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結挺

劉結挺

劉結挺(1920—1993),山東省平邑縣人,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63年前,任中共宜賓地委書記,因嚴重違法亂紀、打擊陷害幹部民眾,1963年被撤銷職務,1965年被開除黨籍;“文化大革命”中曾任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成都軍區副政委、中共九屆中央委員等職務;1982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1993年5月保外就醫;1993年11月8日在鄭州病亡,終年73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結挺
  • 出生地:山東省平邑縣
  • 出生日期:1920
  • 逝世日期:1993
人物生平,人物職務,

人物生平

劉結挺(1920一1993),1920年出生,山東平邑人。1938年4月參加革命工作, 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部隊政治指導員、幹部股長、組織股長、副科長、政治處副主任、主任、營政治委員、團副政委、開封縣委書記;1948年9月,劉結挺與由簡玉霞改名的張西挺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1949年12月起歷任江安縣委書記、宜賓縣委書記;1951年8月起任宜賓地委委員、紀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53年4月起任地委副書記;1955年5月起任宜賓地委書記兼宜賓軍分區黨委書記、政委;1960年7月至1963年3月任宜瀘合併後的宜賓地委第二書記。在劉結挺任中共宜賓地委書記、張西挺任中共宜賓市委第一書記期間,因嚴重違法亂紀、合謀打擊陷害幹部民眾,於1963年3月夫妻二人同時被撤銷職務,1965年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二人被開除黨籍。在“文化大革命”中,劉結挺、張西挺積極追隨林彪、“四人幫”,在四川組織操縱幫派勢力,大搞篡奪省委領導權的活動。
1978年6月20日劉結挺、張西挺被依法逮捕。
1982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判處劉結挺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張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3年5月保外就醫;1993年11月8日在鄭州病亡,終年73歲。劉結挺,1920年1月生,山東平邑人。原名劉瑞新,曾用名劉凱之。1938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國中文化。 1932年-1937年在山東省費縣仲村完小、泰安育英中學學習。
1935年5月任中共仲村支部支部委員。
1937年與中共組織失去聯繫,報考國民黨炮乾班。
1938年5月在陝北延安吳堡青訓班學習。
1938年6月-1939年12月受中共組織派遣到國民黨孫殿英部隊做統戰工作,任連、營政訓員(1938年重新入黨)。
1940年1月任新四軍第6支隊教導隊教導員。
1940年3月任抗日軍政大學第4分校1大隊教導員。
1941年1月任抗大第4分校第1工作團政委。
1941年5月任抗大4分校幹部股股長、黨總支部書記、保衛科副科長、組織科科長。1945年冬任華中軍區第8軍分區獨立3團政治處主任、2支隊政治處主任。
1947年初任豫皖蘇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部員,28團副政委、政委,5分區北5縣對敵鬥爭指揮部政委。1948年冬任中共河南省開封縣委書記。
1949年春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8軍炮兵營政委、154團副政委。
1949年12月任中共川南區江安縣委書記、宜賓縣委書記、江安縣委書記。
1951年8月任中共川南區宜賓地委委員、地委組織部部長。
1951年12月兼地委紀委書記
1953年4月任中共四川省宜賓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53年12月)、紀委書記(-1954年5月)。
1955年6月任中共宜賓地委書記。12月兼軍分區政委。
1960年7月任中共宜賓地委第2書記。1963年3月被撤職。
1965年2月被開除黨籍。“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4月恢復黨籍。5月任四川省革委會籌備小組副組長兼籌備小組辦公室主任。
1967年7月任成都軍區副政委、黨委常委(1967年9月起)。
1968年5月-1971年8月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
1969年12月任四川省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成員。
1970年8月停職接受審查。
1971年8月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後被開除黨籍。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82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3年5月保外就醫。
1993年11月8日在鄭州病亡。

人物職務

劉結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成都軍區副政委、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張西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在此期間,劉、張二人蓄意打擊報復,殘酷迫害幹部,製造武鬥事件,鎮壓民眾,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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