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十二建設

愛台十二建設,是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與台灣地區副領導人蕭萬長,於2008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競選期間所提出的經濟建設政見,預計投資新台幣三兆九千九百億元。

建設項目,經費來源,預期效果,執行狀況,

建設項目

愛台十二建設分別是:
  1. 全國便捷交通網:將推動的交通基礎建設包括了北中南都會區捷運網、北中南都市鐵路立體化及捷運化、東部電氣化與雙軌化、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系統整合、台鐵新竹內灣支線、台南沙侖支線、東線客車購買計畫。
  2. 高雄自由貿易及生態港:將在南部推動“高雄港市再造方案”重要的工作項目包括: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建設、建設港區生態園區並設立海洋科技文化中心、改造旗津地區為高雄國際級海洋遊樂區,改造哈瑪星、鼓山、苓雅等舊港區,以及高雄國際機場擴建倉儲物流設施,並改造周邊交通。
  3. 發展中部高科技產業新聚落:通盤檢視未來產業聚落所需水、電、用地、人力及財務等配套措施,以提供優質的生產環境,提升研發及創新機能,培育科技人才,並推動產業園區建設(Industry Park)及新世代研究型園區(Research Park),強化產學合作網路。另外,將發展具特色國際村,以吸引國際人才停駐。同時重新檢視及改善中部地區交通網路服務水平,以提高產業與研發聚落之強度及綜效。
  4. 桃園航空城:進一步提高桃園國際機場的功能,將桃園機場打造成6,150公頃的“桃園國際航空城”,並陸續興建第三及第四航廈,建構完善的航空城聯外交通建設。
  5. 智慧台灣:致力消弭城鄉差距,並推動終身學習;並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由國家發展基金提撥100億,獎助文化創意及數位內容產業進行國際行銷;而為使知識及資訊交流更為方便,將建設全球第一的無線寬頻國家,並建構智慧化的生活環境。
  6. 產業創新走廊:將現有的科學園區依地理位置,分別打造成“北北基宜產業創新走廊”、“桃竹苗產業創新走廊”、“中彰投產業創新走廊”、“雲嘉南產業創新走廊”、“高高屏澎產業創新走廊”以及“花東產業創新走廊”。讓各地產業更因相關廠商的聚集,加強整合及創新之效益,提升國際競爭力。
  7.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藉由工業區更新及再生,希望能活化產業的競爭力。另外,針對基隆、台北、中興新村以及高雄市,都將推動都會區的再造計畫,活化各區功能。
  8. 農村再生: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照顧4,000個鄉村社區、60萬農戶,讓農地和建地結合,推動整合型的農地重劃,讓老舊農舍周圍的農地重劃之後,讓農村社區的公共設施和風貌全面翻新。並建立“老農退休機制”,由政府補貼利息300億,推動“小地主大佃農”制度,鼓勵專業農民擴大農場企業經營化。
  9. 海岸新生:針對各縣市漁港定期清除淤沙,將傳統漁港改造為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的現代化漁港,並鬆綁沿海遊艇觀光限制”以及“國際招商開發沿海景點,以建設海岸生活與旅遊區。為發展郵輪觀光,擬推動高雄港、基隆港花蓮港納入國際郵輪航線。
  10. 綠色造林:第一個4年政府擬推動造林3萬公頃;並在中南部興建3處面積1,000公頃以上的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
  11. 防洪治水:將全面檢討8年1,160億元防洪治水計畫,特別針對南部地區將推動“高屏溪整治特別條例”,總計將編列4年50億經費,重建原住民家園與推動國土保育。
  12. 下水道建設:將於未來每年投入300億、8年總計投資2,400億元,建設污水下水道。目標為將用戶接管普及率由97年底之20.47%,每年提升3%,並加強偏遠山區小型污水處理系統建設,以確保水源水質。

經費來源

經費需求概估為3.99兆元,包括政府預算約2.79兆元,約占總經費需求之70%,以及民間投資約1.20兆元,約占30%。在2009年2010年行政院編列預算(含公務預算、特別預算、基金預算、地方配合款等)約為7,533億元,總計284項實施計畫,行政院宣稱:“已有72%之計畫執行中,22%辦理規劃設計作業中,另6%進行先期規劃作業中。”
2013年12月3日審計長林慶隆立法院報告“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台聯立委許忠信質疑“愛台十二項建設”後續的財源,林慶隆答覆,愛台建設很多是各機關已在執行中的計畫,我們把它重新規劃,加入新的元素;許忠信聞言回應“2.8兆元投資,結果都是既有的計畫拿去包一包。”許忠信指出,根據審計部報告,“愛台十二項建設”計畫由政府投資近2.8兆元,截至去年度止,政府投資累計執行數為1.4兆元,亦即在馬的第二任期,還有1.4兆元要投入,每年平均須投入三千多億元,目前政府每年財政缺口為三千多億元,“若不賣股票、不賣公有土地,根本沒有財源可兌現”。

預期效果

根據行政院網站“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網頁中所宣示:“預估本計畫逐年推動執行,對於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增加國內投資、活化台灣經濟、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均衡區域發展等具有重大效果;與未推動本計畫之情況比較,平均每年實質GDP規模可提高2.95%,且平均每年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

執行狀況

桃園航空城: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經立法院通過,並在2009年1月23日由台灣地區領導人公布實施,使航空城計畫有法源依據,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也在2010年由桃園縣政府成立,同年公告航空城區域計畫,交通部於2010年4月核定“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2012年4月,桃園縣政府認為計畫太過龐大,已超過縣府執行能力,打算修正“內容”,建議中央取消交通部主導的增建第三跑道與七百多公頃自由貿易特定區計畫。桃園縣府檔案指出,由於“增建第三跑道須拆遷四千七百戶”,且航空城“農地價格已炒作過高”,現有“海軍基地區位不佳,無法單獨發展新市鎮”,加上區段徵收“規模太大”等原因,縣府“恐無法執行”區段徵收。縣府官員說,中央開發航空城的腳步慢半拍,避免航空城淪為“胎死腹中,縣政府成了箭靶”,因此建議“優先擴大機場捷運線車站周邊都市計畫,再帶動桃園航空城發展”開發次序。
智慧台灣:立法院於2010年1月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經台灣地區領導人於同年2月公布,國家發展基金旋即於2010年5月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匡列新台幣100億元,委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執行投資與管理。文建會於2011年7月與中影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專業管理顧問公司完成議約,委託12家專業管理顧問公司協助該會進行投資評估、審議核決、合資協定及投資後管理工作。2012年4月,立法委員林世嘉李應元林佳龍指出國家發展基金提撥高於一般基金管理費行情,給前文建會主任委員盛治仁任內通過的12家創投,且從資料中可看出,投標公司中,有3家公司的地址設立在同一地點,最後有1家得標,等於是2家陪榜,令人懷疑有圍標嫌疑,且12家得標公司中,有6家是得標前半年才設立的新公司,也有圖利特定業者的嫌疑,盛治仁則發表聲明否認以上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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