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陽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惠州市惠陽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眾多,內設機構豐富,辦事指南明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惠陽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行政隸屬:惠州市人民政府
  • 行政類型:政府機構
  •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事指南,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地方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指導、協調下屬事業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組織、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指導下屬專業藝術團體組織和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系統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我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公共文化設施。
(四)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負責文化市場稽查。
(五)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工作。
(六)負責新聞出版管理工作,審核新建出版單位及區屬內部報刊、出版物,監督管理印刷業,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製、進口等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副主任:魏石光)
主要職責:
1、圍繞局的主要任務和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收集、綜合管理,負責局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和其他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
2、負責對以局名義發出的文稿的校核、登記、編號工作,承辦本局檔案、材料的列印、複印。
3、負責上級機關來文及本局的各類檔案、材料的收發、呈閱、傳遞,上級機關、領導同志擬辦、交辦檔案的承辦、催辦和回復報告工作。
4、負責以本局名義召開會議的會務、記錄及會議材料的準備,會議紀要的整理,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5、管理本局文書檔案、書刊、填報全區文化工作情況統計表,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6、負責全局機關工作人員以及離退休老同志的工資、福利、幹部職工休假的安排,做好上班考勤的登記工作。
7、負責本局機關日常的行政事務、辦公秩序的維護。
8、負責本局印章的司章和電腦、印表機、複印機等其他公有財產的統一管理,負責機關生活管理、保密、保衛以及接待工作。
9、協調全局各科室工作,當好領導參謀、助手,切實加強督促檢查,保證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確保全局工作正常運轉。
10、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並及時向領導匯報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
11、做好全局的管理工作,管好財理好帳。
(二)社會文化藝術科(科長:溫石雨 副科長:余麗芳)
主要職責:
1、指導、組織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
2、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指導區民眾文化設施建設和民眾藝術館、文化站(室)等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以及業餘文化藝術創作和培訓。
3、指導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鄉鎮文化的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性社會文化活動、廣場文化活動及民族民間文化的研究工作。
4、承擔區文物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5、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文藝演出、藝術教育、藝術評獎、藝術研究以及下屬藝術單位的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組織、協調全區重大藝術活動;指導區專業藝術表演團體的業務。
(三)文化市場管理科(科長:張達成 副科長:傅翔)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包括:文化娛樂、網際網路、演出、美術品、中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藝術培訓市場等),監督檢查娛樂、演出、字畫和藝術培訓的經營活動,保護合法經營,制止文化經營中的違法行為。
3、辦理文化娛樂經營項目和藝術表演團體、演出場所、文藝演出經紀機構和區外藝術團(隊)來本區演出的審批和申報業務。
4、收集、建立娛樂場所有關資料歸檔,並做好存檔保管工作。
5、制訂本科室年度工作計畫和年終總結工作。
(四)廣電新聞出版科(科長:蔡曉誠 副科長:邱玉金)
主要職責:
1、指導、監督、協調廣播電視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和安全播出。
2、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有關資料、報表情況的統計;指導和協調下轄鎮廣播電視事業的建設和技術管理工作。
3、對影視製作單位、衛星電視節目接收設施的安裝和使用、視頻點播業務等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許可權。
4、負責圖書、音像、電影、報紙、期刊、網際網路出版及印刷、發行的管理。
5、負責著作權契約審核、著作權登記和管理、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著作權契約糾紛的調解,會同有關部門打擊盜版侵權行為。
6、負責核發印刷許可證,指導駐惠陽記者站、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副隊長:林家平、黃明友)
主要職責:
1、依法制定本區社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計畫,負責對全區文化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區直文化經營單位的巡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調查及執行。
2、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負責組織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檢查和規範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法律文書和行政執法程式。
3、依法對全區社會文化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網際網路文化、電影發行放映、藝術考級、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4、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違法經營視頻點播的行為。
5、查處圖書、報刊、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

辦事指南

(一)文化市場管理科負責以下事項的辦理工作:
區屬及外地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惠陽區申請設立文化經營單位的審核審批:
1、歌舞、遊藝娛樂場所;
2、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以及演出經紀機構等營業性演出單位;
3、畫店、畫廓、美術品公司、美術品拍賣公司等美術品經營單位;
4、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咖);
5、營業性桌球場、保齡球和業餘文藝培訓經營場所;
6、營業性文藝表演單位到我區演出的審批。
(二)到文化市場科申辦文化經營單位須提供以下檔案:
1、申請報告;
2、工商部門預先核准企業名稱檔案;
3、章程和管理規章制度;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履歷;
5、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資料;
6、經營場所房產使用證明;
7、擬購設備、產品清單及相關技術性能資料;
8、銀行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信證明;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提供的檔案。
(三)文化市場科辦事承諾:
1、申請設立網際網路服務場所的,市場科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予以答覆;
2、辦理營業性演出的,市場科在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決定;
3、設立娛樂營業場所的,市場科在受理之日起30日內予以回復。
(四)到廣電新聞出版科申辦印刷經營單位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工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企業章程;
4、可行性報告;
5、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廠房租賃契約書;
6、設備清單或設備投資清單及購置計畫;
7、驗資報告或資信證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複印件。
(五)到廣電新聞出版科申辦出版物經營單位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
2、工商核准名稱;
3、場地租賃契約;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領導分工

馬雄輝(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陳運強(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組織人事、機關行政事務、政務公開、宣傳、文秘、信息、調研、督查、機要、保密、工青婦、老乾、計生、信訪維穩、掛鈎幫扶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和“掃黃打非”工作。分管辦公室、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聯繫永湖鎮綜合文化站、良井鎮綜合文化站、平潭鎮綜合文化站。
蔡建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文化娛樂、經營性演出、文化藝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審核和文化系統及文化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廣電傳輸網路、節目覆蓋、安全播出、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網路視頻管理、音像製品、新聞出版、印刷複製等文化項目的行政審批和著作權著作權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分管文化市場與產業股、新聞出版廣電股;分管區電影管理服務中心、區大劇院、區影劇院。聯繫秋長街道綜合文化站、新圩鎮綜合文化站、鎮隆鎮綜合文化站。
劉會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公共文化、文藝創作、藝術考級、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共文化事業股、文化遺產保護股;分管區圖書館、區文化館、區博物館。聯繫淡水街道綜合文化站、三和街道綜合文化站、沙田鎮綜合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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