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稅

戰爭稅

稱指為籌集戰爭物資而徵收的相關稅收的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爭稅
  • 目的:國家為實現特殊目的
  • 主要是:籌措戰爭經費
  • 數量:徵收GDP總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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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稅

戰爭稅,主要指國家為實現特殊目的而徵收的稅主要是籌措戰爭經費,在戰爭時期,一個國家往往要將其生產線上總產出的70%投放於戰場。而在普通和平時期,政府大約徵收GDP總量的30%作為稅收而為了平衡財政,便要提高稅率,這部分提高的稅便是所謂的戰爭稅。如歐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國家就曾開徵過“戰爭稅”或“戰爭暴利稅”,籌措戰爭經費。

特點

①徵稅目的十分明確,其課稅的實施成效往往不以財政收入多寡而定,而要以它的目標實現程度來判斷。如燒油特別稅收入的減少,標誌著燒油改燒煤的進程加快,這正是徵稅的目的。
②稅種開徵的特殊政策目標實現後,就可根據新的情況相應停止徵稅,較為靈活,而且徵收範圍比較狹窄。
③徵稅方式和調控對象往往具有特殊性,有著其他稅種難以代替的作用。
④政策性強,有的操作技術較為複雜,徵收管理難度大。所以,運用特別目的稅實現國家調控目標,既要積極又要慎重。

歷史淵源

戰爭期間,德國當局仍然實施了一系列減免稅收和促進社會福利的政策,通過“收買”中下層民眾達到確保國內穩定的目的。當時帝國財政部建議,對所有自然人以及公司的贏利徵收25%的軍費,帝國銀行也贊同該項建議。但卻未獲得政治領導者的通過。
納粹德國的領導人一直宣稱其政權為大眾服務,在某種程度上,這並非徹頭徹尾的謊言。史料顯示,即便在戰爭期間,德國當局仍然實施了一系列減免稅收和促進社會福利的政策,通過“收買”中下層民眾達到確保國內穩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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