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報復會計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員,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擊報復會計
  • 屬性:違法行為
  • 概念:抵制違反會計法
  • 特徵組成:1、罪體2、罪責等
概念,特徵,

概念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員,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行為。

特徵

1、罪體
主體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的主體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員。
行為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的行為是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這裡的打擊報復,是指調動工作、撤換職務、強行辭退、剋扣工資、獎金或者其他福利等。
客體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的客體是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
2、罪責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會計、統計人員是依法履行職責而進行打擊報復的主觀心理狀態。
3、罪量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惡劣。這裡的情節惡劣,是指打擊報復手段惡劣的;對多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屢教不改的,多次進行打擊報復的;打擊報復致使會計、統計人員不敢依法履行職責的;打擊報復致使會計、統計人員精神失常,造成嚴重後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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