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瑄

戈瑄(1448~1522),字良玉,河間景州(今河北景縣)人,祖籍浙江嘉興,明朝成化十一(1475)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

基本介紹

  • 全名:戈瑄
  • 字:良玉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河間景州(今河北景縣)
  • 出生日期:1448年
  • 逝世日期:1522年
  • 最高官職:南京刑部尚書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成化七年(1471)舉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河南嵩縣知縣。
成化十七年(1481),任廣東道御史,督通州倉。
成化十九年(1483),丁父憂,服闋,復任廣東道御史。戈瑄率同僚彈劾萬貴妃,明憲宗大怒,杖刑於午門。有人嘲笑他憨直,戈瑄說:“進言受責,何辱之有”,於是再次獨自上疏彈劾,沒有答覆。
成化二十二年(1486),巡按南京。
弘治二年(1489),丁繼母憂。
弘治六年(1493),復任推掌三法司事,升任四川按察副使,兵備重慶、夔州、保寧、順慶等府。
弘治十五年(1502),升任山東按察使。
弘治十八年(1505),升任浙江右布政使。
正德元年(1506),轉任江西左布政使。
正德二年(1507),升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正德三年(1508),改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不畏權勢,得罪劉瑾,罰米七百五十石,改任大理寺卿。
正德五年(1510),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正德六年(1511),改任刑部左侍郎,奉命勘查岷王府事。
正德七年(1512),升任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
正德九年(1514),升任南京刑部尚書。
正德十四年(1519),致仕。進階資德大夫、正治上卿。
嘉靖元年(1522)三月十八日,去世,贈太子少保,賜諭祭二壇。

親屬成員

曾祖父:戈惟善,永樂年間坐事遷至河間景州。
祖父:戈立
父:戈寧
子:戈鐸

人物評價

石珤:歷事三朝四十餘年,清慎之節終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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