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邦(律師)

徐振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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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邦律師,專業方向:刑事辯護、重大商事訴訟。任職盈科江蘇區域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江蘇省律協刑民交叉業務委員會委員、宿遷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盈科(宿遷)律師事務所監事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振邦
  • 政治面貌:民革黨員  
  • 國籍:中國
  • 職業:律師 
行業任職,社會任職,典型案件,

行業任職

盈科江蘇區域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江蘇省律協刑民交叉業務委員會委員
宿遷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主任
北京盈科(宿遷)律師事務所監事會主任、股權高級合伙人
宿城區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

社會任職

宿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諮詢組成員
宿城區政協委員
宿遷市青年商會副會長
宿城區年輕一代企業家商會第一屆監事長

典型案件

  • 無罪案例:徐某涉嫌詐欺案——檢察院退偵後,公安機關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
  • 無罪案例:朱某涉嫌強制猥褻罪——法院作出無罪判決;
  • 無罪案例:紀某涉嫌詐欺罪——公安機關偵查一年後最作出《終止偵查》決定書;
  • 無罪案例:申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 無罪案例:周某涉嫌盜竊罪——偵查階段,公安機關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 無罪案例:王某涉嫌詐欺罪——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 司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審判階段,檢察院變更罪名為“妨害公務罪”,獲量刑從輕;
  • 張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涉案金額41億元)——審查起訴階段,當事人被取保候審且獲得檢察院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當事人獲利千萬,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 廖某涉嫌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4.5億元)——審查起訴階段,罪名定性之辯取得階段性成果(非法經營VS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最終量刑直降2年;
  • 王某涉嫌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提起公訴(重罪辯輕罪),該案入選宿城區人民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
  • 張某涉嫌容留賣淫罪,偵查階段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 紀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通過有效的證據辯護,最終獲得緩刑;
  • 萬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取得罪輕量刑的辯護效果;
  • 徐某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取得罪輕量刑的辯護效果;
  • 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式、工具罪——取得緩刑的辯護效果;
  • 徐某涉嫌污染環境罪——逮捕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 王某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逮捕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 詹某涉嫌詐欺罪——一審訴訟階段,檢察院當庭修改量刑建議,刑期縮減近半;
  • 陳某涉嫌販賣毒品案——取得罪輕量刑的辯護效果;
  • 彭某、余某龍等詐欺罪案一審
徐振邦參加涉外刑事法治律師角色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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