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蔭桓

張蔭桓

張蔭桓(1837-1900) 清末大臣,字樵野,廣東南海人。納資為知縣,幾經升遷至道員光緒二年(1876年)權山東登萊青道。七年(1881年),授安徽徽寧池太廣道。翌年,遷按察使。賞三品京堂,命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光緒十年(1884年),除太常寺少卿。十二(1886)年,除太常寺卿,轉通政司副使。復值總署。累遷戶部左侍郎。中日甲午戰爭中曾與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談判。1898年3月,協助李鴻章與俄國簽訂《旅大租地條約》。戊戌變法時,調任管理京師礦務、鐵路總局,傾向變法。戊戌政變後遭彈劾充軍新疆。1900年被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蔭桓
  • 出生地:廣東南海
  • 出生日期:1837
  • 逝世日期:1900
  • 職業:清末大臣
  • 代表作品:《三洲日記》
人物簡介,流放新疆,赴日交涉,人物作品,

人物簡介

張蔭桓(1837~1900年),字樵野,廣東南海縣人。年輕時就很有才幹,富有冒險精神。第一次參加縣試沒考中秀才,便不再應試,而是埋頭外語,研究洋務,另尋作官途徑。二十一歲時捐錢買了知縣官銜,入山東巡撫幕府掌管文秘,以識力過人、才大心細、究心世務、治事精密晉升為道員,升任安徽按察使
1884年(光緒十年),張蔭桓被慈禧太后賞識,授三品卿銜,命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躋身京堂並居要職。次年被任命為特派出使美國、秘魯、西班牙三國大臣,僑居華盛頓三年之久,辦理華工被害案獲得賠償,對西方社會進行全面考察。回國後進呈反映出使記錄的《三洲日記》,任命為總理衙門大臣,兼戶部侍郎,賞加尚書銜,從此一身兼負外交、財政兩大重任,成為清廷重要大臣之一。按照清制,像張蔭桓這樣不是科班出身,又沒像左宗棠那樣建立特殊功勳而居高位者非常少見,這主要是靠他的才幹。他多才多藝,詩文自成一家,極為當時名流稱讚,擅長作畫,人稱有冠世之才,而民間百姓傳說他是不識字的文盲。
1897年(二十三年),張蔭桓代表中國赴倫敦參加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在位六十年慶典,之後又去了法國、德國、俄國、美國。他長期從事外交與洋務活動,有專權與納賄的種種傳聞,多遭彈劾,但都能化險為夷,安然無恙,這主要因為光緒帝的信任。他得以將比他小二十 歲的廣東同鄉康有為介紹給翁同龢,薦舉給光緒帝。1898(二十四年),變法議起,蔭桓與康有為“往還甚密”。京師設礦務鐵路總局,被命主其事。
張蔭桓多次出使外洋,了解歐美富強之理,每次歸來都為皇上講述,皇上感到受益良多,經常召見。變法前夕更是如此,僅在戊戌(即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就連續七次召見。朝中守舊派大臣彈劾他蠱惑聖上,要求將他嚴譴禁錮。但這並未動搖光緒帝變法的決心和對張蔭桓的信任。他於6月11日(四月二十三日)毅然頒布詔令,宣布變法,起用維新派人士。
在103天的變法期間,張蔭桓做了四件大事:一是為光緒帝與康梁維新派上下聯繫:二是主持鐵路礦務總局;三是條陳新政建議;四是引領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會見光緒帝。為此慈禧深恨之。
9月21日(八月六日),慈禧發動政變,宣布訓政,捉拿張蔭桓,準備處死。由於外國列強的干預,使張蔭桓得免死。在譚嗣同六君子被害的次日,9月29日(八月十四日),慈禧以“張蔭桓居心巧詐,行蹤詭秘,趨炎附勢,反覆無常”等空洞無實的罪名,下令將他“發往新疆,交該巡撫嚴加管束”。他在第二天即被押解上路。
八國聯軍武裝入侵的前夕,慈禧向列強宣戰又求和,把怨恨傾泄到對開戰有異議的大臣身上,處死五大臣之前,先想到曾長期與列強打交道的張蔭桓,下令在戍所處死。張蔭桓於1900年7月31日(二十六年七月六日)被殺,時年六十四歲。是繼六君子之後為變法捐軀的又一人,也是參與變法的朝廷大員中的惟一殉難者。屍棺暫厝於紅山下,次年春,由其子塏征將靈柩運回佛山安葬。在美英駐華公使照會下,慈禧為張蔭桓平反,恢復官職。
說到中國近代史上的戊戌維新運動,人們總要談起康有為、梁啓超和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等人,而往往忽視了張蔭桓,實際上他是其中的重要人物之一。為此,他在戊戌政變之際被革職流放新疆,又被殺害。主要是康有為在政變後故意淡化他與張蔭桓的密切關係,宣傳帝師翁同龢薦舉康有為,以爭取世人對其保皇活動的支持,造成人們忽視張蔭桓與戊戌維新的關係,致使他在晚年悄然消失後,一直湮沒無聞。

流放新疆

關於張蔭桓流放新疆的情況,清末官方史書極少記載,我們只能從他的《鐵畫樓詩鈔》中的《荷戈集》里可略知點滴。他出嘉峪關時租賃了一輛四馬帶篷高軸大車,鋪上臥具,備上食物,晝夜可行。在哈密受到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熱情款待,並品嘗了“窖藏秋蒂斑如花”的著名特產哈密瓜。他久任清朝使臣,遍歷歐美各國,可謂見多識廣,卻對哈密瓜讚不絕口:“歐羅巴洲詡奇產,持較哈密誰比數?”還有詩《哈密謁左文襄公祠》:“崇祠香火徹青霄,萬里花門撻伐遙。冰雪極天曾駐節,山河如舊此回鑣。”對左宗棠駐節哈密,指揮收復新疆,為中華民族建立的豐功偉績,給予高度讚揚。
1899年4月1日(二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蔭桓抵達新疆省城迪化(今烏魯木齊市),租住直奉義園院內(原紅山賓館,現新世紀大廈一帶),隔烏魯木齊河與鑑湖相望。許是思念被囚禁瀛台光緒帝,許是企冀流放待遇有所好轉,他在夏秋之際捐修了鑑湖中的鑑湖亭。
來年春天,他有詩《春分》:“暮市酒旗誰是客?北門鎖鑰尚屯營。陰山雪盡開真面,時見峰巒擁百城。”詩用白描手法,簡潔勾勒出清末烏魯木齊的風貌。北門鎖鑰既比喻烏魯木齊為北方重鎮,又實指迪化城北門外屯兵駐防。陰山即天山,元代人常稱新疆的天山為陰山。春天積雪消融,晴空澄澈,博格達峰下的烏魯木齊,別有一番邊塞風光。
清明時節,他出北門為兩廣鄉人掃墓,賦詩:“憂時倍觸瀧阡淚,去國惟期社稷安。”他憂國傷時,不禁潸然淚下,身在邊疆流放之中,心卻在祝願國泰民安。

赴日交涉

1894年8月,甲午中日戰爭爆發後,清軍海陸接連敗北,遼東、遼南諸城鎮先後陷敵。清廷不得已向日本遣使乞和。1895年1月5日,那拉氏特降諭旨:派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前往日本會商事件,所有應議各節,凡日本所請,均著隨時電奏,候旨遵行。”六日,張蔭桓出京,十三日到上海與邵友濂會晤。十六日,率隨員自上海出發,二十九日抵長崎,三十一日到達廣島
晚年張蔭桓晚年張蔭桓
中國議和使節赴日前,日本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根據當時的戰爭形,認為和談“十之八九,不能達成協定”,決定在中國代表的“全權”問題上尋找藉口,破壞談判。
二月—日,中日兩國全權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首先互相檢閱對方的全權證書。張萌桓等所持證書雖明確載有“全權”字樣,但日方代表卻硬說中國代表“全權不足”,拒絕談判,要求書面答覆。
二月二日,張蔭桓等首先以書面照會日本代表。指出:“本大臣系蒙該國大皇帝畀以講和締結會商條款署名畫押之全權,至所議各條款,以期迅速辦理,自應電奏該國,請旨訂期畫押,再將所議約本齎回中國,恭候大皇帝親加批閱,果系妥善,批准施行”。
當天下午四時,雙方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二次會晤。伊藤博文首先在會上大放厥詞,公然違反國際外交準則,大肆攻擊中國政府不講求“敦睦鄰邦之道”,不遵守“公明信實二者”。並斷然表示:日本政府“對於未合全權定義之中國欽差大臣,決不與之舉行一切談判”。伊藤演說畢,陸奧宗光立即取出事先難備好的備忘錄,向中國代表宣讀,宣布“此次談判至此停止”。
中國代表張蔭桓等對日方的無理挑剔,進行了據理駁辯。指出此行奉有全權與日方相同。並聲明,如日方認為敕諭有不完備之處,可電請該國政府補正。但決心以“全權不足’為藉口,行破壞和談之實的日方代表堅不同意,談判被迫停止。
日方代表悍然破壞談判後,又以廣島為軍事重池,不準敵方人員滯留為由,要求張蔭桓等早日離境。二月五日,日本政府通過強迫手段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張蔭桓等到長崎後,通過美國駐日使館致電美國駐華公使田貝,向總理衙門轉告被拒情形。清政府害怕談判破裂,電令張蔭桓等暫留長崎,幻想補加全權手續後,再與日方恢復談判。六日,那拉氏在養心殿召集軍機大臣會議,決定修改國書,添定約畫押字樣,再托田貝經美國駐日公使譚思轉達日本政府。電文重申中國全權大臣之委任狀中,“已有‘全權’之語,故認為完全可以締結條約並畫押。……但日本對該委任狀之效力如有疑義,中國不妨更改。可在委任狀中記明:全權大臣可在經兩國全權大臣所議定的條約上籤字,以及該條約在批准交換以前,須經皇帝之認可,然後方可發生效力等事項。並可將此已加修改之委任狀寄送張、邵二使,遞交日該國當局。”
但日方破壞談判之意已決,無可挽回。八日,日本政府以“若尚候敕書己來不及”為藉口,通過美使轉告清政府說:“若中國政府果有誠意希求和平,派遣位高望重,攜有正式全權委任狀之全權委員前來日本時,日本政府在任何時期均可同意重開和談。但對一度談判不協調的此次使節尚留日本等待該國政府的訓令,則不能應允。”和談既已無可挽回,張蔭桓等一行乃被迫於二月十日由長崎回國。明年,奉命與日本駐華公使林董“賡續商約,蔭桓力爭優待利益、徵收稅則二事,成通商行船二十九款”。

人物作品

著有《三洲日記》。作品節選:
張蔭桓
正月初八日(卷三,頁五上)
賀璧理來言,旅順口近雇法人承修炮台,法日報謂該口地勢險要,孤拔所不能到者,近則一商人肩其任雲;言亦夸矣。又言曾劼侯近著一論,敘述中國自強之意,語多透闢,宜購此書備覽。又述赫德夸美總署近政。又言香港煙土事未成議。頃將挈婦往鳥約,有一月之別,特來長談。賀璧理為赫德高足,西人之能者,余以總署舊識,亦厚遇之。
◎正月初十日(卷三,頁七下)
......得盛杏蓀書,言織局雖不難於集資,難於得人。托詳查丹科手藝,又請代物色礦師,因黑龍江商辦金礦,欲得良工指導之也。又書言中國宜自鑄銀錢以塞漏危,制內河小輪船以拓利源.......
◎正月十一日(卷三,頁八下)
科士達總兵魏森禮來晤。魏本津門舊識,客冬又於鳥約遇之。此來為言比得招商局電詢火車辦法,欲自大沽鞏自新城,自新城至紫竹林,商局自辦,余叩以金礦師有精良者否?魏言數日前曾為北洋物色煤鐵礦師一人赴華,金礦亦可兼也。余告以開金之地在黑龍江省,舟航不通,須由陸路,恐西人不便。魏言西人在華乘車亦不覺苦。
◎正月二十日(卷三,頁十九上)
......亥正,赴勞令公會,有礦師阿希曾,在津承閱開平、平泉各礦,深為歡賞。為言吾華佳礦甚多,惜未開採,頗以客華日淺未及遍覽為憾。
◎二月十二日(卷三,頁四十三下)
使館居停士雕鶻來晤,新舉上議院議紳,從西省來也。欲中國為購此屋,索價十五萬元。士雕鶻以開礦致富。與談礦務,雲礦師甚不足靠,如須尋覓,可薦之來。余屬以遇便留意,不必專薦,視其技能何如再定延雇耳。士雕鶻又言華人之業礦者大有能手,礦上之事優為之,礦內之秘則土人禁不使窺也。中國開礦不如擇此類三五人回華辦理,當有明效。曩因盛杏蓀托覓金礦師,故詢之;復山東礦局書,遂詳述此事。
◎二月二十三日(卷三,頁五十二上)
昨檢同治七年中美續約,校閱志克庵日記與總署刊本間有一二字脫漏,然大致不差;且每條詳疏命意,惜美廷不克遵守耳。克庵此記,詳於各國製造船械、槍炮、農具、金銀、自來水、煤氣燈及織造氈毯、布匹、綢綾、樹膠器皿,記載精細,若並算法而引伸之,裨益較大。惟礦務不甚推求,其時中國方以開礦為罪,故不願考究。所載比利時海口炮台,特詳其式,守國有險,復建此台,庶幾可以自固。克庵駐法,正當津案構釁時,法人頗有仇視使者之意。記辛未之冬,余在鄂晤孫稼生,述法兵敗挫,臣民離散、土匪搶掠之狀,視克庵此記為詳。然此種札記,總為有用之書,足資考據。
溯克庵來時,度金山附船至巴拿馬換船抵鳥約,水程多閱兩旬,當日金山至美都尚無鐵路。自蒲安臣之約立,華人紛至傭工,然後鐵路始成;乃鐵路成而厭惡華人之釁起矣。今昔情形不同如此。
◎三月二十八日(卷三,頁七十二下)
格總統長公子來展別,詳論火車、銀行兩事,為言中國現銷墨西哥鷹銀,系英商以中國暢銷因而仿照,非墨西哥物也。叩以“仿造他國銀元不悖公法否?”格云:“不悖。但能悉仿成色不偽,雖美銀亦不禁人仿鑄也。”......
◎四月十二日(卷三,頁七十八上)
竹篔函訂兩點鐘訪法外部,屆時來寓同去,因早餐以待。遂偕希九、仲蘭、震東、法文參贊慶藹堂同去外部,規模華麗逾於美都。其部臣福魯昂,才器似遜叭嗄。握手後,告予以“中法之交從此益睦,恭思當駐華系了事之人,非生事之人,所辦必能相得。”又言“中國如此大國,必須有鐵路以轉輸,微聞近已創辦於津門。”余答以出京後便不知鐵路訊息。竹篔告以商約聞將妥訂,又謝其安頓遊藝諸生;福魯昂謙讓不置。
◎六月二十九日(卷四,頁六十二上)
閩廠學生分往英、法學習水師、製造、律例諸務。寓法者,周子玉已帶見,多有可造之材。其寓英者,始在水師學堂,續送入練船,藝益精進。而外部頗吃力,劉芝使數次婉商而就,欲再往水雷船,則外部難之,以練船原不準他國人往看。中英誼洽,既允閩廠學生就學,日本則援以為請不能不允,設俄亦以為言,則大費周折,俄之眈眈,各國共知見者也。水雷船之不能就學,蓋事勢所不得不已者。芝使又言今年英後得位五十年之慶,奉旨致賀,井有國書須親遞,又寄贈珍玩各物,內磁器兩件,塗次摔壞,頗費躊躇。余勸以權將使館所陳設者補足此數。芝使沈吟久之。余謂為期太遲,若電請續寄,至速亦須三月,且能保舟車搬運必不再摔乎?但將碎破原物寄還總署,聲明自行補足。總署既不疑使署託辭更換,且省卻無數周折。設余遇此等事,即如是辦理,似無須籌慮也。芝使頷之。適海軍派來圖南兵船為新制快船之先導,閩廠學生既可相觀而善,帶寄什物亦復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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