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施

惠施,宋人,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他在公元前三三四年至前三二二年間(魏惠王後元元年到十三年)做魏的相國,主張聯合齊、楚,尊齊為王,以減輕齊對魏的壓力,曾隨同魏惠王到齊的徐州,朝見齊威王。他為魏國制訂過法律。到公元前三二二年,魏國被迫改用張儀為相國,把惠施驅逐到楚國,楚國又把他送到宋國。到公元前三一九年,由於各國的支持,魏國改用公孫衍為相國,張儀離去,惠施重回魏國。
惠施也和墨家一樣,曾努力鑽研宇宙間萬物構成的原因。據說,南方有個奇人叫黃繚的,曾詢問天地不塌不陷落以及風雨雷霆發生的原因,惠施不假思索,立刻應對,“遍為萬物說”(《莊子·天下篇》)。莊子曾說惠施“以堅白鳴”(《莊子·德充符篇》),批評惠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莊子·齊物篇》)。可知惠施的論題,主要的還是有關宇宙萬物的學說。他的著作已經失傳,只有《莊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個命題。
含有辯證因素的觀察和分析
惠施的十個命題,主要是對自然界的分析,其中有些含有辯證的因素。他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大一”是說整個空間大到無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說物質最小的單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內部。這和後期墨家一樣認為物質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質粒子所構成。萬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質粒子構成,同樣基於“小一”,所以說“萬物畢同”;但是由“小一”構成的萬物形態千變萬化,在“大一”中所處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說“萬物畢異”。在萬物千變萬化的形態中,有“畢同”和“畢異”的“大同異”,也還有事物之間一般的同異,就是“小同異”。他把事物的異同看作相對的,但又是統一在一起的,這裡包含有辯證的因素。
惠施有些命題是和後期墨家爭論的。後期墨家運用數學和物理學的常識,對物體的外表形式及其測算方式作了分析,下了定義。《墨子·經上》曾說:“厚,有所大。”認為有“厚”才能有體積,才能有物體的“大”。而惠施反駁說:“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認為物質粒子(“小一”)不累積成厚度,就沒有體積;但是物質粒子所構成平面的面積,是可以無限大的。後期墨家曾經嚴格區分空間的“有窮”和“無窮”,《墨子·經說下》說:“或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認為個別區域前不容一線之地,這是“有窮”;與此相反,空間無邊無際,這是“無窮”。而惠施反駁說,“南方無窮而有窮”,就是說南方儘管是無窮的,但是最後還是有終極的地方。後期墨家認為“中”(中心點)到相對的兩邊的終點是“同長”的。《墨子·經上》說:“中,同長也。”而惠施反駁說:“我知天下之中央,燕(當時最北的諸侯國)之北,越(當時最南的諸侯國)之南是也。”因為空間無邊無際,無限大,到處都可以成為中心。後期墨家認為同樣高度叫做“平”,《墨子·經上》說:“平,同高也。”而惠施反駁說:“天與地卑(“卑”是接近的意思),山與澤平。”因為測量的人站的位置不同,所看到的高低就不一樣。站在遠處看,天和地幾乎是接近的;站在山頂上的湖泊邊沿看,山和澤是平的。
惠施把一切事物看作處於變動之中,例如說:“日方中方睨(“睨”是側斜的意思),物方生方死。”太陽剛升到正中,同時就開始西斜了;一件東西剛生下來,同時又走向死亡了。這種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認識了事物矛盾運動的辯證過程。但是他無條件地承認“亦彼亦此”,只講轉化而不講轉化的條件,這樣就否定了事物的質的相對穩定性,不免陷入到相對主義的泥坑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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