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職業風險

公職人員職業風險

一份引導公職人員廉潔自律的問卷,做34道測試題,可知危險在哪裡潛伏!

歷時5年,造訪5個監獄,採訪47名職務犯罪服刑人員,對約200名職務犯罪人員進行問卷調查!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

一個國人期許已久的反腐倡廉新時代,正或舒緩或激越地展示在中國歷史文明的舞台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職人員職業風險
  • 著者:狄小華 楊建萍
  • 定價:29.80元
  • 書號:ISBN 978-7-5112-6183-0
  • 出版時間::2014年04月 
  • 出版社:光明出版社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簡要書摘,

圖書信息

書名:《公職人員職業風險——自我認識、評估和調適》
出版時間:2014年4月
出版社:光明日報出版

作者簡介

狄小華,男,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所長,兼任南京市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指導中心副主任、中國心理學會法律心理分會副會長、江蘇省心理學會副理事長、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他長期致力於刑事法學理論和實務研究工作,主持國家和省部級多項課題,出版專著十多部,公開發表研究文章百餘篇,出版了我國首部犯罪心理矯治專著、循證矯正專著和恢復性司法中國化專著,為我國建立了違法犯罪心理矯治的理論體系,推動了全國違法犯罪的心理矯治實務工作。他積極倡導恢復性司法理念,在推動少年恢復性司法,促進輕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理論與實踐成果。近年來,為適應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的需要,與檢察機關就權力腐敗及其防治展開合作,進行了大量實證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理論研究與實務成果。
楊建萍,女,碩士研究生學歷,三級高級檢察官。現任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內容簡介

《公職人員職業風險——自我認識、評估和調試》是學術機構與紀檢機構共同合作的典範性成果。全書分為公職人員職業風險的自我認識、自我評估和自我調適三個有機統一的部分。
本書“自我評估”部分,從心態因素、潛意識等五方面設計了34道與職業風險相關的問題,測試官員的認同度,認同度從低到高分5檔,相應計1到5分,得分越高意味著風險越大。
全書解讀了職務犯罪的心理變化規律和控制風險的方法,並用量化測試手段探測腐敗心理的形成軌跡,希望可以為預防職務犯罪提供技術支持,相信每一位公職人員都可以從中探尋深蘊其中的微言大義和為公之道。

目錄

序言
公職人員職業風險
自我認識、評估和調適手冊
引言
第一章 風險的自我認識
一、權力集中容易成為腐蝕對象
二、比較不當容易引起需要膨脹
三、面對吹捧容易導致自我扭曲
四、遇到挫折容易誘發犯罪動機
五、心存僥倖容易促成心理外化
第二章 風險的自我評估
一、職務犯罪心理的動力因素評估
二、職務犯罪心理的調節因素評估
三、職務犯罪心理的特徵因素評估
四、職務犯罪心理的心態因素評估
五、職務犯罪的潛意識因素評估
六、職務犯罪風險的綜合評估
第三章 風險的自我控制
一、正確認識和處理好三對關係
二、及時掌握並調適好自己的心態
三、高度警惕並打消僥倖的心理
四、提高抵禦誘惑或抗風險的能力
五、正視問題並勇於跳出人生怪圈
結語
職務犯罪及預防對策研究
第一章 職務犯罪心理及其防治研究
引言
一、被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二、職務犯罪心理的構成特徵
三、職務犯罪心理的演變過程
四、職務犯罪心理的外化模式
五、職務犯罪心理的演變規律
六、職務犯罪的心理防治建議
結語
第二章 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及其預防對策研究
一、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狀況
二、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的特點
三、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的原因
四、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的危害
五、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建議
第三章 工程建設腐敗犯罪及其預防對策研究
一、工程建設腐敗犯罪狀況
二、工程建設腐敗犯罪特點
三、工程建設腐敗犯罪原因
四、工程建設腐敗犯罪預防措施
職務犯罪預防制度研究
第一章 職務犯罪預防的權力控制機制研究
一、以公民權利制約公共權力
二、以公共權力制衡公共權力
三、以社會權力制約公共權力
第二章 社會轉型期的制度反腐機制研究
引言
一、 制度反腐的靜態分析
二、 制度反腐的動態演示
三、制度反腐機制的建立
結語
第三章 腐敗預防與制度完善
工程腐敗中的權力規範
一、行賄人與受賄人的互動模式分析
二、行賄人與受賄人的“理性選擇”
三、“理性”背後的制度漏洞
四、規範權力——工程腐敗之治本之策

簡要書摘

治理腐敗,最根本的是要為權力套上“三根”繩索
誰也不想得病,但又不得不與致病的細菌和病毒相伴!哪位官員又情願坐牢?然而,只要手中有權而不受監督,就會面臨各種誘惑,並可能引起心理失衡,欲望畸變,甚至墮落犯罪而身陷囹圄。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發現:已經墮落並受到刑罰處罰的腐敗官員往往追悔莫及,而已經犯罪但尚未被揭露或仍處於犯罪邊緣的某些官員,卻總覺得自己不會出事!凡此種種,讓我們這些研究者十分感慨。我們既然研製不出“後悔藥”,既然無法讓那些已經受到刑罰懲罰的腐敗官員實現時空“穿越”,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那可否製作一本警示的手冊,讓在位的官員保持對腐敗誘惑的免疫力,或讓那些處於犯罪邊緣的官員懸崖勒馬呢?長達5 年的調查、研究和實踐,給了我們肯定的答案!
以權謀私是職務犯罪的本質特徵,而腐敗[包括一般腐敗和腐敗犯罪(也就是職務犯罪)]發生的規模以及嚴重程度,或公職人員發生腐敗的風險,取決於三方面因素:權力的監督與制約程度、權力所涉及事項利益的大小、權力行使者個人慾望的強烈程度。人有物慾、情慾和權欲,各種欲望的需要本身無所謂善與惡或合法與非法,而滿足需要的手段才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評價。一般來說,經過正常社會化的人,特別是經過層層選拔的官員,他們大多能夠保持正常人的常態需求。但隨著職位的升遷,由於手中的權力可以給他人帶來各種利益,所以他們容易成為拉攏和腐蝕的對象,而不得不面對各種誘惑。研究發現,腐敗官員的物慾、情慾和權欲,與其面臨的誘惑呈現出強烈的正相關,即權力所涉及事項的利益越大,官員所面臨的誘惑就越大。而官員面臨的諸如獻媚、金錢、物質、美色、權力等誘惑越大,就越容易出現心理的不平衡。此時如果沒有能力及時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以恢復心理平衡,又遇上特定的形成或強化腐敗動機的誘因,那么其腐敗的風險也就會迅速走高,在不受監督或監督不到位的情況下,甚至引發犯罪。
從決定公職人員腐敗或職務犯罪風險的三要素,我們不難看出,欲望作為推動人行為的主要動力,雖然可以通過自律加以調適,但由於一個人的自律能力是在長期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且容易隨著個人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所以是不可靠的。權力所涉及的利益大小,主要是由公共權力在社會管理、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不可或缺性所決定的,雖然我們可以通過分權以分解權力所涉及的利益,並通過還權於民縮小公共權力的干預範圍,但有權力就會涉及利益。掌握權力的人或部門由於也有自身的利益,公共權力極容易因此成為謀取個人或部門利益的工具。由此,降低公職人員腐敗風險或有效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最關鍵的還是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即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
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必須為權力套上三根繩索:一根是以公民權利制約公共權力。公共權力源自人民,而且其存在的唯一理由是為廣大人民民眾實現權利最大化。以公民權利制約公權,需要建立民主的權力賦予機制、規範的權力運行機制和暢通的權利救濟機制。一根是以公共權力制衡公共權力。分權制衡是現代權力制衡的主要形式,也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方法。在我國當前“一權獨大,三權並列”的權力體制下,既要強化人大的監督作用,又要形成法院裁判的獨立性和檢察監督的有效性,還要解決好權力濫用的責任及其追究責任的程式保障。還有一根是以社會性權力監督公共權力。非公組織以及日益發達的媒體網路構成了強大的社會性權力,而這種社會性權力在監督公共權力方面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若要更好地發揮社會性權力的監督正能量,則必須推進權力邊界的明晰及其運行的公開與透明。只有公民權利、公共權力和社會性權力之間,在制度上和絕大多數人的心裡形成了清晰的界限,在實踐中任何逾越界限的行為,大多會受到查處,也就是說三者之間已經形成了良性的互動,那么我們才能說公共權力已經被裝進了制度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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