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團購

微博團購

微博團購簡稱微團購,一種新的團購模式。

微團購中,商品的價格在一個區間上,消費者可以選擇團購網站上同步的社交網站用自己的賬號參與到微博團購中,通過轉發團購信息來降低商品的價格,最終可以以最低的價格來購該產品。而由於微博團購缺乏監管,出現問題時消費者權益難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博團購
  • 外文名:無
  • 簡稱:微團購
  • 屬性:一種新的團購模式
出現原因,商品特性,潛在威脅,零門檻,無監管,

出現原因

在大多數團購網站都在一味模仿其他團購網站成功案例的時候,在團購網站競爭日益激烈的時候,微團購是一個大膽創新的嘗試,把網際網路上兩大領域結合在一起做出一種新模式。
1.網路匯聚眾多的兩大領域:社交網站和團購網站,促成了微團購這種模式的形成。微博作為社交網站的一種形式受到越來越多網友追捧,微博日漸成為社交網站的主力軍,各大網站都開發並推出自己的微博功能。商家也都看準了這塊熱土做品牌推廣。
2.團購是現在一種時尚的消費模式,低廉的價格是它可以匯聚大量網路消費者的最有利的保證,豐富多樣的商品吸引了不同需求的消費者,總之,團購被大部分網友關注。
3.企業要向前發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最為關鍵。團購網站也要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不斷的創新,不斷完善團購的細節,在團購中加入轉發、評論、搶購這些更具有吸引力的形式就是對團購模式的一種新的挑戰。

商品特性

微團購的商品與團購的商品類似,但是以實物類商品為主,可以是飾品、服裝、鞋、電子產品等等,這類的商品市場價一般都比較高,用這類商品做微團購會有更大的轉發降價空間,微團購更強調的是消費者與消費者、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
微團購給商家提供了一個推廣自己新產品一個新平台,通過團購讓消費者知道自己的產品,通過參與微團購的消費者來宣傳自己的產品,這是一種很經濟實惠的推廣方式,而且可以在活動中宣傳企業的文化,不光是給消費者帶來實惠,也幫商家宣傳了自己的企業、自己的品牌。
微博團購模式的出現,讓枯燥的對著顯示器在網上找團購、找產品到最後購買的一個過程變成了一個可參與的、可互動的過程,間接地給消費者創建了一個新的網購方式。在電子商務模式中加入了互動的過程,客戶通過微博參與到自己想要購買的產品的團購中,通過和其他也想要購買該產品的冬粉共同努力來降低其價格,最終可能以最低價格購買到想要的產品。

潛在威脅

作為網上購物的一種新渠道,微博團購已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接受。但由於微部落格戶端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網路交易平台,一旦消費者遭遇欺詐行為,最終結果很可能是投訴無門。

零門檻

微博團購這種商業模式,類似於淘寶網上的‘聚划算’活動。個人開一家網店不僅需要實名註冊,還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部分信譽等級低的網店沒有資格參加電商交易平台開展的團購活動,而註冊一個微博賬號則是免費的,因此不少商家參與微博團購。
微博主在發起團購前,會預先將確定好的團購商品、價格及團購時間,在個人微博上宣傳。而且,微博團購的發起者多為個人,卻充當了電商交易平台的角色。

無監管

通過微博團購的商品,商品的品質、售後等完全依賴於微博主的人品,消費者遇到問題時很難維權。
按照中國網路交易的有關規定,電子商務活動中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經營者可以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但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個人開設的微博賬號在實質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也不具備經營資質。另外,微博主在註冊微博賬號時,並不一定都進行了實名認證,也沒有交易記錄可查詢,出現問題時,即便消費者向工商部門投訴,也會存在舉證難、取證難等問題。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通過網路團購方式購物時,最好選擇正規的電商交易平台,因為其商品質量、售後服務等方面都較為規範。即便發生了糾紛,消費者可以向交易平台投訴。按照中國相關規定,網路交易及有關服務違法行為由發生違法行為的經營者住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也就是說,消費者在網路購物發生糾紛後,還可以網路商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維權。
洛陽商業聯合會副秘書長付王鵬則建議,實體商家應把微博當成自家產品的推廣平台,同時還可以通過微博發布一些優惠信息,以吸引消費者進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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