官,這次他接受了任命。在任期間,基於喬治一世不懂英語,上院每年一度的英皇致辭結果要由他代為宣讀。及至1721年,派克勳爵獲晉爵為世襲伯爵,成為麥可斯菲爾德伯爵Earl of Macclesfield)。在1724年,坊間開始流傳他牽涉到嚴重的貪污斂財,最初這些傳聞未有威脅到他的仕途。不過後來卻愈鬧愈大,使他不得不於1725年自行辭去大法官之職。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辭職以後,上議院隨即向他展開審訊,並指控他在任大法官期間,非法收受賄款達100,000英鎊(相當於今日1,100萬英鎊)。儘管他在審訊期間否認控罪,又作出不少有力辯護,但最終仍然被上院一致裁定貪污罪成。他除遭上院彈劾,以及被逐出樞密院外,又被罰款30,000英鎊,而在還清罰款以前,更要被還押於倫敦塔接受看管。
由於麥可斯菲爾德伯爵的賄款已被充公,因此他完全無力還清巨額罰款,結果他在倫敦塔僅僅被囚禁六個星期,就獲得無條件釋放。

晚年

歷經貪污醜聞後,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完全退出公眾場合,並過隱居生活。除了偶爾前往倫敦,他大部份時間都留在位於牛津附近的家族宅第錫伯恩堡(Shirburn Castle)。晚年的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專注自己的文藝創作,他在1732年4月28日卒故於其子位於倫敦蘇豪廣場(Soho Square)的家中,終年64歲。他死後,遺體安葬於錫伯恩堡旁的墓園。麥可斯菲爾德伯爵生前曾在其出生地利克捐建文法學校一所。

家庭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在1691年4月23日娶珍尼特·卡里爾(Janet Carrier,1676年?-1733年8月23日)為妻。珍尼特為查爾斯·卡里爾(Charles Carrier)之女;珍尼特另有一姊妹名伊莎貝拉·卡里爾(Isabella Carrier)。伊莎貝拉是18世紀海軍將領安森勳爵之母。麥可斯菲爾德伯爵與其妻育有的子女為:
喬治·派克,第二代麥可斯菲爾德伯爵 (約1697年1764年3月17日
伊莉莎伯·派克閣下 (1704年1751年5月10日

榮譽

頭銜

托馬斯·派克,Esq (1667年7月23日1705年5月12日
托馬斯·派克,MP (1705年5月12日1705年
托馬斯·派克爵士,MP (1705年1710年3月27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 (1710年3月27日1710年3月30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閣下 (1710年3月30日1712年3月20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閣下,FRS (1712年3月20日1716年3月10日
派克勳爵閣下,PC,FRS (1716年3月10日1721年11月15日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閣下,PC,FRS (1721年11月15日1725年5月31日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閣下,FRS (1725年5月31日1732年4月28日

殊勛

Kt. (1705年
P.C. (1710年3月30日1725年5月31日遭除名)
F.R.S. (1712年3月20日[1])
世襲男爵 (1716年3月10日
世襲伯爵 (17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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