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改革

房產稅改革

房產稅改革是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的一項關於房地產政策,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今年是繼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國際國內經濟深度調整和深刻變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進一步破除制約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推動科學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產稅改革
  • 外文名:Real estate tax reform
  • 發布時間2010年
  • 意義:為切實推動科學發展
主要內容,上海試點,廣東房產稅,房產稅,渝版房產,全國試點,影響,市場影響,徵收情況,首套房徵收,購房者擔憂,帶來影響,專家評論,重慶房產,主要目標,相關信息,如何實施,

主要內容

《意見》指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房產稅改革
(一)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研究實施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開徵環境稅的方案。
(二)全面編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加快形成覆蓋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統一、有機銜接的公共預算體系。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健全監督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財政風險防控機制。
(三)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和使用管理制度。
國務院首次明確推進房產稅改革 2010年06月01日“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在中國政府網(5月31日)公布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中,這一表態是最高決策層對於樓市調控具體稅收手段的第一次明確。受此訊息影響,昨日地產股大幅跳水,並拖累滬指跌幅達2.4%。
業界認為,中央動用房產稅調控市場的預期越來越強,不排除上海近期推行試點的可能。一些分析人士認為,房產稅的最主要目的或不是調控房地產市場,而在於調節收入分配。同時,地方財政或將因此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要求,由發改委牽頭,出台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綜合性政策”。

上海試點

上海試點預期再起
“房產稅與物業稅最大的不同在於,房產稅是已有稅種,可以調整徵收範圍後推出,而物業稅的出台需要立法程式。”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作為保有環節的稅種,房產稅是中國現階段的首選。
據了解,房產稅於1986年出台,徵收範圍為經營性房產 (不含住宅),依照房產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房產稅改革
根據此前流傳的上海房產稅草案,家庭人均面積是衡量是否徵收的重要依據。如果符合徵稅條件,徵稅額相當於房產價值的8‰。不少業內人士擔心,將房產稅擴大到住宅,可能會加重購房者的負擔。
陳國強表示,如推進房產稅試點,勢必會進行差異化操作,即對首套房免徵或降低稅率,多套房和大戶型房屋從嚴徵收。同時,與房地產有關的一些稅種也將被合併,避免更多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身上。據了解,目前中國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收多達40多種,個別地方甚至有上百種。
此前傳出上海將出台房產稅,但截至目前,上海方面仍未公開承認。國務院昨日表態後,上海業界認為,不排除近期推行房產稅試點的可能。
“現在大家都在等這個政策(房產稅)。正式出來了,市場就開始活躍了。”在龍湖地產行銷副總高晚晴看來,成交量低迷的真正原因是觀望,要結束觀望,只有等包括房產稅在內的未明確政策出盡。
上海中科大學城行銷總監王士章也表示,開發商們現在 “按兵不動”,就是因為房產稅懸而不決,他認為房產稅應在3個月內出台。如果不出台,市場受房產稅的影響會越來越小,至8~9月份,樓盤就可正式上市銷售,屆時市場會開始回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則認為,外界對房產稅過於敏感。稅收是一項重要的調控手段,即便沒有本輪調控,房產保有環節的稅收也將適時出台。

廣東房產稅

房地產稅減免稅規定
下列房地產減征、免徵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納3年房地產稅。
(2)翻修房屋超過新建費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納2年房地產稅。
(3)廣東省規定:
①華僑、僑眷使用僑匯購買或建造的住宅,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免徵房產稅五年。
②外商投資企業新購買或新建落成的房產,自購買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徵房產稅三年。
③華僑投資企業新購買或新建落成的房產,自購買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徵房產稅五年。
④經稅務機關批准,下列房地產可免徵房產稅:
a.從事農、林、牧業等利潤較低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房產;
b.投資於能源、港口碼頭、機場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房產;
c.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它外商投資企業的房產。

房產稅

上海版房產稅四要素:
1、“起征點”為人均60平方米;
2、稅率按房價高低分檔;
3、“賣舊買新”可退稅;
4、存量房一概不征。
據介紹,上海房產稅始自去年1月份,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計算徵收房產稅。
上海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試點過程中應稅住房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辦法》中還規定了幾類可以退還房產稅的情況。

渝版房產

1、稅收徵收對象
獨棟商品住宅,不管存量還是增量;個人新購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高兩倍房子;個人在重慶無戶籍、無工作和企業在重慶購買房,首套房不會收稅,多套房從第二套住房,即使是普通房子也要征。
2、徵稅稅率
不管獨棟商品住宅還是高檔住房,均價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
3、計稅依據
目前以房產交易價為徵稅基數,三年、五年以後可能用其他評估方法。
4、計算標準
如無存量商品住宅,買首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檔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以戶計算,一戶一個人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戶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全國試點

解讀  家庭唯一住房享契稅“減半”優惠
原文: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
解讀:
針對上述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新政,昨晚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迅速聯合出台了具體細則,即從2010年10月1日起,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減半徵收。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唯一住房“減半”徵收契稅
檔案明確,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政策方面,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而根據此前北京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契稅徵收稅率為3%,但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住房契稅按1%執行,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標準的則減半徵收即按照1.5%徵收。而從新政看,明天即10月1日起,只有首次購房,且該普通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才能享受契稅減半的優惠;同樣,享受1%契稅稅率優惠的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也是家庭唯一住房,才能享受優惠。而那些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但家庭還擁有多套商品住房或者公房、房改房等住房的,不再能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同樣“縮水”的還有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新政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改革
■官方首提“房產稅試點工作”
新政有關“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的說法,不僅是官方首次提到了“房產稅試點工作”,也首次提到了“試點將逐步擴大到全國”。
業內人士對此判斷,作為從長遠看能長期穩定樓市的稅費政策,眼下被提出加快試點工作並將試點逐步擴大到全國,將再次讓“房產稅”成為懸在樓市上空、影響房價預期的利劍。
房價上漲過快城市將增加用地供應
原文:四是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各地要加大對各地2010年住房建設計畫和用地供應計畫實際完成情況的督察考核力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和供地計畫。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解讀:
業內人士認為,“增加供應”是“國十條”出台後,多次房地產調控政策中都提及的問題,從目前看,包括北京在內的住宅新增供應量確實開始增加,北京市住房庫存量近期也從“供不應求”的10萬套警戒線回到了10萬套以上。“如果增加供應的系列措施能夠執行,明年樓市平穩就多了一張王牌。”
違法房企將被暫停購地及放貸
原文: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契約”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閒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解讀:
針對“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契約’等行為”這條規定,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幾大部委聯合出台調控政策中首次提及對經紀機構炒賣炒賣、“陰陽契約”的查處,相比4月份的新政,此次的規定切中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針對性的細則細化。如以北京為例,大部分現在的二手房成交納稅只有實際應納稅額的50%。新政一旦全面實施將使得二手炒家面臨高額的炒房成本。
而對土地閒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開發商的處罰,也由之前籠統的規定具體到了“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可操作性強。熒燦地產相關人士認為,IPO重啟以來,未上市的房企通過在國內上市或借殼上市、赴港上市融資,已上市房企通過發債圈錢成了開發商資金的重要渠道來源,而今後,故意拖延工期或者是捂房惜售一旦被查出,則將被禁止股票交易,這對於已經上市公司的威懾絕對是有效的。
新政·分析
二線城市可能出現價量雙跌
昨天出台的新政,會對樓市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是最受關注的。對此,昨晚,包括萬科、首創、金地、首開、SOHO中國等開發商以及中原地產、鏈家地產等經紀機構的相關負責人,還有通過新聞聯播、網路看到新政出台的購房人都在對此議論。綜合他們的觀點,比較一致的是,昨天出台的新政對北京樓市的影響,可能對房價預期的打壓超過實質性影響,市場會因此再度觀望;而對外地尤其是一些過去沒有嚴格執行“國十條”的二線城市,將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價量雙跌或許很快出現。
“從昨天出台的政策看,主管部門要打壓的就是房價的預期,即改變老百姓、業內外人士對房價預期上漲的看法,從而給成交回暖的樓市降溫。”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權威人士表示。在他看來,政府的目的是要在明年兩會前保持樓市穩定,“這次政策包括限購令、限制違規開發商購地等在內,不少都是抄北京的。北京細則5月1日執行後,5、6月兩個月是消化觀望期,7月樓市開始適應新政緩過來,8月出現反彈。以這樣一個周期推測全國市場,馬上是10月,10月、11月是新政消化觀望期,12月、1月、2月是傳統淡季,不出意外,兩會前夕,隨著春季到來,樓市進入平穩回升期。”

影響

新政·影響
集中繳納契稅現象可能發生
按照昨天晚上出台的新政,明天起即10月1日起,普通商品住房契稅減半徵收優惠、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都將“棄舊用新”,這意味著,對那些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人而言,今天將是最後一天能享受“契稅減半”優惠的時間,因此,根據此前北京曾多次出現的“買房人集中趕優惠政策末班車”現象,今天各區縣契稅部門,或將再次出現購房人集中排隊辦理契稅繳納手續現象。
新檔案明確,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政策方面,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即那些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但家庭還擁有多套商品住房或者公房、房改房等住房的,明天起就不再能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同樣“縮水”的還有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新政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購房人,根據過去的經驗,一半部委檔案地方政府都會出台實施細則,即新老政策將有一個過渡期,北京是否從明天起執行契稅新規?想趕搭“契稅優惠末班車”的購房人出門前,最好先問問相關部門,如果有一個過渡期,就沒有必要“趕搭末班車”。

市場影響

對房價有多大影響?
“假設北京的一個退休部長擁有180平方米的二環內房子,如按1.2%的稅率繳納房產稅,那他一年的退休工資,不吃不喝可能剛夠。”SOHO中國總裁潘石屹昨日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說,房產稅對市場的影響會非常大,日本徵收房產稅後,房地產立刻垮下去,20年都沒再起來,經濟也一路下滑。
但對於“打壓房價”的效果,一些業內人士並不看好。陳國強表示,擴大房產稅徵收範圍,主要目的在於打擊投資投機性需求,調和貧富差距,房價仍將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中國房地產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也認為,房產稅對房價的影響不會太大,整個市場的降幅應在20%左右,而且是比照今年4月份的最高水平。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保持謹慎,認為降價幅度要看房產稅政策的嚴厲程度和執行情況。
房產稅改革
中國指數研究院陳晟說,房產稅可能會延長樓市的調整期,讓市場低迷的成交量持續更長時間。中原地產研究總監宋會雍則認為,樓市的調整將在房產稅出台後3~6個月內完全完成。
擴大房產稅範圍還有另一重要利好,即地方財政收入增加。
有資料顯示,在美國的很多州,物業稅收入可占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而在中國,房產稅收入占地方財政的比例幾可忽略,土地出讓金的比例卻越來越大。
DTZ戴德梁行華北區研究部經理魏冬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地方財政而言,土地收入缺乏穩定性,且容易推高地價,如果房產稅的徵收擴大到住宅,將可能改變這一狀況。
“綜合性政策”待出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要求,由發改委牽頭,出台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綜合性政策。而“房地產綜合性政策”與最佳化收入分配、完善養老保險一起,被納入“深化民生保障體制改革”的範疇內。
陳國強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作為一項重要的產業政策,該政策將包含土地、房地產金融、稅收、市場監管、住房保障等各個方面,其中,住房保障制度可能成為重要內容。
據了解,由住建部起草的《基本住房保障法》已於去年底下發,目前正在徵求意見,首次將保障房建設與地方政府政績進行掛鈎。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向進一步指出,這也意味著房地產業被賦予更多的保障性質,而非市場性質。保障房建設同樣能夠拉動上下游多個行業的發展,因此,這並不會影響房地產業在巨觀經濟中的地位。
房產稅改革
據中國政府網5月31日訊息,國務院同意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要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國務院的表態意味著房產稅改革已經超越了研究環節,開始步入實施階段。而“逐步推進”的措辭也意味著房產稅改革不會一步到位,中央政府對房產稅改革的定位更傾向於是一項長期的稅制改革,而非短期的房價調控工具。
5月下旬的A股行情在有關房產稅的傳聞中風雨飄搖,最後一個交易日更是因國務院同意推進房產稅改革的訊息等因素的影響而下跌。但事實上,關於房產稅怎么改,是否將徵收範圍擴大至普通住宅,改成面向所有不動產徵收,《意見》並沒有明確。
國家發改委負責起草的《意見》是對國務院各部委2010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重點的匯總集納。今年4月份,財政部在其2010年工作要點中就提出要“完善房產稅制度”。但國務院同意的最終表述是“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足可體現出國務院的重視和推動這項改革的決心。
但區別於資源稅改革方案的直接“出台”,房產稅改革“逐步推進”的表述則預示著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必然會分階段、分步驟的實施。
這種“逐步推進”可以從時間、地域、徵收範圍和改革目的四個層面上理解。首先是時間上的“逐步推進”,由於中國從事房產評估的中介機構規模小、人員少、公眾信任度不高,難以承擔全社會房產評估的重任。借鑑香港的經驗,內地最終可能依靠稅務或相關部門的公職人員來完成這項工作。培養一支成熟的房產評估人員隊伍,需要時間上的準備。此外,在納稅主體的確認與甄別、不同類型房屋的評估標準、征管的方式方法、交易環節的稅費轉嫁等方面仍然有很多技術性的問題需要解決,所以房產稅改革方案難以在短期內出台。
房產稅改革
其次是地域上的“逐步推進”。與增值稅轉型改革和資源稅改革一樣,房產稅的改革方案必然要選定部分地區進行試點,然後再向全國推行。但是在試點地區的選擇上是有講究的,試點地區必須有代表性,但是社會影響不宜太大,以防試點不成功,造成社會動盪。之前增值稅轉型改革選定東北地區,資源稅改革挑中新疆,都遵循了這一原則。
再次是徵收範圍上的“逐步推進”。現行的房產稅只針對經營性用房的保有環節徵收,主要徵稅對象是商業地產。從試點的角度考慮,將改革範圍先期控制在商業地產內具備諸多優勢:一是商業地產類型單一,納稅主體便於確認,大都是開發商或企事業單位;二是商業地產價格波動幅度不如普通住宅那么大,交易價格透明,易於評估;三是商業地產在城市中相對集中,級差不明顯,評估結果易於與市場交易價格比照。
一旦貿然將房產稅徵收範圍擴大到普通住宅,在目前環境下,勢必影響到購房人和房產持有人的預期,極有可能造成房地產市場的劇烈動盪,導致價格變動過快,反而不易於房屋價值評估的展開,嚴重影響試點的效果。
房產稅改革
最後,房產稅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同時也是要攻克的技術障礙,就是歸併名目繁多的稅費金,形成規範統一的稅種。但是中國房地產業涉及的稅費金太多,一次全部歸併難於操作。尤其是土地出讓金,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影響較大,一旦銜接不當,容易造成地方財政困難。因此要最終使房產稅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可能需要對相關稅費金進行多次合併,這也將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
糾結的房產稅
稅收政策一直以來是樓市調控的利器,從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到土地增值稅,每次都能給市場帶來強烈的影響。和此前的調控政策不同的是,今年“國十一條”中的稅收政策遲遲不落地,讓業內對此一直糾結不清。
其實早在房產稅受關注之前,業內一直把精力集中在物業稅上。但是由於物業稅需要人大立法通過,又牽扯到需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環節徵收,難度確實較大,因此從今年4月份開始,社會各界的目光全集中在了房產稅上。由於1986年國務院就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可以說房產稅已經有法可依,只需重新調整就可以,因此房產稅成為了目前最熱的話題。
關於房產稅的糾結最早始於今年4月底,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目前是推出房產稅的可操作時機”。5月17日,國家發改委產業研究所所長助理黃漢權突發驚人之言,一篇標題為“發改委表態3年內房產稅免談”的文章一時間占據各大網路頭條,引發了人們的強烈詰問: “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戛然而止?房地產“綁架”中國經濟的預言再度靈驗?房價將迎來新一輪瘋漲?當天下午,發改委火速闢謠:“研究人員所發表的意見不代表發改委的立場。”有關房產稅的言論“內容嚴重失實,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隨後不久,關於房產稅的各種訊息就成為了社會最為關注的話題。在5月31日,國務院批准並公布了國家發改委制定的《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檔案將“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列入了今年的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當中,引起了市場各方震動,滬深股市在當天雙雙走低。上證綜指跌破2600點整數位,滬深兩市出現2%以上的跌幅。而5月份全月9.7%的跌幅也創下了自去年9月以來單月最大跌幅。
房產稅改革
也因為對房產稅出台的預期,出現了成交量明顯萎縮。 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成交量巨幅下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數據統計,截至5月30日,北京市商品住房期房日簽約量為186套,較4月的348套大幅下降46.6%。更令人關注的是,如果剔除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5月份北京的商品住房期房簽約量,日均僅108套,環比降幅接近70%。 5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數比4月降幅近70%。
至此,關於房產稅是否將出台有了定論,權威部門的直接表態,也讓口水仗最終畫上了句號,開徵是鐵定的事情了。但是事情並非就此終結,近日在一場論壇上,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休倫學院終身教授徐滇慶、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紛紛表示,房產稅的徵收難度會相當大。

徵收情況

首套房徵收

來自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的訊息,中國房產稅即將在年內開徵,並且,對於大部分購房者所關心的,首套房是否徵收房產稅的問題,賈康明確表示,首套房不會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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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擔憂

然而,對於房產稅這樣敏感的稅種,單純“首套房”不開徵房產稅的表態仍然無法消除大部分購房者的擔憂,對於房產稅,絕大部分購房者的擔憂如下:
1、房產稅會不會嚴重加大購房者的負擔。
對於房產稅比例,有關部門一直遮遮掩掩,無法從公開報導中獲得確切的數據,然而,考慮到房產稅推出的初衷,不論是抑制投資也好,提升政府長久的財政收入也罷,同時參考國外做法,這一稅負估計每年不會少於1%,那么這筆稅收對於大部分購房者而言,是否會在按揭至外再構成嚴重的負擔?即便是首套房不徵收,對於大部分城市居民而言,擁有兩套房的市民也比比皆是,比如河北保定北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同志,網傳他擁有兩套房子,他兒子名下又有3套房子,如果傳言屬實,那房產稅開徵該給人家造成多大的經濟負擔啊。
2、房產稅會不會像以往的其他稅收手段,沒有起到抑制房價反而再度推高房價。
對於財政徵收的渴望,使得政府非常喜歡使用增加稅收的手段來“調控房價”,然而,從已經出台的有關房產的62種稅費來看,這些手段在調控房價的效用有目共睹地差,反倒嚴重增加了購房者的成本,那么,這次的房產稅會不會也是再度將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而再度推高房價呢?
3、房產稅開徵之後,土地出讓金是否取消?
其實,這個問題就是第二個問題的延伸了,如果土地出讓金不取消,那么房產稅的開徵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加重購房者稅負以及推高房價,而參考國外成熟的做法,取消占開發成本最大一塊的土地出讓金,改為按年徵收的房產稅,一方面降低了房價,減輕購房者負擔,另一方面一次性的土地收益轉化成長期的稅負收入也可以減少政府的賣地財政的弊端。

帶來影響

“房產稅推出後,將使得當前正在進行的這輪房地產調控,達到與過去不一樣的高水準。”賈康接受採訪時表示,房地產稅開徵在搭建一個制度框架,過去我們只會在交易環節徵稅,保有環節並沒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現在就是要填補這個缺失環節,具有制度改革色彩。 賈康還表示,房地產稅並不會是政府調控的“最後一張牌”,未來調整一定是多種手段綜合使用,比如物業稅,其實物業稅跟房產稅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環節中徵稅,但因物業稅有一個較長立法過程,房產稅只需在現行稅收政策中進行試點就能推出,因此會選擇先行推出房產稅,現在問題在於如何不失時機地進入試點。
業內盛傳上海和重慶已積極表態,願意首批進行房產稅試點。對於這點,賈康表示,目前他並沒有掌握更多信息,但試點城市一定會在一線城市中產生,北京、上海、廣州都有可能。雖然最後方案尚未確定,但現有信息表明,房地產稅不會向“第一套房”徵收,投資房將成為房產稅調控目標。
賈康說,房產稅對目前樓價肯定會有影響,但不都是負面,應該全面看待其作用。房產稅對配套改革、房地產經銷發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義。

專家評論

針對此前“房產稅不會向第一套房徵收”的報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昨日稱,首套房不征房產稅只是學者建議,而非代表官員表態。 之前有報導稱,在23日舉辦的第一屆西部金融國際資本論壇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物業稅推出已經是“按月計算”,目前離推出最終時間不會超出一年,而且房產稅不會向“第一套房”徵收。還有媒體將其冠以財政部官員身份。昨日,賈康對此報導進行了澄清,他表示首先自己不是官員的身份,這些言論為研究者的建議,其次,“按月計算”是重複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的判斷。
本月初,針對炙手可熱的房地產調控問題,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第十六期“經濟每月談”上,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試點推出時間已經“論月數”,年內是否推出則取決於市場表現。從現場答問情況來看,對於“按月數”也只是聶根據“國五條”相關政策和發改委檔案等做的推斷。
賈康昨天表示,所謂不會超過一年,只是語意上的順延,字面理解按月數即表示一年之內。此外,他表示是從研究者的角度、從個人建議角度,認為首套商品房不應被覆蓋,房產稅的推進過程,應該是漸進式的過程,他認為房產稅的推進,應該考慮學者的這個建議。
近日,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也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建議房產稅應該有“起征點”,超過一定面積才征房產稅,不能增加一般消費者的負擔。

重慶房產

2011年1月,正在召開的重慶“兩會”傳來訊息,“十二五”期間,重慶將加強財稅調節,開徵高檔商品房房產稅。目前,房產稅的相關方案正在進一步完善,有望在今年一季度開徵。
多套房建築面積超200m2可能徵收房產稅
重慶市是最早向國務院提出進行房產稅徵收試點的城市。記者了解到,重慶房產稅的徵收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別墅、面積較大的商品住宅,定位在高檔商品房。
據訊息靈通人士預測,計入徵收房產稅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可能為144平米以上,多套房建築面積實施累加制,超過200平米也可能被徵收房產稅。此外,房產稅稅率可能為房地產當年市場價格的5‰~1.5%。
一直以來,房產稅都被人們看成是樓市調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的“殺手鐧”。然而記者採訪的一些專家和開發商卻認為,“重慶版”房產稅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並不大,房價不會因為徵收房產稅而大幅下降。
“重慶版”房產稅落地在即“重慶版”房產稅落地在即
重慶朵力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黎偉表示,重慶對高檔商品住房開徵房產稅,從短期來看,對於抑制高檔商品房消費會有一定作用。但從長期來看,重慶商品房的剛性需求依然很大,針對高檔商品房開徵房產稅對房地產大勢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從抑制房價的角度講,房產稅的作用將不會是長期的。”重慶市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研究所所長鄧濤認為,房產稅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完善財稅體制,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以及調節居民收入分配。
開徵房產稅尚需破解諸多難題
一些財稅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從完善稅制,還是從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角度,開徵房產稅都是大勢所趨。但從客觀來講,開徵房產稅是一項系統工程,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是徵收對象的問題。從重慶的房產稅徵收方案看,大體方向是對高檔商品住房徵稅。那么,什麼樣的房子才算是高檔商品住房,是別墅還是花園洋房。
其次是稅率如何確定。假設房產稅稅率定為1%,如果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幅度高於該比率,則該稅率對抑制房地產投機並無實質意義。如果稅率過高,又會給房地產業造成新的壓力,不利於房地產行業穩定發展。
三是房產價值評估問題。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和稅率在確保公平的基礎上,面臨如何確定的問題。從重慶來看,房屋所在區位不同,房產價值存在較大差異。如何動態地評估房屋價值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

主要目標

取消城市房地產稅,統一實行房產稅,將其改造成為名副其實的財產稅,公平稅負,擴大徵稅範圍,增加稅收收入,方便征管。

相關信息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稅免徵房產稅。但上述免稅單位的出租房產不屬於免稅範圍。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如學校的工廠、商店、招待所等應照章納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經營用的房產不免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但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出租的房產,應照章納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地產,免徵房產稅。
6.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7..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1)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稅。
(2)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鑑定,在停止使用後,可免徵房產稅。
(3)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徵房產稅,免徵稅額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房產稅時自行計算扣除,並在申報表附表或備註欄中做相應說明。
(4)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徵房產稅。但工程結束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減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5)為鼓勵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徵收房產稅。
(6)從1988年1月1日起,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調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暫緩徵收房產稅。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其他非營業用房,是否給予照顧,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按稅收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
(7)對高校後勤實體免徵房產稅。
(8)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9)從2001年1月1日起,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徵收房產稅。
(10)對郵政部門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的房產,應當依法徵收房產稅;對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以外的上在縣郵政局核心算的房產,在單位財務帳中劃分清楚的,從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徵收房產稅。
(11)向居民供熱並向居民收取採暖費的供熱企業的生產用房,暫免徵收房產稅。這裡的“供熱企業”不包括從事熱力生產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熱的企業。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對位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並按高教系統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免徵房產稅。對從原高校後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和選並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後勤經濟實體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如何實施

成功地實施房產稅改革,需要有一套包括包括財產認定、評估、徵收以及執行的程式在內的強有力的稅收管理體系,這需要明確財產的所有權、良好的財產簿記、對財產價值的合理評估和有效的稅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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