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法制教育

成人法制教育,對成年人進行國家法律制度和執行法律、遵守法律等知識的教育活動。從 20 世紀 50 年代起,中國陸續在成人中進行過婚姻法、工會法和兵役法等普及宣傳教育。1982 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通過普及包括法制教育在內的教育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從 1986 年起,爭取用 5 年左右的時間,有計畫、有步驟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進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基本內容是: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試行)、婚姻法、繼承法、經濟契約法、兵役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及其他與廣大公民有密切關係的法律常識。普及法律常識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在一定時期內有計畫地上法制課,系統地講授法律常識。同時發揮報紙、刊物、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的積極作用,廣泛地長期地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知法、守法,懂得運用法律維護國家、集體、個人的正當權益,同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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