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西挺(原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

張西挺(原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張西挺,用於人名,最為知名的為原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原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張西挺(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西挺
  • 出生地:河南省息縣
  • 出生日期:1926
  • 逝世日期:1993
人物簡介,人物年表,

人物簡介

張西挺(1926—1993),1926年出生,女,原名簡玉寶,又名簡玉霞,河南省息縣人。
194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10月起,任河南省太康縣一區區委組織委員、副書記,後被俘,自首變節,不久被“資遣”。1948年1月,息縣解放後,張西挺隱瞞“資遣”真像,捏造獄中情節,矇騙組織,獲得恢復黨籍。1949年11月隨中國人民解放軍十八軍入川,任隨軍家屬隊指導員。1953年2月任宜賓地委辦公室主任,1954年5月任縣級宜賓市委第二副書記,1956年1月任宜賓市委第二書記,同年8月起至1963年3月,任宜賓市委第一書記。
在其丈夫劉結挺任中共宜賓地委書記、張西挺任中共宜賓市委第一書記期間,因嚴重違法亂紀、合謀打擊陷害幹部民眾,於1963年3月夫妻二人同時被撤銷職務,1965年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二人被開除黨籍。
在“文化大革命”中,劉結挺、張西挺積極追隨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在四川組織操縱幫派勢力,大搞篡奪省委領導權的活動。劉結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成都軍區副政委、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張西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在此期間,劉、張二人蓄意打擊報復,殘酷迫害幹部,製造武鬥事件,鎮壓民眾,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
1978年6月20日,劉結挺、張西挺被依法逮捕,1982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判處劉結挺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張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3年,張西挺病亡於四川成都,終年67歲。

人物年表

張西挺,女,1926年10月生,河南息縣人,原名簡玉霞,國中文化,194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參加革命工作。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1940年1月在豫皖蘇邊區聯合中學學習。
1940年12月為豫皖蘇邊區劇團團員。
1941年12月在抗日軍政大學第四分校學習,任班長、文書、黨支部書記。
1943年5月任淮北區中共淮寶縣委技術書記、組織幹事。
1944年10月在中共淮北區委參加整風學習。
1945年8月任中共華中第八地委工作大隊副書記、工委委員。
1945年11月任蘇皖邊區雪渦縣丹城區黨委委員。
1946年9月-12月任冀魯豫區扶太西縣區黨委副書記。
1946年11月在反“掃蕩”中被俘,在鄭州集中營被關押(後組織結論:被俘後有一系列叛變、自首行為)。
1947年7月出獄。
1947年9月任豫皖蘇邊區新蔡縣政府秘書、新蔡縣土改工作隊工作組組長。
1948年5月在中共豫皖蘇邊區第四地委三查整黨工作隊工作,任豫皖蘇邊區中共阜陽縣委秘書。
1949年1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8軍隨校組織幹事、隨校14隊指導員。
1950年5月任中共川南區宜賓縣委宣傳部部長、江安縣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
1952年3月任中共川南區宜賓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
1953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宜賓地委辦公室主任。
1954年5月任中共四川省宜賓市委第二副書記。
1954年9月-1955年兼市委紀委書記。
1956年1月任中共宜賓市委第二書記。
1956年8月任中共宜賓市委第一書記。
1962年1月任中共宜賓市委書記處書記。
1963年3月被撤銷職務。
1965年2月被開除黨籍。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4月恢復黨籍。
1967年5月任四川省革委會籌備小組成員。
1968年5月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兼政工組組長。
1969年12月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省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成員。
1970年8月停職接受審查。
1971年8月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後被開除黨籍。
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82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3年5月保外就醫
1993年7月24日,在成都病亡,終年67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