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2012年9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發〔2012〕3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工作任務是:健全中醫服務體系;創新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加強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與促進;加快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發展。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 性質:意見
  • 類別:中醫事業發展
  • 時間:2012年
基本信息,意見,指導思想 ,總體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2012年9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成府發〔2012〕36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保障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省政府《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2〕25號)和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四川省中醫藥事業“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川中醫藥發〔2011〕5號)精神,結合我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快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總攬,以保障人民民眾健康為中心,遵循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中醫藥在健康干預、健康促進中的作用。堅持中醫藥與西醫藥並重的方針,促進中西醫融匯貫通,廣泛匯聚社會力量,共同推動中醫藥事業和產業全面健康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中醫藥的需求,為建設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的世界生態田園城市做出新貢獻。

總體目標

到“十二五”末,全市建立起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優勢突出,與成都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健康干預管理體系和中藥產業促進體系,把成都打造成全國中醫藥強市和世界中醫藥產業高端基地。全市中醫藥發展基礎顯著加強,中醫藥服務網路進一步擴大,中藥產業高端優勢更加明顯,中醫藥文化健康發展,城鄉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量達到45%以上,90%以上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能夠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全市中醫藥從業人員培訓率達到90%以上,全市中藥產業產值突破350億元。

工作任務

(一)健全中醫服務體系。到2015年末,健全以市級中醫醫院為龍頭,區(市)縣中醫醫院為骨幹,以綜合醫院、中醫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中醫科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館、中醫診所和中醫坐堂醫診所等網點為依託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體系。
1.推進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建設1所三級甲等“全國重點中醫醫院”,形成西南地區最大的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中心;加大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全國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的工作力度,加快建成中西醫結合優勢明顯的國家級中西醫結合醫療教學科研中心。提升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管理水平,二、三圈層區(市)縣均要辦好1所公立中醫醫院;各區(市)縣中醫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配置水平達到國家二級甲等中醫醫院建設標準,其中,龍泉驛區新都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雙流縣郫縣等中醫醫院達到國家三級乙等中醫醫院建設標準。推進中醫專科醫院建設,骨傷、肛腸等中醫專科醫院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建設標準,其中2—3家中醫專科醫院達到國家三級乙等建設標準。
2. 加強中醫藥服務網點建設。綜合醫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傳染病院設定的中醫科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全面提升公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集中診療區以及中醫科、中藥房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管理水平,中醫診療設備配置水平達到或超過國家建設標準。
3.實施中藥房和中藥製劑室標準化建設。在中醫醫療機構和開展中醫藥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中藥房和中藥製劑室標準化建設工程,確保全面達到國家建設標準。依託市級中醫醫院籌建“成都市中藥製劑中心”。探索引入社會資本開展醫療衛生機構中藥製劑研發、生產,促進“中醫名方”向“中醫名藥”轉化。
4.促進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積極推動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規範化建設和連鎖化發展。大力開辦以中醫院為龍頭的中醫門診部和連鎖門診。鼓勵和支持民營醫療機構設立中醫集中診療區,支持和規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
(二)創新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
1.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層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制定並實施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實施辦法,創建以基層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平台。建立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技術標準與規範,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醫療服務和“中醫治未病”工作。鼓勵各級醫療機構積極運用道地中藥材及中醫適宜技術診治疾病。
2.切實加強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預防保健特色優勢,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抓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服務項目”試點、“中醫治未病”和“中醫養身保健機構準入”試點工作,探索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工作方法、途徑、機制和模式。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公共衛生服務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強“中醫治未病中心”建設,注重在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中積極運用中醫藥方法和技術。構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網路,政府舉辦的中醫醫院均設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科室,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設立中醫科並配置中醫預防保健的必要人員和設備,確保能提供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預防保健機構,指導和規範其服務行為。
3.加快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基本規範、數據採集標準,根據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總體安排,統一規劃、建設市中醫藥信息體系。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融中醫體質辨識、慢病管理和養生保健為一體的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平台,實現中醫藥服務信息採集整合、分類統計與共享。
(三)加強中醫藥繼承與創新。
1.推進中醫重點專科(專病)和重點學科建設。探索建立省、市、區(市)縣和社區四級聯動的十大專科(專病)協作機制,加快建成具有全國一流水平的中醫眼科、腦中風和腫瘤專科,以及中西醫結合治療重症胰腺炎、呼吸內科、心血管、運動創傷、骨傷和肛腸等專科協作體系。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新建國家級重點中醫專科2—3個、省級重點中醫專科10—12個、市級重點中醫專科12個,打造國家級重點中醫學科2—3個、省級重點中醫學科5個和市級重點中醫學科2個。
2.搶救保護和傳承中醫藥醫技精華。加強市名老中醫工作室建設,積極做好名老中醫多層次、多方式的傳承工作。建立綜合信息資料庫,整理、出版並積極套用中醫名家的學術思想和特色技術。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實際套用水平。加大對中藥飲片炮製技術經驗傳承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中藥飲片炮製技術級別考試晉級制度。開展民間中醫獨特診療技術和驗方的篩選、評價和套用工作。
3.推進中醫藥衛生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強中醫急診科(室)建設,在中醫醫療機構開展中醫急診技術的推廣和套用。加強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能力建設,按照國家標準建成市傳染病醫院的“國家中醫藥防治傳染病重點研究室(臨床基地)”和“四川省愛滋病中醫藥防治中心”,將其打造成為區域性中醫藥防治傳染病的研究平台。加強全市中醫藥衛生應急能力建設,提高中醫藥參與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在傳染病醫院設立中醫科,依託市傳染病醫院、市急救指揮中心和中醫藥服務體系網路,建立完善中醫藥參與重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的工作機制和網路。 4.加強中藥藥事管理。重視中藥臨床套用管理,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中藥飲片和中藥製劑的監管工作,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製和套用特色中藥製劑,鼓勵醫療機構運用中藥傳統炮製加工工藝,通過委託加工或按照標準建設“傳統中醫丸散膏丹加工房”,普及運用“一人一方”服務人民民眾。全面推廣小包裝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及智慧型化中藥房,普及中藥微粉和中藥加工技術,積極推動防治傳染病中藥製劑的研發運用工作,提高中醫災難醫學水平。加大對中醫藥品生產經營、中藥生產炮製加工和中藥配方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其專業綜合素質。
(四)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1.造就和引進中醫藥領軍人才。充分發揮中醫藥學術、技術帶頭人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依託在蓉中醫科研院校,創新中醫師承教育和培訓模式,在3年內遴選20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為指導老師,配備100名繼承人。鼓勵各醫療單位跨層級、跨區域、跨體系開展特色師承工作,大力選拔和獎勵各類中醫藥技術創新人才。新建國家和省級名中醫工作室3—5個,新增省級中醫藥學術、技術帶頭人10—15名。
2.培養城鄉中醫藥實用型人才。加大中醫藥繼續教育、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中醫專科醫師培訓和中藥師培訓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培訓,不斷擴大中醫師承教育範圍。鼓勵各區(市)縣通過招聘退休中醫師和中藥師,通過定向培養、進修學習、特色專科培訓和學術交流等形式,培養基層中醫藥專業人才;支持中醫藥人員提升中醫藥專業學歷水平;鼓勵西醫醫師通過脫產學習或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加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加大對縣級臨床技術骨幹的培訓力度,提高其中醫藥基礎知識與技能水平。
3.加強中醫藥培訓基地建設。依託成都中醫藥大學加強中醫科研、教學和臨床帶教工作。依託成都中醫藥大學,在市級中醫醫療機構建立國家級和省級中醫藥人員繼續教育基地、中醫住院醫師培訓基地和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培訓基地。在區(市)縣中醫醫院各建設1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基地。2015年末,完成對所有縣級臨床技術骨幹和鄉村醫生中醫藥基礎知識與技能輪訓,全市中醫藥從業人員培訓率達100%。
4.建立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全面推廣中醫執業醫師多點執業做法。探索建立市級中醫醫療機構向區(市)縣中醫醫院輪換派駐中醫師和管理人員制度,鼓勵和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招聘中醫藥人才和退休中醫藥專家,鼓勵中醫專家到基層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加大對各類中醫藥技術創新人才的獎勵,建立完善促進民間中醫藥技能人員發揮作用的工作機制。
(五)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與促進。
1.廣泛傳播中醫藥知識及中醫文化。普遍開展中醫特色、養生文化宣傳工作,加強對社區居民和中國小師生的健康教育,建設一批中醫藥文化基地,弘揚中醫優秀文化,彰顯中醫藥文化形神兼備、身心和美的優勢。拓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渠道,依託市中醫藥學會和全市中醫藥服務網路宣傳中醫藥文化,出版中醫藥科普宣傳影視作品,普及中醫藥文化知識,傳播中醫藥健康理念。
2.促進中醫藥文化載體發展壯大。推進中醫醫院和中醫藥服務機構的文化建設,彰顯中醫藥文化理念、規範中醫醫療行為,營造中醫藥文化發展的良好環境,推進醫療行為中的人文關愛。依託在蓉中醫藥院校、中醫醫療機構和中藥企業,建設中醫藥文化科普館和博物館,帶動和提升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支持德仁堂等“老字號”企業創新發展,積極培育更多的中藥文化品牌企業。
3.開展中醫藥文化對外交流合作。依託市中醫藥學會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支持有條件的中醫藥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深入開展交流合作。積極保護和傳承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認真開展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保護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將成都面向國內、國際的中醫藥文化交流合作引向深入。
(六)加快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發展。
1.提升中藥材種植(養殖)水平。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工作,為川產道地藥材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和保護提供信息支撐和技術保障。加強對道地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和利用,建立中藥資源監測和信息網路,推進成都道地中藥種植(養殖)研發、生產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推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成都原產地品牌產品。加大對中醫藥行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扶持和保護力度,將道地藥材優勢轉化為智慧財產權優勢。推廣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AP)和中藥材資源保護技術,規劃建設綠色認證中藥材基地,扶持川產道地中藥材市場規模化、無公害化和規範化發展與壯大。
2.建設現代中藥生產基地。加快推進傳統中藥產業技術改造,支持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對中藥產業升級有重大帶動作用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和節能改造,支持中藥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市場份額和產品影響力。依託成都地奧、成都康弘等企業,促進現代中成藥的研發和生產。引進中藥精細加工企業,依託協力藥業、廣松製藥等企業,加快形成相關產業技術優勢,推動產業快速發展。引進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依託新荷花葯業、綠色藥業、康美藥業等企業和國家級中藥飲片炮製工程研究中心等單位,推動中藥飲片炮製工藝技術規範化發展,重點提升小包裝、中藥配方顆粒、曲類、袋泡和中藥微米藥材等中藥飲片生產能力和水平。
3.建立現代化中藥物流中心。充分發揮成都作為全國中藥材價格指數發布地的優勢,提升成都中藥材市場服務品質,進一步推動中藥材信息發布及網上交易平台建設,創建全國中藥材期貨交易中心,形成面向全國、影響世界的集道地中藥種植、現代中藥研究、成藥和中間體生產、中藥商貿、醫療保健和信息交流於一體的現代化中藥物流中心,努力把成都打造成為“西部藥都”。
4.打造中醫藥特色園區。建設一批集文化、旅遊、中藥種植(養殖)、養生保健、康復理療和護理安老為一體的中醫藥特色園區,促進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產業化和中醫文化產業化發展,重點打造都江堰“世界中醫藥文化與健康養生旅遊核心區”和“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旅遊示範線”、溫江醫學城“芙蓉長卷—現代中醫藥健康養生產業園”、肖家河中醫藥特色街區等。依託市老年病醫院開辦“市老年病康復療養中心”。整合社會資源,加快特色康復養老院和臨終關愛特色安養院等項目的規劃建設。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成都市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總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召集人由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和市衛生局(市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食藥監局、市政府目督辦和市醫管局組成,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衛生局(市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做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通力協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各區(市)縣政府是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研究出台相關的扶持政策措施,切實抓好“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市)”創建工作,確保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區(市)縣要逐步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切實落實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補助政策,充分保障“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市)”創建工作經費;支持當地中醫醫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支持做好中醫藥繼承與創新、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工作;加大對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中醫藥文化傳播工作支持力度。同時,將“中醫治未病”、中醫藥健康管理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經費列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府補助經費支出範圍。到“十二五”末,政府用於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有較大幅度增長。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三)加強政策保障。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鼓勵中藥產業發展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中藥產品優先列入政府採購範圍,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要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充分體現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在醫療保障政策中,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納入報銷範圍。在基本藥物實施過程中,按照中西藥並重的原則,加強對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中藥產品的供應保障、定價報銷、宣傳培訓和臨床套用等工作力度,促進中藥的合理使用。
(四)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市級中醫藥管理機構全面建設,調整充實管理人員,不斷提升管理和服務能力。各區(市)縣要有機構和專人負責中醫藥工作,切實提高管理水平,要探索推進區(市)縣、街道(鄉鎮)和社區(村)一體化管理模式,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保證中醫藥方針、政策在基層得以貫徹落實。各級衛生執法監督機構要加強中醫執法工作,規範中醫藥市場秩序。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和中藥企業的行業自律,積極推動醫德醫風建設,強化廣大中醫藥工作者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對中醫醫療以及中藥生產、流通市場的監管,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嚴格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切實規範中藥飲片炮製技術。加大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支持市場主體更好地運用中醫藥智慧財產權。將區(市)縣推進中醫藥事業和中藥產業發展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區(市)縣政府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各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方案。市政府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