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

根據州委七屆64次常委會同意,設立中國共產黨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委員會。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怒江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雲廳字〔2015〕14號),設立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怒江州著作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
  • 上級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州委七屆64次常委會同意,設立中國共產黨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委員會。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怒江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雲廳字〔2015〕14號),設立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怒江州著作權局牌子。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州文化局、州體育局、州廣播影視局的職責整合劃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研究擬定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三)研究擬定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並督促實施。指導和推動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體制改革,制定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發展規劃,編制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事業的年度計畫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文化、廣播影視、體育場、館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並指導或組織實施。
(四)研究擬定全州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五)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六)擬定文化、體育、廣播影視產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文化、體育、廣播影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州重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設施建設。
(七)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擬定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八)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努力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九)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十)歸口管理州內外文化藝術交流工作。
(十一)制定全州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指導、推進新聞出版業的改革。
(十二)審核新聞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發行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等機構。
(十三)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的違規活動。
(十四)審核網際網路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網際網路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案、計畫並指導實施;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十六)協助查處破壞文物、文物保護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審核文物經營行為,依法管理文物市場。
(十七)負責音像製品出版、複製管理和電子出版物出版、複製、發行管理。
(十八)行使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違法盜版行為的管理職能。
(十九)負責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二十)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體育工作的意見》、《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二十一)主辦、承辦全州性文化藝術類賽事或匯演、調演、各類運動會,負責全州性體育協會的資格審批和管理、管理全州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二十二)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機構的宣傳業務,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十三)起草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規規章草案,擬定相關技術標準,推進廣播電影電視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十四)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和扶持少數民族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督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五)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設立審核、報批及業務監管工作,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實施準入、退出及監管。
(二十六)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二十七)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二十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境外影視劇引進的初審工作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引進審批和播出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收錄業務。
(二十九)管理全州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研、科技項目,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套用和科技獎勵等。
(三十)負責民族語影視廣播節目的譯製、播出,農村電影放映管理。
(三十一)承辦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及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設1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年度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行政公務用車管理和車輛調度;保障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行;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普法工作及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按時報送相關材料,收集整理黨風廉政建設、普法工作痕跡資料,規範檔案管理。
(二)人事科
研究擬訂局機關人事和老幹部工作計畫;負責機關人事培訓、考察、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和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並管理系統人事檔案,組織成立系統各系列的職稱評審委員會,並指導職稱評工作,指導職稱申報材料的填報、審核;受黨委(組)委託,按幹部任用條例的相關規定,按規範程式做好乾部任用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提交討論等工作,並根據黨委(組)決定進行幹部任免;負責機關黨建和老幹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定期收集、整理黨建和老幹部工作痕跡資料,規範檔案管理。
(三)計畫財務科
編制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經費預決算;組織規劃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基金;管理機關並指導所屬二級事業法人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基本建設項目和系統內部審計;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按時、準確地完成統計資料、匯總、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所屬單位及各縣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研究擬訂全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系統統計計畫,定期收集、整理、上報各項統計數據,分門別類做好統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四) 社會文化藝術科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蹟保護工作;指導重大民眾性文化活動和文化先進單位創建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文化惠民示範村、示範社區建設,指導直屬社會文化單位業務建設;指導全州鄉級農村業餘文藝匯演和全省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
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優秀文藝作品和重點藝術團隊;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州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團隊的業務建設;負責藝術考級活動的審批和管理。
(五)文化市場管理科
擬訂文化市場、體育市場、廣播影視市場、新聞出版發展規劃和政策;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和動漫市場進行監管;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動漫、網路遊戲管理及有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職責;負責消防安全責任考核,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定時收集、整理消防安全工作痕跡資料,規範檔案管理。
擬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策和政府規章草案;統籌協調重要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政策調研工作;擬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單項發展規劃;承擔行政處罰事前審查、事後監督和聽證、行政複議與國家賠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州級文體廣電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文體廣電類社會團體的設立審查;推進文化藝術、體育、廣電影視體制改革。
擬定廣播電視重大、重要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廣播電視宣傳管理,指導、監督、檢查怒江人民廣播電台和怒江電視台以及全州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包括輿論導向的把握,宣傳安全的管理、宣傳的制定,定期提出報導思想,宣傳重點、重大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上下之間、左右之間宣傳工作關係的協調等);指導和監管重大理論文獻影視片、紀錄片的製作和播出;對口聯繫省廣電局、州委宣傳部等上級宣傳管理部門,協調指導全州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的廣播電視宣傳報導和全州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全州廣播電視宣傳改革,研究制定廣播電視宣傳意見;組織針對全州廣播電視宣傳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配合查處違反宣傳政策和宣傳導向的重大問題;組織審查行政區域內立項的國產電視劇及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作電視劇;負責行政區域內立項的國產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監管怒江民族語廣播影視節目譯製播出;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科
負責印刷企業、出版單位的年檢和法規培訓工作,組織對州內出版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的審讀;承辦連續和非連續性圖書、報刊的行政審核工作,承辦音像、電子出版物批銷經營的審核,並對其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對網際網路出版信息內容實施日常監督管理;承辦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的審查並指導其工作;管理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使用,調解處理著作權屬糾紛;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和出版物發行、印刷、複製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政府軟體正版化工程,對正版化工程實施指導和監督;擬訂農家書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建設工程;負責對農家書屋運行情況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七) 掃黃打非科
承辦州“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交辦的各項工作;擬定“掃黃打非”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考核辦法;協調並督促“掃黃打非”各成員單位履行“掃黃打非”的職責;制定全州的“掃黃打非”工作方案並進行年度總結,承擔“梅里工程”和綠色柵欄工程的組織實施;查處非法盜版和政治性及宣揚黃、賭、毒等反黨反社會反人類的各種出版物並組織實施集中公開銷毀活動;嚴厲查處打擊非法博彩活動;配合“610辦”做好預防和處理邪教工作,加強對“法輪功”等邪教人員的日常管理教育;負責機關綜治維穩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定期收集、整理綜治維穩工作痕跡資料,規範檔案管理。
(八)體育科
制定全州社會體育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全州的學校體育、職工體育、農村體育、民族體育、殘疾人體育、老年人體育以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指導行業體育協會以及其他民眾體育項目協會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隊參加好州外,省外全國性的民眾體育比賽。負責制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研究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競技體育項目教練員的崗前培訓;負責指導全州體育科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體育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的評審工作,研究制定運動員、教練員的獎勵政策。
貫徹落實“奧運爭光計畫”和“雲南省三星工程計畫“;草擬有關體育競賽的檔案、報告、請示、通知等,搞好我州競技體育發展調研工作。制定全州體育競賽,體育訓練工作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全州業餘體校和“三星“工程重點項目的業餘訓練管理工作。協助各級體校完成教練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晉升推薦工作,定期審定公布各項州級體育比賽記錄。重視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挖掘和整理,培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後備人才。
(九)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
擬訂和完善網路視聽節目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許可(備案)、撤銷及其服務項目變更、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查處擅自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以及超越許可範圍開辦業務工作;負責對網路傳播的視聽節目內容進行監管;引導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從業者加強行業自律和完善社會監督措施,受理社會舉報。負責縣級及其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業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非廣播方式移動多媒體的監管。
擬訂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發展規劃;承辦縣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審核和監管工作;承辦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上報工作;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區域內或跨州級區域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負責有限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賓館飯店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核、上報,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廣播影視節目播放的管理;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設定及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審批和監管。
組織擬訂全州廣播電影電視和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州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監管平台建設規劃,指導其分級建設與開發,審核相關技術方案並組織驗收;負責審核上報廣播電視台站的遷建和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負責全州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廣播電視技術評獎活動及全州技術能手競賽;管理全州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研、科技項目,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套用和科技獎勵等;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審核上報全州廣播電影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初審、年檢等工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對外交流工作。
(十)保衛科
研究擬訂局機關和廣播電視安全保衛年度計畫,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核心機密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障;組織制定局機關安全保衛制度、規定和處置重大治安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導、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電影管理科
擬訂電影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承辦電影製片單位和跨地區發行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工作;組織對影片的初審,上報影片攝製、公映許可相關事項,指導電影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電影製作、發行和放映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指導電影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協調全州性重大電影展映、放映、攝製活動。
(十二)文化產業科
研究擬訂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基本建設、產業項目規劃;起草項目建議書並組織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好項目儲備工作;負責項目申報、落地工作;負責項目匯報材料及資料起草、報送;負責落地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驗收。
負責擬訂全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進行產業政策調研、提出產業政策建議和發展措施、對策;指導、協調產業發展;負責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方面的招商引資工作和項目規劃設計,及時上報招商引資情況,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扶貧攻堅責任制考核工作,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定期收集、整理扶貧攻堅工作痕跡資料,規範檔案管理。

人員編制

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
黨委書記1名(正處級),副書記2名(1名兼任局長,1名兼任紀委書記);紀委書記1名(由黨委副書記兼任,副處級)。
局長1名(正處級,由黨委副書記兼任),副局長3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辦公室副主任2名、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科副科長1名、體育科副科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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