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證矯正

循證矯正,是指矯正工作者在矯正罪犯時,依據罪犯的具體情況,以獲取的罪犯可以矯正的證據為基礎,結合可能實施的方法和罪犯可能改變的情形,以獲取最佳結果來實施矯正的矯正活動的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循證矯正
  • 基礎:獲取的罪犯可以矯正的證據
  • 實質:獲取最佳結果實施矯正的矯正活動
  • 本意:“基於證據的矯
基本概念,研討班概況,

基本概念

循證矯正,本意是“基於證據的矯正”,其核心是遵循研究證據進行矯正實踐,強調罪犯改造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從而把研究者的科研成果與矯正工作者的矯正實踐結合起來,實現矯正實踐的效益最大化。循證矯正是現代科學精神對矯正實踐領域的滲透,為罪犯改造工作帶來了一場方法論革命。目前,循證矯正已經成為西方已開發國家普遍認可的罪犯改造新趨向。

研討班概況

2012年9月17日上午,由法務部預防犯罪研究所主辦、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協辦的“循證矯正方法及實踐與我國罪犯矯正工作”研討班在江蘇省宜興市開班。法務部副部長張蘇軍在出席會議講話時強調,把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作為衡量監管工作的首要標準,是新形勢下對教育改造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在總結我國傳統經驗和吸收借鑑國外犯罪矯正成功經驗基礎上,法務部將在一些經濟條件好、矯正經驗豐富、研究基礎好的監獄單位和社區矯正機構進行循證矯正試點工作,為最終形成一套符合中國實際的循證矯正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張蘇軍強調,循證矯正是指矯正工作者在矯正罪犯時,針對罪犯的具體問題,尋找並按照現有的最佳證據(方法、措施等),結合罪犯的特點和意願來實施矯正活動的總稱,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強、要求高、難度大的嘗試。要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循證矯正的概念內涵,學習借鑑循證矯正的有益做法,提升罪犯矯正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推動罪犯矯正工作方式方法創新。要在試點過程中,關鍵解決好“證”和“循”兩大問題。解決“證”的問題,要大力開展高質量的矯正研究,為循證矯正提供可供遵循的高級別證據;要研究制定良好的實踐指南、原則、標準或手冊,為循證矯正提供可供遵循的最佳證據;要根據已有的矯正研究成果,利用計算機、網路等技術手段建立功能完善的證據資料庫,為開展循證矯正提供方便高效的證據檢索和查詢服務。要將“循”貫穿於循證矯正實踐的全過程,包括從發現和明確矯正問題,到檢索收集解決矯正問題的證據,對證據進行評鑑從中找出最佳證據,將最佳證據套用於實踐,評估套用結果等環節。法務部預防犯罪研究所要深入挖掘研討成果,加快部級課題研究,為在我國開展循證矯正提供系統理論框架,並對試點單位派專家跟蹤指導,提供智力服務和支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大力推進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創新,積極探索教育改造的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努力為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質量、預防重新違法犯罪作出應有的貢獻。
來自加拿大、香港、台灣的司法體系專家、及中國政法大學、上海政法學院共5位專家將在研討班期間作主題報告,來自全國24個省(市、區)司法廳(局)、監獄局、部分監獄和部機關有關司局、直屬單位的代表出席研討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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