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令

律師調查令是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法院支持律師調查案件相關情況而簽發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檔案,律師可以持調查令要求相關部門出具涉案當事人或者機構的銀行賬號、檔案材料、權利憑證等。

推行
2015年8月6日,北京四中院在北京市法院系統率先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這也是北京法院首度針對律師權益制定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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