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畜牧產業辦公室

民國16年(公元1927年),縣政府下設建設局,農業生產工作隸屬縣政府建設局,畜牧業是農業工作的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江縣畜牧產業辦公室
  • 地點:德江縣
  • 成立時間:1960年1月
  • 性質:單位
基本情況,機構設定,

基本情況

到1960年1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成立了畜牧局,從此,德江縣有了縣政府直屬的專抓畜牧業工作的機構。隨著時代的變化,抓畜牧業工件的機構又經歷了農業局、農業局革命委員會、革命委員會農業局、畜牧水產局、畜牧水產事業局等機構變更。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15號)和省、地關於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有關檔案精神,2008年8月,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德機編〔2008〕2號批准,撤銷了德江縣畜牧水產事業局,組建了德江縣畜牧獸醫局,並加掛德江縣漁業局牌子,核定編制82名。同年8月,縣政府為理順草地畜牧發展中心管理體制,將草地中心劃畜牧獸醫局管理,擬定編15人,即畜牧獸醫局總編制為97名。畜牧獸醫局的性質從原來的事業轉為了行政,其職能從原來受縣政府委託行使部分職能變為代理縣政府行使職權。德江縣畜牧獸醫局現有在職職工84人,其中:參公管理23人,職員5人,專業技術人員54人,工勤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中:高級獸醫師1人,中級職稱19人,初級職稱34人。單位有土地32000多平方米,辦公樓一幢,建築使用面積1200m。縣局有17間辦公室使用了微機,實現了辦公現代化。縣局建有化驗室,設備齊全,一般疫病已能進行確診。20個鄉鎮畜牧獸醫站總編制175名,現有職工141人,其中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有41人,初級專業技術職稱89人;有12個鄉鎮畜牧獸醫站配備了微機。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畜牧業工作的發展,已將其作為第二經濟支柱產業來抓,確立了“抓大戶,建小區,帶農戶的總體要求,以良繁體系建設、小區大戶建設、動物疫病防疫、畜產品加工為重點,著力調整畜牧業內部結構,切實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的工作思路,逐年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加大對畜牧業工作的獎懲力度,確保了畜牧業生產的快速健康發展。2007年,全縣實現畜牧漁業產值58695萬元(其中:畜牧產值57497萬元,漁業產值1198萬元),占農業總產值比重的38.4%,比上年同期增長2.1個百分點;出欄肉牛3.84萬頭、肉豬32.08萬頭、肉羊31.91萬隻、家禽77.64萬隻;存欄牛12.8萬頭、豬30.1萬頭、肉羊28.64萬隻、家禽68.11萬隻;肉類總產量37441噸,同比增長10.96%; 水產品總產量1276噸、蜂產品產量209噸;建立養殖小區36個,發展養殖大戶1500多戶。縣境內建有良種豬場一個,位於青龍鎮廈阡村,距縣城2公里,場內安有電子監控設備,現存欄純種豬頭;銅仁地區波爾山羊種羊場位於煎茶鎮的新隆坡,水、電、路、通訊設施完善;正在興建畜產品加工廠位於青龍鎮黃木椏,距縣城1.5公里,占地面積20畝,計畫總投資3000萬元,擬建設三條屠宰生產線,年計畫屠宰、冷鮮分割肉牛3萬頭、豬20萬頭、肉羊10萬隻,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作業,現已主體施工基本結束。
辦公地址:德江縣青龍鎮鐘山西路

機構設定

(一)畜牧獸醫局的職能
⑴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畜牧、獸醫、草原、獸藥、飼料、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核辦理種畜禽、草種、獸藥、動物診療等生產、經營許可證;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
⑵調查、分析畜牧、漁業生產運行情況,擬定全縣畜牧、漁業發展規劃、投資計畫和生產發展的有關措施,指導全縣畜牧漁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⑶組織申報畜牧、獸醫、漁業生產與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項目,並組織監督實施;疏理畜產品外銷渠道,實現以銷促產。
⑷擬定畜牧、漁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推廣先進、實用畜牧漁業新技術,實施科教興牧、興漁戰略;組織畜牧業、漁業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行業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全縣畜牧獸醫水產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品種改良;承辦畜牧、漁業基本建設、綜合開發等方面的工作。
⑸研究制定本縣行政區域內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計畫與防控方案,指導、監督撲滅疫情;管理本縣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藥政和官方獸醫及執業獸醫管理工作;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工作。
⑹負責全縣草原及草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草地生態建設,指導、監督草地病蟲害防治,負責草原及飼料行業管理。
⑺負責畜禽養殖備案管理,下達全縣獸藥飼料及畜產品質量監督檢測計畫並定期限發布質量通報。負責轄區內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行駛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⑻負責畜牧業、漁業的統計工作,負責起草畜牧、獸醫、草原、飼料、水產品質量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
⑼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與初評,初級專業技術的考試、考核與評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畜牧獸醫水產科技幹部的培訓,指導直屬單位對農民進行技術培訓。
(二)機構設定及各股室職責
1、內設機構
⑴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幹部政務、督辦、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信息、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起草本局綜合性報告、檔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登記,負責各類檔案的處理和歸檔;負責單位會務準備,接待來人來訪;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畜牧獸醫水產先進單位的評選、表彰工作。參與調查、研究擬定畜牧業、漁業產業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畜牧水產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畜牧業政策、法規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有關涉牧涉漁法規的審核認證工作。
⑵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擬定全縣畜牧獸醫水產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畜牧獸醫水產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職業技能鑑定、技術工作技術等級考評、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制定畜牧獸醫水產幹部和畜牧科技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抓好本單位思想政治和兩個文明建設工作,參與農村組織建設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協助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
⑶獸醫股: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藥政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業標準;負責獸醫醫政、藥政、獸醫醫療器械、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工作,提出預警和相應措施;組織擬定全縣重大動物疫病撲滅並定期評估;負責獸藥經營許可證、動物診療許可證發放及監督管理;負責動物疫病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編制醫政藥政、獸醫機構和隊伍建設規劃,承辦相關項目審查、申報,並對項目實施進行監督和管理;承擔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縣畜牧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⑷畜牧股(德江縣飼料工業辦):貫徹執行畜牧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業標準;負責全縣畜牧業、種畜禽質量安全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管理;負責組織全縣畜禽遺傳資源和草原建設的保護、開發利用,擬定保護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畜牧業產業化經營和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負責編制畜牧業、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擬定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草地生態治理、飼料行業發展、飼料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承辦畜牧項目審查、申報,負責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草種生產、經營許可證及種畜禽場的管理,承辦飼料生產企業登記、飼料添加劑預混料產品飼料生產企業的審核,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動物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開展動物產品安全的監督等工作。
⑸市場信息股:負責擬定全縣大宗畜禽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促進畜牧業的產業一體化經營;提出大宗畜禽水產品和重要畜牧水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協調“菜籃子工程”的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預測並發布畜禽水產品及畜牧水產資料供求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全縣畜牧獸醫水產信息體系建設;收集整理有關畜牧業、漁業發展數據、文字和圖片;編制畜牧業、漁業產業信息簡報;負責全縣業務統計年報工作;負責畜牧獸醫漁業學會和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組的管理、指導工作。
⑹法制股:組織開展對全縣畜牧漁業和農村經濟政策、法律、法規的調研;引導全縣畜牧、漁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畜牧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總結經驗,提出建議性意見;負責全縣畜牧漁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依法組織涉及畜牧漁業行政案件的聽證及行政複議工作,承擔畜牧漁業行政應訴工作;依法組織畜牧漁業行政綜合執法監督檢查;依法辦理畜牧漁業行政違法案件;負責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上報備案工作。
2、直屬副科級機構
⑴德江縣草地畜牧發展中心:主要職責是制定草地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科扶貧種草養畜項目的申報與實施,開展種草養畜實用技術的研究、培訓、諮詢及經驗交流,開展草山草地病蟲害防治,及時引進優質牧草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參與草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完成縣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⑵德江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動物衛生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擬定有關政策及建議;負責實施動物、動物產品產地檢疫、屠宰;負責動物防疫監督、市場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承擔動物免疫標識及其它畜禽標識管理、動物和動物產品溯源工作,組織開展獸醫執法人員培訓。完成縣畜牧獸醫局和地區動物衛生監督所交辦的工作。
⑶德江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是組織動物疫病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監測、實驗室診斷、流行現學調查、疫情定性、疫情處置、撲滅計畫、應急預案的建議;研究提出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及對重大動物疫情預報、預警;負責全縣動物疫情測報點的業務工作;承擔動物防疫員、檢疫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參與起草獸醫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技術研究、交流合作;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網路信息交流、網路溯源的建設管理;完成縣畜牧獸醫局和地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交辦的其它任務。
3、直屬股級事業單位
⑴執法大隊:主要職責是負責獸藥、飼料、種畜禽、漁業(漁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未專門授權部分)等畜牧漁業投入品的安全監管和違法案件的查處;畜牧水產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草原以及今後法律法規賦予和省人民政府、農業部明確由畜牧水產部門履行行的執法職責。
⑵畜牧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畜牧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種畜禽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縣畜牧業生產的發展,並對轄區內的種畜禽進行規範管理,對種畜禽進行鑑定、登記發證、年審;承擔對地方優良畜禽品種資源調查、保護、繁育及推廣工作;負責對畜禽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及推廣;負責對畜禽新品種的考察、引調、繁育及改良工作;負責對各類種畜禽及特種畜禽進行管理;負責推廣畜禽養殖新技術,負責養殖技術的培訓。
⑶獸藥飼料監察站: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獸藥管理條例》《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開展獸藥、飼料從業人員培訓,辦理經營獸醫、飼料的有關證照,工業飼料的引進、推廣,獸藥、飼料市場的管理。
⑷草地工作站(加掛草原監理站牌子):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草原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草場資源;負責制定草場分區輪牧方案,核定草場載畜量;負責全縣草原、草場病蟲害的監測與防治;打擊破壞草場資源的不利行為;負責種草養畜項目的申報與實施;下達種草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優良牧草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開展牧草種的生產;負責全縣草場的改良;組織開展種草養畜技術研究、交流合作;參與起草草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議;完成縣畜牧獸醫局和地區草地工作站交辦的其它任務。
⑸漁業技術推廣站(加掛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站):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水產養殖規劃,並組織實施;引進、推廣水產養殖新品種、新技術,組織開展水產養殖技術培訓、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水產品生產資料的檢測,負責水產品的檢疫檢驗與安全管理;組織開展養殖魚類病蟲害的防治;負責水域養殖使用證的審批、發放與年審工作。
⑹漁政管理站(加掛德江縣漁業船舶檢驗站):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漁業法》《貴州省漁業條例》等漁業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加強漁業資源保護,查處違反《漁業法》的行為;負責捕撈許可證、漁船檢驗合格證的審批、發放、年審工作;負責漁業船舶檢驗、安全管理與培訓;負責野生水生動物的保護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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