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

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鶴髮〔2010〕3號),設立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
  • 所屬地區:懷化市鶴城區
  • 管理範圍:交通運輸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負責交通執法檢查和監督。
2、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的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指導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主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指導監督交通行業的安全管理。
4、指導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5、主管全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協管道路運輸管理。
6、負責指導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船員培訓、港口及港航設施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7、制訂地方交通行業科技規劃,監督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指導本系統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等工作。
8、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財務會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9、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重要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全區重要物質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區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10、指導交通行業開展國際交流和交通外經貿工作。
11、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及上級交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計畫基建股。
主要職責調整為:負責組織擬訂全區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和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擬訂區市交通運輸發展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工可審查、設計批覆等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行業運行情況,發布關信息;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公路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公路建工程招投標;負責擬定全區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定額和造價控制等有 關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牽頭負責公路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協助路網運行監測和公路應急處置。
(二)安全股更名為安全監督股。其主要職責為: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牽頭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系統、交通專業運輸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綜合應急管理;承擔有關交通運輸行業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
(三)運輸管理股(港航管理股、海事管理股)不再加掛科技信息股,其主要職責為:指導全區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和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春運組織協調工作;參與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運政執法工作;參與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指導全區海事管理工作,指導港口、岸線、水上交通運輸設施、船舶和浮動設施管理、修造與檢驗監督工作;負責航道管理、航標設定以及航道通航技術標準審核審查工作和協調水資源綜合利用、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估;負責編制海事監督、船舶檢驗、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養護)工程項目年度計畫;參與指導全區水路運輸及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區水路交通發展規劃計畫;指導監督水路工程建設,參與擬定水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牽頭負責水路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協調水上突發 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指導全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指導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工作;參與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導船員培訓、船員考試有關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和發布航行警(通)告;指導監督漁船檢驗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交通運輸系統防汛抗旱工作;參與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水上安全執法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更名為法制股(行政審批股),整體劃入原行政審批服務股承擔的職責,其主要職責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有關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工作;負責交通法制宣傳、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牽頭負責交通行業文明創建工作;監督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公路、水路治理“三亂”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治超、路產路權保護等路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牽頭實施部門權力清單有關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行政檢查方案制定和監督實施工作;指導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有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指導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本部門組織或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並聯審批事項;統籌協調本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
 (五)辦公室(人事教育股、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股、科技信息股)不再加掛應急辦公室,其原承擔的應急管理職責調整到安全監督股,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督辦、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接待、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牽頭負責文明創建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創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指導交通系統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交通系統計算機網路管理;指導“智慧交通”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科技信息、科技設備、新能源、新技術、新材料套用推廣工作;組織擬訂交通科技、規劃和計畫,組織交通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介;負責交通系統入口網站和有關科技信息工作。
(六)財務審計股。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全區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交通國有資產和交通投資、融資的管理;負責交通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負責交通 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查報批和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的審查報批;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懷化市鶴城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戰備辦主任1名(高配);股(室)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五、其它事項核定安全監督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戰備辦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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