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6號)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的通知》(新都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區規劃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
  • 地點:成都市新都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的職責
1.加強規劃編制的研究和規劃管理公共政策的制定。
2.加強城市橋樑(含立交)、公共運輸、軌道交通、市政管網(線)、環境衛生、綠地廣場及公園等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
3.加強城鄉統籌中對農村地區的規劃管理及鄉村規劃師的業務指導。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按照成都市規劃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本區城鄉規劃管理公共政策。
(二)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區城鄉發展戰略規劃。
(三)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組織編制、審核、調整、修訂和報批城鄉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功能區和風景區規劃及有關專業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城鄉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和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區區域城鄉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
(四)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負責農村地區的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派駐鎮(街道)鄉村規劃師的業務指導工作。
(五)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承擔新、擴、改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的職責;負責項目的選址定點、方案審批和規劃核實驗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合格證》。
(六)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負責城市道路、橋樑(含立交橋)、公共運輸、軌道交通、環境衛生、給水、排水、河道、電力、通信、燃氣、熱力、綠地廣場及公園等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廣告規劃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評審。
(七)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負責城鄉規劃執法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行為;牽頭負責全區違法建設的治理工作;負責城市和鎮規劃區內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制定測繪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基礎測繪管理、測繪資質管理、地理信息資源管理等測繪管理工作。
(九)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負責城鄉規劃編制設計的行業管理;負責規劃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收集、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參與制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和其它行業專業規劃;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劃撥工作。
(十一)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承擔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其專家評審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局系統人事、勞資、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退休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法規監督科
負責涉及城鄉規劃法規和有關公共政策的研究、擬訂建築工程規劃核實驗收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審核重大行政處罰等工作;規範有關公示、公告、公布行為等涉法事務;負責全區規劃編制、調整、審批等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核實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合格證》;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後的監督工作。
(三)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規劃編制科
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城鎮體系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城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各類專業規劃、專項規劃、歷史文化保護區和功能區等各類規劃;承擔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規劃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研究制定規劃管理相關工作制度、規則,負責全區規劃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本區各類建築項目的規劃用地管理工作;負責核發建設項目(建築類和市政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市政工程規劃管理;負責組織編制、修編城區市政專項規劃;負責城區市政工程規劃核實;牽頭負責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評審;負責戶外廣告總體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管理、測繪資質管理、地理信息資源管理等測繪管理工作;承擔區測繪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總工程師辦公室
負責本區各類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審查及施工圖核查工作;負責本區各類在建項目的證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的驗線工作;負責各類建設項目夜間照明工程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綠化景觀方案及道路鋪裝方案的審核。

人員編制

成都市新都區規劃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規劃師(副局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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