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茲派

德魯茲派

德魯茲派(درزي),是近東的一個伊斯蘭教教派,屬於什葉派伊斯瑪儀派的一個分支,教義受到諾斯底主義的影響,被許多正統伊斯蘭教派視為異端。目前,該教派信徒主要分布在黎巴嫩、敘利亞約旦巴勒斯坦等地,數量在75萬人至200萬人之間,自稱“穆瓦希敦”(信仰一神者),以德魯茲星為象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魯茲派
  • 外文名:درزي
  • 地區:中東
  • 教派: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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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魯茲派

伊斯蘭教什葉派伊斯瑪儀派分支派別之一。
德魯茲派教徒德魯茲派教徒

歷史淵源

11世紀初,產生於埃及法蒂瑪王朝第六任哈里發哈基姆(996~1021在位)統治的末期。哈基姆執政後,成為伊斯瑪儀派的精神領袖,但他暴虐無道,精神失去自控,晚年竭力神化自己,暗示他就是信徒所崇拜的第七代伊瑪目(“活主”)降臨。
中亞布哈拉突厥人的傳教師德拉齊(?~1019)和波斯人哈姆扎·伊本·阿里(985~約1022)先後來到開羅,支持迎合哈基姆自我神化的主張,受到哈基姆的恩寵。1017~1018年,德拉齊在開羅清真寺公開宣傳哈基姆具有超凡的神性,是最高宇宙靈魂的化身,是安拉在現世的代理人,是穆斯林的“活主”。其宣傳引起開羅伊斯瑪儀派官方傳道會長老的反對和信徒的騷動。德拉齊遂被迫轉移到敘利亞黎巴嫩山區德魯茲人中傳教,以後逐漸形成以其名字命名的德魯茲派。1019年,德拉齊卒後,哈基姆秘令哈姆扎為總傳教師,繼續宣傳神化哈基姆的教義,並派出傳教師到各地傳教。哈姆扎自稱是哈基姆授命的代言人和伊瑪目。他完善了該派的教義,建立了組織,並自稱其追隨者為“穆瓦希敦”(Muwahhidun,意為“認主獨一者”),從而使德魯茲派定型。1021年哈基姆失蹤後,開羅伊斯瑪儀派將德魯茲派逐出埃及,哈姆扎逃往敘利亞一黎巴嫩山區該派的傳教地,追隨者日增。約1022年,哈姆扎“隱遁”後,該派由傳教師巴哈爾丁·穆丹納擔任首領,被信徒尊為“謝赫”。他以黎巴嫩的瓦迪,泰姆地區為傳教中心,整頓組織,奉行“塔基亞”原則,以保存力量。1034年,巴哈爾丁·穆丹納“隱遁”。由於遭到當局的鎮壓,該派的組織和首領不予公開,並停止向外發展信徒,不對外進行宗教宣傳,成為封閉式的宗教社團。該派匯集有一本名《智慧書》的法規,收有包括哈基姆、哈姆扎、伊斯瑪儀·台米姆、巴哈爾丁·穆丹納等人的111封信件,被德魯茲派奉為經典。該派的教義長期以來鮮為人知,19世紀,埃及總督穆罕默德·阿里的軍隊從敘利亞德魯茲派的宗教活動場所繳獲許多手抄本經書後,其信條才逐漸為世人所知。

主要教義

德魯茲派是在伊斯瑪儀派宇宙論十二伊瑪目派的“隱遁伊瑪目教義”的基礎上,經過演變發展,形成了該派新的教義和禮儀。其主要的教義是:

信仰獨一的安拉,反對多神崇拜。認為安拉僅具有唯一的至高的“神性”,而沒有其他的屬性,安拉的靈知(神智)是人的理智所不能領悟的,只有安拉在人間的唯一代理人,才能領悟安拉的旨意。

信奉哈基姆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安拉賦予他具有唯一的神性,他是宇宙智慧的最完美的化身,超越一切名義與善惡,是唯一的“活主”。他並沒有死,而是“隱遁伊瑪目”,在世界末日時,將以“時代救世主”的身份重新出現,懲治“雅各”和“馬格”(指《古蘭經》中所預示的兩支亂世的惡魔人群)。

認為宇宙萬物是安拉通過宇宙智慧依等級次序流溢出采的。認為該派上層成員的晶位有五大宇宙等級(“哈德”),即阿赫勒、宇宙智慧、先知及左右助手,每個等級都有一位宗教領袖。在五級以下還有三級:達伊(傳教師)、馬遵(講經者)、穆卡西爾(勸道者)。

相信靈魂轉世說。認為凡德魯茲派的一個信徒死亡與本派的一個嬰兒出生時間正好相符,死者的靈魂迅即轉入母腹內的嬰兒身上。完善的人死後靈魂上升為星星,惡人轉世為豬、狗等動物。

信守哈姆扎提出的7條箴言:
忠於所信仰的真理;
棄絕多神教
不向外泄露教內秘密;
拒小人而遠離邪惡;
承認神的原則存在於人性中;
堅決信守哈基姆的思想;
絕對服從哈基姆通過其代理人傳達的旨意。
德魯茲派不履行伊斯蘭教法所規定的五項宗教功課,主張免去禮拜、朝覲、天課、聖戰等義務,不設清真寺,簡化宗教禮儀。該派將信徒分為“知秘者”(歐格拉)和“無知者”(朱海拉)兩個等級。“知秘者”為宗教上層,通曉該派的隱.秘教義和禮儀,其德高望重者任首領,稱為“謝赫”,擁有特殊權利,為“無知者”的精神導師,主持教務和信徒的婚喪儀式。“知秘者”在每星期四晚上舉行宗教活動,誦讀《智慧書》和規定的禱詞,討論哈基姆的奧秘教義,閱讀秘密經籍等。而“無知者”只參加該派規定的一般儀式。其節日只過宰牲節和阿舒拉節。信徒只朝拜本教派聖徒的墳墓。德魯茲派長期以來被遜尼派和其他教派視為“異端”,其信徒經常實行“塔基亞”的原則以保護自己。

傳播區域

德魯茲派的教義至今還在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約旦的德魯茲人中奉行,人口約100多萬。

派別名人

法赫魯丁二世 統治黎巴嫩的埃米爾(1590~1635)。
他生於貝魯特南部的巴克林,出身於曼家族。屬於伊斯蘭教德魯茲派,但贏得基督教馬龍派的支持。他使用各種手段,建立了一個大黎巴嫩,使之脫離土耳其而獨立,把轄區向北擴張到特里波利,向南延伸到薩法德、太巴列拿撒勒。1608年,法赫魯丁二世與義大利托斯卡納的美第奇大公斐迪南一世簽訂一個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條約。土耳其政府從大馬士革派出一支討伐隊,並封鎖黎巴嫩海岸。1613年法赫魯丁二世從西頓逃往義大利的佛羅倫斯避難。1618年他與土耳其政府妥協,返回黎巴嫩復位,定都於代爾·卡馬爾。1622年土耳其政府為了籠絡他,賜給他阿吉倫和納布盧斯區,並於1624年授給他“阿拉伯斯坦的君主”的頭銜。而他本人卻自稱“山國黎巴嫩、西頓和加利利的埃米爾”。
法赫魯丁二世致力振興黎巴嫩,從義大利招聘水利工程師和農業專家到黎巴嫩工作;獎勵種植桑麻和橄欖樹,扶持絲綢生產;修築道路,建設橋樑,發展對外貿易。在他的經營下,貝魯特成為國內外商品薈萃的主要港口。法赫魯丁二世對基督教採取寬容政策。他的獨立傾向及其宗教政策,觸怒了土耳其政府。1633年土耳其進攻黎巴嫩,法赫魯丁二世的兒子阿里戰死。1635年他自己被俘,被押送到伊斯坦堡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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