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定乾燥

恆定乾燥

恆定乾燥是指乾燥介質的溫度、濕度、流速及與物料的接觸方式,都在整個乾燥過程中均保持恆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恆定乾燥
  • 含義:乾燥介質的溫度恆定
  • 類別:專業術語
  • 相關概念:乾燥速率
水份分類,乾燥速率,計算方法,

水份分類

(—)平衡水分與自由水分
1. 平衡水分
與一定狀態的濕空氣充分接觸後,物料中不能除去的水分稱為平衡水分。用表示,
此時乾燥過程達到此操作條件下的平衡狀態。
=f(物料性質,空氣狀態,兩者接觸狀態)。
說明:平衡水分可用平衡曲線描述,由圖8-11可知:
圖8-11 時某些物料的平衡含水量與空氣相對濕度的關係
(1)當空氣狀態恆定時,不同物料的平衡水分相差很大,同一物料的平衡水分隨空氣狀態而變化;
(2)當=0時,均為0,說明濕物料只有與絕乾空氣相接觸,才有可能得到絕乾物料;
(3)一般近似認為物料的平衡含水量與空氣溫度無關。
2.自由水分
物料中超過平衡水分的那部分水分稱自由水分,這種水分可用乾燥操作除去。
(二)結合水與非結合水
1.結合水
與物料結合能力很強的水分,存在於如細胞壁中、微孔中,不易除去。
說明:這種結合能力包括:化學力和物理化學力等強結合力。
2. 非結合水
結合力較弱,包括機械附著於固體表面的水分,這種水分容易由乾燥操作除去。
說明:
(1)由於直接測定物料的結合水與非結合水很困難,所以可利用平衡曲線外延至與=100%線相交而得到的X為結合水量;高於它的部分為非結合水,如圖8-12所示。
(2)由圖8-12可知,非結合水極易除去,而結合水中高於平衡水份的部分也能被除去但很困難。
圖8-12 固體物料(絲)中所含水分的性質

乾燥速率

(一)恆定乾燥條件
這是一種對問題的簡化處理方式,可適用於大量空氣乾燥少量濕物料的情況,空氣的定性溫度等於進、出口溫度平均值。
(二)乾燥速率及曲線
1.乾燥速率
指單位時間單位乾燥面積上汽化的水分量。
即:
(8-31)
式中 ――乾燥速率,又稱乾燥通量,Kg.(mS);
――乾燥面積,m;
―一批操作中汽化的水分量,Kg;
――乾燥時間,S。
∴ (8-32)
式(8-32)中的負號表示X隨乾燥時間的增加而減小。
2.乾燥速率曲線
乾燥過程的計算主要包括確定乾燥的操作條件,計算乾燥時間和乾燥器尺寸,這就必須求得乾燥速率,通常是通過實驗測得,即將實驗數據計算處理後描點繪圖,得到乾燥速率曲線以供參考。如圖8-13為恆定乾燥條件下一種典型的乾燥速率曲線。
圖8-13恆定乾燥條件下乾燥速率曲線
(1)AB是預熱段,很快進入BC段――恆速乾燥階段,除去非結合水的階段,所以速率大且不隨X而變化;
(2)但CD和DE段是降速階段,是除去結合力很強的結合水的過程,所以乾燥速率隨X減小而迅速下降,情況比較複雜;
(3)最後,U=0點時,達到該操作條件下的平衡含水量;
(4)C點是臨界點,Xc稱為臨界含水量,Uc稱為恆速段乾燥速率,若Xc增大,則恆速段變短,不利於乾燥操作。
X c=f (物料性質,尺寸、空氣性質及兩者接觸狀況)。
(三)不同乾燥階段機理
1.恆速乾燥階段
特點:
(1)濕物料表面全部被非結合水分所潤濕,物料表面的蒸汽壓與同溫度下水的蒸汽壓相等,物料由部分水分傳遞速率和水分自物料表面汽化速率相當,乾燥速率大小取決於物料表面水分汽化速率又稱表面汽化控制階段。
(2)物料表面溫度等於該空氣的濕球溫度,即t w=t m,恆定乾燥條件下進行乾燥,則濕物料和空氣的傳熱速率保持不變。即:
(3)當t w一定時,物料表面的濕含量H w為定值,則濕分差保持不變。濕物料和空氣的傳質速率一定。
即:
=(8-33)
(8-34)
聯立式(8-33)和(8-34)得:
(8-35)
由式(8-35)可知,乾燥速率可根據傳熱係數或傳質係數k H來求取。經驗證明溫度較易準確測定,因而用傳熱方程 求乾燥速率較為可靠。
2.降速乾燥階段
特點:
(1)物料含水量降至臨界含水量X c以後進入降速乾燥階段,水分自物料內部向表面氣化速率低於物料表面水分氣化速率,因此濕物料表面逐漸變乾,氣化表面向內移動,溫度不斷升高,由於物料內部含水量的減少,水分由物料內部向表面傳遞速率慢慢下降,乾燥速率也越來越小。
(2)乾燥速率大小主要取決於物料本身的結構,形狀和尺寸,而與外部乾燥關係不大,此階段稱為物料內部遷移控制階段。
(3)降速乾燥階段中乾燥速率曲線的形狀隨物料內部結構不同而異。
3.影響恆速乾燥速率的因素
(1)空氣流速的影響,輻射與傳導傳熱忽略不計。
空氣平行流過物料表面時,成正比;
空氣垂直流過物料表面時,成正比;
式中 ――指濕氣質量流速。
=。
(2)空氣濕度的影響
如空氣溫度不變,而濕度降低,則t w也降低,因此U c將增大。
(3)空氣溫度的影響
如空氣濕度不變,溫度升高,t w也升高,因此U c將增大。

計算方法

(一)恆速階段乾燥時間的計算
(8-36)
式中 ――恆速階段的乾燥時間,s;
――臨界乾燥速率,Kg.m.s;
――物料的初始含水量,kg.(kg絕乾料);
――物料的臨界含水量,即恆速終了時的含水量,kg.(kg絕乾料);
――單位乾燥面積上的絕乾物料質量,kg絕乾料.m。
又∵
(8-37)
當缺乏U c數據時,可用式(8-37)計算。
(二)降速階段乾燥時間的計算
=- (8-38)
式中 —―降速階段終了時物料的含水量,kg.(kg絕乾料);
――指降速階段的瞬時乾燥速度,Kg.m.S。
(1) 若U與X呈非線性關係,則採用圖解積分法求解;
(2)若U與X呈線性關係,即,
(8-39)
又∵代入上式中,
(8-40)
式中 K x――降速階段乾燥速率線的斜率,Kg絕乾料.m S。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